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感谢你当初的牵手 |
正文 | 十年之前的旧事拿出来说是不是有些多余,生活的琐碎早已将激情浇灭,你早已成为我至亲的亲人。但爱的回忆是如此的美好,无奈,只好任由思绪回到那到处都是荔枝树的小镇,追忆那段幸福的时光。 我所在的工厂从蛇口搬到了大朗镇一个叫黄草朗的村上,后面是红色泥土的山丘,种满了荔枝树,满山的绿;村上也有几条街道,但很脏,没法和深圳比了。和一位朋友在南头告别的时候,我说我希望能在那边邂逅一份爱情,他祝我好运。 日子平淡无奇的过着。一天一位女同事说:“听说品质部主管要介绍一位女孩过来,那女孩蛮历害的,现在在清溪做品管。”“是不是她女朋友啊?”“也许是吧,不然怎么介绍她过来”“听说还挺漂亮的”,大家议论着。说实话我对这个女孩的到来是有些期待了,当然,不希望她是那个谁的女朋友。有期待的日子生活就会充实许多,就像等待某人的微笑一样,你会守在她经过的路上,当她出现的时候与你相视一笑,这一笑就足以幸福一生。 直到现在你都会偶尔嘲笑当时的我,“穿着个大裤脚的直筒裤、紧身的短袖,人又胖、屁股又大,走起路来像鸭子一样左右摇晃。”天啊,是何种德行,可是如今我却是怎么也胖不起来,真个羡慕当时。你说当初并没有在意我,而我对你的倾心是见到你站在宿舍阳台上眺望远方的模样后,乌黑的、披肩的长发,白皙透红的脸庞,个头不高却看着舒服。此后我开始故意接近你、故意与你做对、故意让你生气,一切只为了多看你一眼、只为了和你一起多待一分钟。 活泼、开朗的女孩总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像我一样对你的人不只我一个。你工作时不小心手指被刀片划破就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人跑去拿云南白药、有人握着你的手臂叫你把手抬一点、有人用调侃的语气说着“唉呀,流那么多血,痛不痛啊”,我看你那受伤的手指血还在流,地上已滴了几滴,看来划的不浅。我拿了一块干净的布跑过去捏住伤口,“去医院包扎一下吧”,“我陪她去”我说。现在想起都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多亏这次送殷勤,我得以知道你并没有男朋友,并且约到了一次和你逛街的机会。 皮蛋瘦肉粥,我最爱的美食之一。每次只要吃起就会有一丝丝的暖意涌上心头。因为我和你第一次逛街时吃过,那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近距离的坐着吃饭,只记得当时心跳有些快、拿筷子的手不太听使唤、眼睛不时的盯着你看,你的脸红红的,大概也有些紧张吧。之后又和你还有你的同事们一起溜达了一会,然后各回宿舍,说再见。直觉告诉我你对我并不反感。 向你敞开心扉说“我爱你”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公园里。初秋,斜阳照在湖面上,金色的波纹欢快的跳跃着;风轻轻的吹,白云在向我们微笑。公园里有一个录像厅,正放着《风云,雄霸天下》,声音很大,人物对白听的很清楚,恋爱中的年青人有的坐在长櫈上有的干脆坐在草地上,甜言蜜语的腻在一起。沿着湖边曲折幽长的小路,我们左一句右一句没边际的说着,路上铺着小石子,有些扎脚。平时少言寡语的我此时也会如此的能说会道,有些话还挺有幽默感,让你忍俊不禁,我自信的认为演讲家才是我最合适的职业,后来才知道恋爱中的人大抵都是这样。只感觉有一种力量让我去靠近你,无意间抑或是有意我的手碰到了你的手,抓住,在一瞬间,有一股电流通遍全身,和所有恋爱中的人第一次握住对方的手时一样,那种感觉无以言表。我感到脸烫的厉害,扭过头看你,你正深情的看着我,双颊泛红。脚步停了下来,拉着你的手说“我爱你”,你还我拥抱。 日子过的很开心,你总是很关心我。“吃饱了吗”“冷不冷”,让刚出门不久的我感受到了亲人的温暖,漂泊的心也不再孤寂。一次,我们到镇上逛红荔商场,里面传来蔡琴的歌声,嗓音醇厚、演绎深情。你我手指紧扣,若大的商场任我们游荡,那次买了什么东西已全然不记得,只知道当时就想让那一刻永恒、就那样幸福下去。回去的时候我提议走回去,并且说出了一个很好的理由“为了我们恋爱的旅程多一份美好的回忆”,你笑着点头,那笑,很暖、很暖,大概两个小时后我们才回到目的地。现在提起,当初的那种感觉依然很强烈,不错,那就是一份美好的回忆,永生不忘。 如今,我们已携手走过十年,三千多个日夜里有欢笑也有泪水、有相依相偎的幸福也有偶尔的吵闹。。。感谢,感谢你当初的牵手,感谢你的陪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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