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告官记(上) |
正文 | 告官记(一) 标签:一场官司的始末2009-03-1821:33 告官记(一) 九十年代中期,许多国营工厂举步为艰,妻的服装厂也是有活干两天,没活歇几天,到厂里也许又让 你回,刚到家又让你去,有时会歇半个多月,断断续续有好几年。 突然有一天,妻到厂里听说自己和几十位工友被单位开除了,并以把工龄关系转至街道办事处, 理由是劳动法轨定的连续旷工若干天就可以除名。事实上是当时的厂领导以连续承包该厂数年,这几年 入不敷出欲甩包袱,她这几年买高档汽车,住豪宅,去英美游山玩水,还成为区人大代表,把企业当成 自己的私有财产,视工人如随意宰割的羔羊,因为除名可一分钱也不用给,而辞退要付经济补偿的,这 种事是不能容忍的。 这种除名的有效上诉期是三十天,可通知书到我们手中还差三五天就无法上诉了,我第一时间将 诉状送至区劳动仲裁处。按规定这种处分应提前一个月有告知义务。 劳动仲裁处的二位先生忙碌的很,让我几乎等了一天才接待我,看过诉状后辗斩钉截铁的说:你 们这种情况上诉根本无赢的希望,这种事太多了,你看你们厂那么多人为何不告,厂里有法可依。我没 理睬他们的义正词严,只是要求他们立案,法律规定不立案须给出书面不立案缘由,依此可去法院起诉 。二人对视了一眼说你不是白费力气吗?我说这不用你们操心。 仲裁法规定审理时限是六个月,在五个半月后我接到开庭通知书。其实当时的国营企业这种情况 很普遍,但大部分都是对工人置之不理,也不给钱,关系不动,象这般明目张胆的将有几十年工龄的老 工人找茬打发了,不给补偿金甚至于拖欠的四五千工资都不给的简直是太霸道了。一个人当他将自己人 生的最好岁月给了这个企业,而当他快失去劳动能力,精神和肉体都以疲惫不堪时,你却将其抛入社会 ,这还有人道吗?无人上诉那是中国工人太善良逆来顺受惯了,可如今是法律社会有法可依,不是文革 ,我就是要以法律为武器打赢这场官司,为的是争一口气,当官的别小看普通工人。 二次开庭后,区劳动仲裁判决厂方即日内将妻的关系办回原单位,但厂里从此杳无音信。十五天判 决书生效后,我去区法院执行厅申请执行区劳动仲裁书。但区法院执行员对我的申请不以为然,一拖再 拖,原来厂领导有关系在区委,法官们和厂里领导都很熟,直到执行期满才告知我,此仲裁书无执行标 无法执行。我于是穷追不舍问执行法官那你们说怎么办,难道说区仲裁书是一纸空文,厂里违法不办理 复工你们法院也无可奈何?逼的执行法官只好说你起诉打官司吧,我通知立案厅接你这案子。 于是我开始立案申述的程序,几天后我把立案所需的材料送到立案厅。当时屋子里有十几个穿法官 服的工作人员,一位五十多岁的接待了我,看过申述状后义愤填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说这象什么 话,那有这样的领导,当即表示会尽快立案,要我一周后到法院听结果。 我满心高兴回家,却不曾想一个星期后再去法院立案厅,所有工作人员全说不知此事,而且所有立 案材料全不见了,找那个法官也找不到了,甚至有法官瞒怨我将立案材料随便给人,这简直是滑天下之 大稽。我无法辩找出那天的法官,可我是在立案厅上交的申诉状,是给了穿制服戴国徽的值班法官,怎么如 此荒唐之事让我遇到了。我没有着急理智的问工作人员那该怎么办,他们说你只能重新写申述状,一星 期后,我再次将立案材料送到立案厅,可值班法官却说此类案例没见过,无法立案。 无奈之下我只好在每周的院长接待日找到当时的区法院院长。 他先是也讲这种情况特殊立不了案,让我找劳动局,我当即表示劳动仲裁等同法院判决,如果你们 都对企业的违法无能为力,我们老百姓还能指望谁。我明确表示,如区法院无法立案,请书面答复,我 亦可按程序上告,见此院长才答应立案。 立案后民厅又是在审理期将满时开的厅。 (待续) |
随便看 |
|
四季谷提供散文、诗歌、杂文、随笔、日记、小小说等优秀文学作品,并提供汉语、英语等词典在线查询,是专业的文学及文字学习免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