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咬指甲 |
正文 | 开始咬指甲比我开始记事应该还早,因为我现在还不记得怎么养成了这么个习惯。只是听我妈说我小的时候别人一给剪指甲就哭,自己手又笨,不会剪,指甲又不能太长了,于是造就了这般本领。刚咬的时候家里人觉得挺好玩,不过那时的技术比现在差些了,咬的指甲跟烂草帽边似的。即便这样,至少不会因为剪指甲哭了,于是就这么着了。 慢慢地,我上学了。 学前班时还好点,因为上课要背过手去。那时的老师在自己眼里也是很神圣的,满是崇拜,所以至少课上不会再咬了。下课就完了,跟其他小孩们疯闹呀,满手都是土,得空就把手放嘴里了,嘴唇嘴角留下好多泥,不过向来没感觉过脏。学前班过后就不用背手了,这又给了我机会,不知不觉手已在嘴里了。得以庆幸的是,我向来不会挨老师的罚。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最让老师头疼的是桌下搞小动作,说闲话了。这两样我都做不到,因为手放嘴里了,做不了下动作,嘴啃着手呢,说不了闲话。从那时起,我在老师眼里就是最听话最乖的学生了。再后来家庭作业很重了,三个手指写的酸麻,还好咬咬手指可以舒筋活血,能继续作业了。真佩服我自己,那么小就懂得劳逸结合了。 家里人开始对我这习惯有意见了,因为手上老挂着血丝。自己想想也是,别的小朋友手又胖又嫩,而自己手上的肉皮儿啃得比树皮还皱还烂。于是告诉前后左右的小同学再看到我咬手指就踩我脚。哎!我小时候可真够狠的,想这么个注意。现在看来,我脚小的一部分原因还要归于当年那个破注意。 时间一长,对于每一次使用剪刀剪指甲都成了记忆深处的事。哪怕对你来说再普通不过的一次剪指甲,也成为难以抹去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最爱考“最难忘的事”这个作文,其实首先想到的就是使用剪刀。当然那肯定不行,因为那样不会感动老师,得不了高分。 如今咬指甲的岁月已有十几个岁月了,意味着墙上的日历已掀去了好几千页。从我认识的所有咬指甲的同行来说,称得上特立独行,登峰造极的恐怕只有我杨某人了。家里时而还会燃起硝烟,我妈老说我,你一天就穷咬个破手吧,要不你不长个,要么就是要不你这么瘦,要么就是要不你越长越寒颤,反正是把我这些先天身体缺陷全归到我咬指甲上了。我老爷更是了不得,说什么要不你考不好,一天光磕指甲了,铲饭嘠渣去吧你。 对于咬指甲我反到有些自豪,我曾经说过,我从小到大唯一坚持下来的事就是咬指甲。高中时墙上贴着什么成在坚持呀贵在坚持呀什么的,这愈加给我增添了自豪感。其实有时想想也不值,这十几年的咬指甲的功夫就算拿来做黄酱,恐怕手艺也早不在海天之下了。不过黄酱没有手指好吃,黄酱最多吃一星期就够了,而手指呢,是不间断的吃了十几年还没吃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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