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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世界末日
正文

曾经的我认为,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但是遇见你之后我再也不敢那么勇敢的,为你。

我的故事或许应该从这开始,在那个年少轻狂的年代,遇见你是我最美的华年,就那么惊鸿一瞥,从此便开始了我的梦。你就那么似有若无的浮现在梦里,多了分缱绻,多了分期待,和恐慌。年少的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只知道在内心的深处藏有自己的一个小秘密。若干年后,我听何鑫说,心里藏有秘密的人是幸福的。这一次,便是六年。六年的光阴从指缝中溜走,鼓动了多少不安分的思念。我保守了三年,不知道三年是多么长,也不知道它有多么短,就那么明明灭灭的度过了。

在那个天高月清的夜晚,带着与生俱来的羞赧和怯懦告诉了我的兄弟。在无数幸福的夜晚后才知道把自己的秘密分享给别人,是对他最大的信任。而他却带着宠辱若惊的态度在血管深处涌起了轩然大波。我喜欢一个人六年,离开我的人六年又六年,我喜欢的不曾在我的生命岁月中留下任何痕迹。六年让所有的勇敢在勇敢之后变成了不可挽回的怯懦,所有的冲动在冲动之后变成了摧枯拉朽的冷漠。所有的以冲动和勇敢开始的故事却又在开始之后悄然结束。

我在第一个三年之后决定将我的情愫告之于她,想象中的浪漫犹如痴人说梦,当内心的怯懦濒临边缘,崩溃就要上演。对她的迷恋让勇敢登上了前线,她的视线灼穿了我的勇敢,瞬间空白,犹如那溃不成军的战场,在偃旗息鼓后,血流成河。我思念她三年又三年,尽管知道所有都是不可能的,但因为成为一种习惯而一时难戒。在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思念犹如一把利剑插入血管,感到来自血液与肉的剥离,痛却快乐。终于决定放下,以一场梦开始,以一声祝福结束,梦的尽头是苏醒,醒来之后我将不再闭上双眼。

于是,阳光聚散,一些过往随着河流流淌,新的空气随着微风飘来,打个盹,继续远行,又将离去。其实我喜欢这种结局,优美明亮,让人耳没有喧闹,眼没有杂尘。记得谁说过爱或者不爱,只有自行了断,了断之后才有新生。记得有那么一些人,跟他们相处,就像跟自己的家人一样相处,自然,亲切,笑声不断。会喜欢和他们说话,会故意和他们贫嘴,喜欢他们的声音,喜欢他们的笑容,喜欢做他们的跟屁虫,喜欢跟他们如影随形。他们都是可爱的人,都是我的兄弟,朋友。甚至是至交。而有些人则是你费力都相处不来的。生命中那些可爱的人总是不断地进入和退出。我明白这是一种必然,所以当他们离开我时,我会一直记得他们,直到下一个可爱的人出现,因此记忆对我来说总不会深陷某个地方。

我的故事似乎还没有讲完,我所要表达的其实早已脱离本体。突然发现我很自私,自私到了无理取闹的地步,用尽力气去抵抗自己内心的伤口。防止它溃烂。那些能伤害我的人,一定是我最爱的人,最亲的人,却不一定是最爱我的人。

我明白,做人要懂得取舍,舍不得也要做决定。我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如此决绝,如此执着,或者说冥顽不顾。我不喜欢欺骗,害怕欺骗,以至于我乱了所有的方寸。对,我很自私,是成长让人自私。我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肚子里不会有拐弯抹角的事情,有些事情溢于言表,不会有莫名的悲伤,我会对我在意人永远的好,即便你误解我。然而我不在意的人,也就灰飞烟灭了。我没有太多心眼,也不懂得耍心眼,心眼多了,人也就不真诚了。也失去了我付出的意义。

以前小,不懂事,以心动为起点,以得到为目的,现在觉得越来越难接受了。记得这么形容不成熟的男人,喜欢被人宠着,对人指手画脚,看着对方要走了,又慌了,怕没人疼自己了。我曾经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这样的人。甚至外表帅气成熟的人,内心往往是猥琐的。我坚持自己的坚持,让生活以另一种姿态绽放,你不能阻止,谁都不能阻止。这是我对待人与事的决绝。就像四年前,面对梁哥,我哭尽我青春的眼泪。为他,为兄弟。永远乐此不疲。

这么多年对待感情已经处在危险的边缘,由爱生恨,纵是彩虹漫天,我却被迷茫遮住了双眼。我太执拗,太悲伤,让悲伤掩埋了自己,我陷在进退两难的境界,我爱的人都是伤害我的人,而我又无法解脱自己,只能用偏激的言语麻痹自己。让自己找到逃跑的出路。我常常告诉自己,如果有爱,别抹杀它,请正视它即便哪天遍体鳞伤,也要相信它得温暖与温馨。要有希望。即便我清醒的明白现实的无奈和世俗力量的强大,我依然相信如果哪一天有怦然心动,我依旧会义无反顾。我一直想听到三个字。“带我走”。如果有一天无论是谁,我能听到,我会拉着她的手浪迹天涯。终究还是喜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Ifgoshcares,nobodycry。Ifyoucare,theonealwaysmeetyouontheweekendthatonlybelongtoyou。。。。don'tcry

这些天一直一直的失眠,听轻灵的音乐,音乐中略带伤感,老是在思考究竟是什么让我如此不堪重负,是自私,是羡慕,是恨,还是爱。都不是。都不是。是误解,是诟病。是欺骗。是冷漠。是成熟。是猥琐。人谁都看不清谁,也不想看清谁,看清了也就失去了交往的价值。话语可以蒙骗人,却不能长时间的束缚人。我一直致力于思考,却也因为思考而倍加痛苦。因为揭开面纱,丑陋无处不在。为兄弟,愿生死。交心,交情,交意。其实我一直深切的感受到,我一直都把一个遥不可及的人当做喜欢的对象,而她漫不经心的与我的交集,维系了我对感情的幻想,而且我们离的如此近,阳光如此灿烂,我在享受最美距离的阳光。留念远远胜过转身之后的无法再见。此时的伤感好像又有了转机,一生一世,又有何难。有那些感觉,那些经历,也就够了,何必强求。。。

就权当一场路过,路过她,路过她们,路过清澈而欢乐的眼睛,路过美得万种风情。路过她,和我单薄而安静的青春。我会永远记住你们,谢谢你们丰富了我的阅历,谢谢你们让我成长,谢谢你们让我感觉到美得姿态,谢谢你们让我在第一个梦破裂之后继续营造梦。尽管每次梦醒后都是惊愕和满目疮痍。和那些难以忘怀的钝痛。很多个凌晨,我独自一人跑去阳台,听着宿舍人的呼吸声,突然感觉心痛的难以呼吸,唯有大口大口的喘息,才能避免窒息带给我的痛苦。我常常抬头向30度得方向仰望。因为我听说三十度得地方是最想念她的地方。其实也是为了不让眼泪掉下来。从来没有人发现我的呜咽,因为深夜真的好静,苍凉的夜色湿润了我苍白的内心,一触即发。所以眼泪会情不自禁的奔流而下。我说感情就像一场旅途,永远只有一个方向,过站就很难回头,可以走回去,更累。

我走在茫茫旅途上,你翘首等待,我却不是你等待的归人,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如果总有一天我会从你身边默默离开,不带任何声响,那么一定是太过悲伤而反倒行之。什么都可以通过努力实现,唯有爱是神赐的。所以再怎么努力,她也不会被感动,永远都是白搭。只要她能记得,我曾经为她无偿的付出,并且乐此不疲。没有遗憾,没有伤感。有的只是心,却早已失去了力量。有时我以为我看破红尘,其实我是看错红尘,关于世间的情,能看懂的人是痛苦在灵魂的人,看不懂得人是痛在心里,痛在言语上的,而看透又不痛苦的人,那是圣人。

那些熟悉而又陌生的画面,那些近在咫尺而又远在天涯的感觉,如同昨日黄花一遍一遍在脑海徘徊。我不清楚我到底爱没爱过,假如爱过,爱过的痕迹凌乱而清晰。感情就是宿命。接受了是宿命,拒绝了是宿命为了改变命运,杀了她是宿命,为了改变命运,杀了自己,也是宿命。圣经上说不要叫醒,不要惊醒你亲爱的,直到她自己愿意,这便是爱。可是那时的我,早已失去爱的力量。如果今天便是世界末日,那么在所有的恐慌与惊吓之前,你是否愿亲吻我的唇。愿执我之手,一起共赴下一个轮回。你知道我曾经多么疯狂的喜欢“带我走”这三个字吗?你是否又愿意用你那呢喃之语向我倾诉带我走。如果有,世界末日定会春暖花开,幸福洋溢。

这本属于我的独家记忆。我只能用有温度有味道有感情的眼泪悼念我的独家记忆。开始总是惊天动地,结束也必是手起刀落。我的故事还没讲完。现在的我,依旧认为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但是遇见你之后我再也不敢那么勇敢的,为你。

我其实更懂得自己喜欢什么,有点落拓,有点纯真,有点忧郁,有点时尚。可以对世界充耳不闻,又可以侃侃而谈。喜欢他们倔强的性格,不屈服,不妥协。有自己欣赏男人的品味,不过分依赖他人,但一定会震慑对方。喜欢他们的成熟,尽管或许仅是外表,但那冷漠的面孔让人心生怜悯。我喜欢这样的人,不羁,能经得住寂寞,不会因寂寞而对任何人妥协。有干净的面容,大都有好的脾气,对人对事永远充满热情。对,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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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