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爱小说 |
正文 |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黑夜。我觉得黑夜特别宁静,远离了一切的喧嚣。在黑夜里,我的思绪才是最单纯的时候。偶尔会想一些很远很远的事情,偶尔也会呆呆的躺在床上发痴,可最喜欢在黑夜里做的事就是听着歌看小说,我觉得这特有意境…有人或许认为我死不要好,就知道看小说混混日子,如果我把半夜看小说改成看正儿八经的书,你们受得了,我还受不了自己呢。看小说有何不好,我记得是自己从初一就开始看了吧,第一本小说印象很深刻,是萧鼎的《诛仙》,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算算一直到现在已经有7年的小说阅读史了吧,在此之间,我“邪恶”地影响了许多人,包括我可爱的死胖子。这么多年,我就有只有你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看小说的兄弟。回想当初,你还不肯看的,可你一拿起《驭兽斋》,不还是和我一样“着魔”了么,每当周末,我们打着去书店看书的幌子去看小说,估计家里人还在偷偷窃喜自己的孩子怎么这么喜欢看书了呢,谁知道,此书非彼书,我们不是去学习而是去消遣的。我还记得每当寒暑假,文教书店早上八点半开门,我们就八点半过去,晚上九点关门,我们就九点回家。家里人知道我们在书店看书,也很放心,再说都离家不远,所以也爱管不管的,我们也拉个清闲。真觉得那时候看小说看得很疯狂,每天为了看小说早出晚归的,期间只带了一瓶矿泉水,看小说时就算有上厕所的冲动,我们也忍着,等实在忍不住的时候,飞快的出去解决以后,又飞快的跑回来继续看。在经过一段时间,理书的阿姨们都认识我们了,到现在我去书店看到她们叫她们时,她们还知道我是当初那个天天跑到她们那蹭书看的小屁孩,嘿嘿…这种感觉真的很亲切…记得那时在书店看了不少小说,那是一本装帧很精致的小说要二十几元吧,我记得把自己看的小说算算,貌似看了两三千块钱的书呢,哈哈,真的很有成就感… 后来,我们都买电脑了,自己也越长越大了,也就不好意思再象以前一样屁颠屁颠地往书店跑了,就在网上看其小说了。那个在网上看小说真是那个方便啊,随时都可以看最新章节,哪像以前在书店看书啊,眼巴巴地等新书起码要有一个月。而且在网上有更多的小说随你看,也让我不仅接触到玄幻,还有魔幻,科幻,探险,网游,军旅,盗墓…从中不说自己学到了什么,但知识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增长,越是在网上看小说看的脖子酸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诶…不堪回首的往事啊… 上了大学,我故意买了个直板的智能机,那个手机看小说是个爽啊,不想听课,看小说,不想出去玩,看小说,有事没事,看小说…小说就像我穿的衣服一样,没有他,我的生活可能瞬间从彩色变成黑白。 真的,小说,谢谢你一直陪伴着我的成长。如果这算是中毒,那我情愿把自己毒中的更深点。爱不在言语,而在行动。相信小说会一直陪伴着我的… 爱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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