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写在伟大智者莎士比亚诞辰448暨逝世396周年之际 |
正文 | 1564年4月23日,一位大文豪横空出世;1616年4月23日,这位享誉世界的伟人在人生的第52个春季停止了呼吸。巧合的是,他的生卒年同为4月23日。他就是威廉·莎士比亚,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伊丽莎白时代的杰出剧作家,这是一位全世界众多读者耳熟能详的伟人。 有人说,莎翁在英国文坛的地位,就犹如中国清朝的文豪曹雪芹,地位显赫。从古至今,莎学研究及红学研究文献层出不穷,浩瀚如海。但是,似乎有很多读者只知晓莎士比亚是伟大的剧作家,却不知他还是一位在十四行诗方面无人能媲美的大诗人。 莎翁一生写下了不可胜数的剧本和诗歌,流传下来的有三十七部戏剧、两首长诗、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他的主要成就还属戏剧,被同时代的戏剧家称为“时代的灵魂”。他著有广为传播的四大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皆大欢喜》、和《第十二夜》以及闻名遐迩的四大悲剧:《汉姆莱特》、《奥塞罗》、《李尔王》和《麦克佩斯》,可谓脍炙人口,有口皆碑。 对于他的众多作品,我个人却偏爱于他的《十四行诗》。《十四行诗》大约创作于1590年至1598年之间,共154首。前126首是献给厚待他的一位金发少年,也就是骚桑普顿伯爵或宾勃鲁克伯爵;后28首是写给一位神秘的“黑肤女郎”的。这位黑发黑肤背叛爱情的女郎究竟是谁,为何引得诗人频频献诗于她,一直都是个谜。至于她是真实人物抑或为只是作者的杜撰,莎学研究人员皆无从解释。 我喜爱莎翁的十四行诗,在于其诗作独到的结构技巧和语言技巧,几乎每首诗,它都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莎翁在运用这个诗体时,极为得心应手,语汇丰富、用词洗练、比喻新颖、结构巧妙、音调铿锵悦耳、张弛有度。全诗的最后两行,是被广泛大众认为是最精妙的,这两行往往构思奇妙,语出惊人,既是全诗最关键的部分,又自成一联警语格言,可谓匠心独运。在英国乃至世界十四行诗的创作中,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都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巅峰,当得起空前绝后的美名。 十四行诗的写作,据说是在莎翁的中期,刚好体现出莎翁对爱情、友情抱有坚定的信念,同时也反映了其中期成熟阶段的凝重与沉稳并带有深沉的忧郁。他的十四行诗表现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与赞美。一次次拜读莎翁的十四行诗之际,使我看到画面的跳跃与更替,感到音乐的飘荡与亲切。我也感到他的十四行诗如镜子般反映出人生的全貌,概括人世间的悲喜哀乐。虽然十四行诗的创作时间距今甚远,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堪称跨时空的永恒作品。 莎翁始终坚持宣称人的平等,张扬人的个性,赋予人和人生以新的内容和意义,达到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民主思想的最高境界。有些文论家都认为莎翁首先是个诗人,其次才是一个剧作家,即使他的剧本,很大部分也是用诗体写成的。虽然这样说可能有点夸张,但是却也从侧面反映了莎翁的诗在英国文学界得到了倍加推崇。 莎学研究结果得出:莎土比亚十四行诗的基本思想是人文主义,即“爱”,赞扬人的个性,人生而平等。莎翁宣扬真、善、美,抒发强烈的情感,另外也还含有深邃的思想,他对于人性的洞察与描摹贴切、自然,反映的正是他积极、进步的人生观和艺术观,否定中世纪黑暗时代的禁欲主义和神权的统治。 古往今来,对莎学的研究绵延不绝,从未停止过,并且还将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因为有谁不青睐那王冠上的明珠呢? 一次次的品读,一次次的感动。你那对爱的坚贞不渝,对世俗反抗的坚持,让我肃然起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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