回首轨迹谈崇拜
南柯愚生这次回乡探亲,偶从还在念初中的孩子表哥口中听到这么一句话,说他最崇拜的偶像是球星乔丹和歌星某某,不禁引起一番浮想联翩。平生崇尚思想独立者,不喜欢什么偶像崇拜,却在三十余载的人生轨迹中,不经意地陆陆续续崇拜过一些偶像,并深受其中几位的影响。从不谙世事的懵懂时代崇拜的无所不能的神话人物孙悟空,到学生时代喜欢的歌星周华健,再到参加工作后曾一度欣赏不已的争议人物柯云路,深深佩服的当代作家史铁生,以至对我的整个精神世界和思想性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化怪杰辜鸿铭、一代宗师李叔同,屈指算来,这些或已作古、或仍活着、或根本就是虚幻的人物,皆算是我曾经崇拜过的偶像吧。
在我看来,自觉也好,不自觉也罢,也许崇拜偶像本身算是人的一种天性。记得西哲柏拉图这样描述过崇拜:“崇拜就是超乎寻常的惊奇,无限的惊奇就是崇拜。”确实,惊奇是人们对超乎寻常的事物的最初反应,惊奇的时间应该不会持续很久,它随后会被一种敬仰所代替,当这种敬仰成为自觉后,我们便很自然地将自己的设想和愿望折射到所敬仰的对象之中,于是,便有了偶像崇拜。由于时代特征不同,在人类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每个时代应该都会有其不同的偶像崇拜,从远古时期的种族图腾崇拜,到踏入文明社会后的英雄崇拜、帝王崇拜,再到文革时期那种举国上下疯狂的伟人崇拜,虽然不能说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但应该可以认为存在的就是正常的,我想偶像崇拜也是如此。
进入新世纪后,尽管伟人崇拜时代已经过去,尽管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很难再产生伟人,再难以有那种全民盲目崇拜的情绪滋生,但每个时代都有其自身所异于别的时代的特征,即时代烙印,因此,每个时代也总会有不同的英雄人物出现。同时,只要人们活着,总难以将自己心中对英雄人物的敬仰和崇拜之情连根拔掉,总会将自己所希望达到却又一时无法企及的东西寄望于偶像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人类存在,偶像崇拜便不会消失,特别是在如今道德有所滑坡、信仰普遍缺失的年代,偶像崇拜显得不可缺少。
当前,最狂热的偶像崇拜莫过于明星崇拜,不管是歌星、影星,还是体育明星,都有着数以万计的崇拜者在捧着。特别是在演艺界,一些明星背后“追星族”的数量之多、崇拜的热度之狂,令人难以想像,这从屡见不鲜的媒体报道中便可一见端倪。这其中不乏有让人同情者,不乏有可笑者,更不乏有可悲者,他们对明星的追捧和崇拜甚至达到了变态和疯狂的地步,有如天方夜谭。曾经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杨丽娟苦追刘德华便是典型的一例,杨丽捐的追星显然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偶像崇拜,超过一个应有的“度”,成了一种致命的疯狂。十几年来,为了博得与刘德华的一见,杨丽捐几度南下香港,北上京城,耗资十余万元,最终落得家破人亡,成为时代笑柄,在可笑之余不免让人觉得悲哀。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对明星们俯首帖耳、如痴如醉呢?透过追星者自身因素外,我想应该是一种社会心态的极端体现。特别是在当前这样的历史转型期,旧的思想观念受到冲击,新的思想观念又未完全定型,从某种程度上说,整个社会心理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适度找到一种精神寄托也未尝不可。于是乎,人们特别是阅历有限的年轻人便很自然地将幻影寄托在偶像身上,从而为他们排遣困惑找到一个合适的载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有所信仰、有所崇拜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只要掌握得当,只要理性未泯,将崇拜化作一种动力,朝着理想化的方向前进,也许崇拜就会造福于自己也造福于社会。就拿我自身来说,从小到大,崇拜过的“偶像”不下十来个,他们或多或少对我的思想性格造成一定影响,这些影响虽然未必都是良性的,但在我们并不丰富的人生阅历中,一些与自己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物能够让我们一度敬仰或崇拜,能够对我们的精神世界产生影响,这未尝不是一种缘分吧?虽然我不赞成偶像崇拜,也不会盲目崇拜,但我珍惜这种缘分,哪怕今后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我想我都会记得这些曾经在自己人生轨迹中留下痕迹的“偶像”们。
——原作于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