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村庄 |
正文 | 我不相信天空是蓝色的,但是我相信村庄的天空很蓝,很蓝。 原本以为离开了村庄,就离开了村庄的一切,包括对它的思念。现在,才发现,村庄会是我永远的天堂,会一直陪伴我走完人生的路。 我喜欢村庄,喜欢那微风的呢喃,喜欢那白云的飘逸,还有那爱得盘根错节的老树。是的,村庄就是纯和美的象征,清脆的鸟鸣声,是村庄的心跳;池塘的蛙叫声,是村庄的脉搏;绿绿的草地和森林是村庄永不更换的衣裳;那颗颗黄土是村庄永不褪色的肤色。 村庄很安静,紫色的黄昏像一株盛开的蕨。乡亲们的眉目寂静如烟。那张张沧桑而朴实的脸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城市很烦,把人们抽得像陀螺般旋转,到了夜里还不曾睡得塌实。连人们走路都会发出奇怪的“登登”的声音,那尖尖的鞋跟走一步响一下……我喜欢乡亲们穿这女人们纳了千层底的布鞋,即暖和又轻巧,走起路来踏踏实实。 村庄比城市美,还因为它有山有水。山是村庄永永远远的守护神,护着山里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水是村庄永永远远湿润剂,滋润着世世代代甜蜜的生活。 记得小时候,常常有事没事跑到那条小边玩耍。溪水很清澈,也很甜。光着小脚丫子踩在小石子上面,冰凉冰凉的,一直浸到心里面。最难忘的就是和小伙伴们抓螃蟹,东西没抓着,反而被它夹了小脚丫,然后痛的哇哇大叫,小伙伴们也利索的爬上岸,邻居家的小男孩被水草缠住,急得不知所措…… 常常会想念那条小溪,它蜿蜒而曲折,清澈而美丽,它挣脱了古老的封建的束缚,轻轻的,浪漫的,默默的流入浩浩瀚瀚的海洋。 突然,想起了……。想起了游泳池里华贵的色彩,想起了餐桌上奢侈的鱼肉,想起了深夜里通明通明的路灯,把行人的影子拖得好长好长,好孤单。要是在村庄,就算是傍晚的孤灯,也摇曳着无数深情。 是的,村庄很朴实,人们没有空调房,也不需要电风扇,他们宁愿搬把小板凳,拿把蒲扇,坐在郁郁葱葱的老树下,一起畅谈丰收的喜悦……累了,就打打盹…… 爷爷在村庄里迈进了天堂,什么也没有留下。乡亲们说,生命始于此,也该归于此。叫落叶归根。但我相信村庄的浮沉漂泊牵引着千万颗曾经年轻和依然年轻的心。 村庄像风,给远方的我捎来了宁静和恬淡,拂醒我沉睡的心灵,村庄像太阳,并不强烈,却蓄着百般温暖。 就这样爱上这首诗——高鼎的《村居》。 草长莺飞二月天, 拂堤杨柳醉看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 忙趁东风放纸鷰。 很平淡,很诗意,很亲切,自己一直在追逐什么,猛然发现,没有什么比这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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