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听,外面下雨了 |
正文 | “听,外面下雨了。”老央握着写好了草稿的钢笔,稍作歇息靠在座椅上。 我跑到窗台,异常兴奋地往回跑,用近乎膜拜的眼神诧异地问:“老央,你果真料事如神哇!” 来到这片沙漠横生的镇落已经一个多年头了,与其说镇小小的它跟我乡下外婆的村一样大。唯一的火车贯穿茫茫草原,驶入沙尘滚滚的路那一刻,我知道我切切实实离开了生活过二十多年的南方大城市。这片不毛之地,火车徐徐地停在不设站牌的边上。刚下车那一瞬,乌头垢面的村镇居民,在短窄的公路上,纷纷向我投来目光。稀奇的动物忽然降临,对他们而言更多的是好奇吧。 向周围扫视一圈,我开始后悔来到这个鬼地方,在安逸的城市里那些满腔热血的义正言辞仿佛泄了气的球,再也跳不起来。第一次觉得满怀理想的言辞,在残酷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拖着疲惫的箱子,来到早已安排好的住处。没有人来向我下达日程表,接下来做什么,今天又做什么?在朦朦胧胧中,我只能蜷缩疲乏的身子,贴在那张硬梆梆的架床上。直到有人进来拍了拍我的肩,我才睡梦惊醒过来。这是一个中年男子,三十多的模样。一身灰土上衣镶嵌在一条不称职的发白牛仔裤,脸上满布凹凸不平的轮廓,犹如一幅为了呈现立体感营造出的画。他的名字便是老央,这里的人都这么称呼他。 “醒了?刚见没关门,唐突进来打扰你了吧?”他歉意地挪了挪位置,好让我穿上鞋下床去。 我理了理散乱的发,急忙穿起布鞋,免得场面太尴尬。他也很知趣,退到门外等候。 我带上门把,跟在他背后。他领着我到了办事厅,向我介绍这里就是以后工作的地方。前后左右绕过一次,在听了介绍后才发现这里只有三个办事员。除去老央这个领导级的,只剩下一个男的跟我这样一个女学生。我的内心不免又有点失落,比起在校时几十人......现在哎,难过。 一踏出办事厅大门,那里早已围满了村镇居民。大家都颇有兴致地围观下我这个从大城市来的大学生。有中年男子侃语,哟还是个漂亮的学生姑娘。旁边的妇女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他,腾出左手就拽着他耳朵,再漂亮也轮不到你惦记,你激动啥呀?哎哎哎,疼,这么多人看着,留点面子呀,老婆。然后他便闭上花嘴,不敢再多言。大家都簇拥上来,嘘寒问暖。刚到习惯不?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有什么事尽管找我之类的。于是,第一天,除了在老央的带领下熟识各个村镇的环境外,没有做什么。村民们跟簇拥在办事厅前的一样,热情难拒。我感觉每到一户人家就像洗劫了他们一空,捧着他们硬塞给我的日用品啊,蔬菜啊,肉啊等,连带老央也麻烦了。本想拒绝的,毕竟出发前父母就预备好一堆日常用品,但站在一旁的老央自作主张帮我接纳下来。我也不想拒人于千里之外,村民心满意足的神情,这神情是在城市生活多年未曾可见的。 “村民送的也许不是什么贵重物品,可都是他们一番心意呢。”回来路上,老央告诉我,“来到这里,不用拘谨,大家都很淳朴。我点点头,默认老央的话。 在一周内,我开始出现许多人迁徙后都有的症状——水土不服。无论我吃什么都吐,凡是当地的食物我都提不起兴趣。我不禁联想到上学时候的馊水,剩饭剩菜倒在一个桶那种。我又萌生出离开的念头,在天台有远方、一望无际。老央在楼下瞥见我,他好像琢磨到我的心思,走过来问:想家了吗? “嗯。”我点点头,有点委屈的眼泪不争气地逃出眼角。 “唔?你现在肯定想当初就不该一时冲动来到这个鬼地方,现在后悔想回去了。我知道这里环境是挺恶劣的,来这里十五年的我刚到这里时跟你是同样的心情,从不习惯到习惯,从厌恶到爱上这里,也不过是半年左右。其实,我告诉你这地方有很神奇的景象,不过我想你现在要是走了便没机会看到了。既然来了,那不如先试着在这留一段日子。三个月?怎么样,到时你还是想回家去我就跟上面申请让你回去。” “真的吗?”我擦了擦眼泪,疑惑地看了看这个最不像领导的领导,“这地弥漫黄沙还不如我以前所在城市的城中村。这破地方,哪有什么神奇景象,除了沙尘暴还是沙尘暴!” “真的。”老央哈哈大笑起来。“我说有就是有拉。” 我抽了抽鼻子,问:“有什么好笑的。” 老央指了指跟我公事那个男职员:“我偷偷告诉你吧,他刚开始来也哭鼻子呐。” “真的假的啊?你哄我的吧?男的也会哭鼻子?” “骗你作甚,哎呀其实思乡谁也会的嘛,身在异乡我也思,不过想想自己当初为什么来也就释然了。”他敲了敲空心的栏杆,叹了口气。 我好奇老央到底是哪里人,他似不属于任何一个城市,在他的话语里经常夹杂多地的口音。最终我还是忘了询问他这件事。意气风发、满腔热血在午后炙阳的点燃下又散发出火一样的魅力,照耀在每个角落。那半滴来不及面世的眼泪,蒸发于半空,乘风飘走。 我又莫名其妙地留了下来。 就这样,时间眨眼过了一年,离当初设定的三个月尝试已过了更久。我逐渐离不开这村镇了,我感觉到它需要我。 听到老央说外面下雨了。我跑到窗台,平生第一次见到如此举地欢腾的景象,村民都放下手下所有的事情,男女老少,跑到大街上欢呼雀跃,歌舞不断。嘹亮的歌声占据了雨中的村镇,一个个天生的舞者就这样,在大雨下翩翩起舞。我站在窗边,睁大双眼凝视这一幕。反应过来后,才回过头问老央他是如此知道外面下雨的。他笑了笑,握着钢笔,悠然自得。 “这就是你当初说的奇观是吧?真棒!!我要用之前在城市拿来的小相机照下来。”迫不及待地照好了相片的我也扔下相机,融入他们当中。那是我来到这里最快活的一天,没有之一。 老央只是静静坐在办公室看外面的人狂欢歌舞,继续整理着文档。 后来,雨中人们的歌声停了,老央的座位也空了,那支钢笔无精打采地躺在桌子上。 老央永远地留在这个不毛之地,再也回不去自己的”家“。早把这里当成家的他,在一次外出任务里突发沙尘暴被埋在这片土地上。 空落落的座位又迎来了稚嫩的怀着满腔热血的大学生。 外面又响起久违的歌声,我坐在椅子上阅读文件,对他说:听,外面下雨了。 他跑到窗边,折回来无比崇拜地望着我:“函姐,你怎么知道的?真神奇。” 对呀,我怎么知道的呢?我扬起嘴角,微微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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