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虽第一个想起 |
正文 | 当我因噩梦惊吓,汗珠布满额头时,虽第一个想到你,却不再告诉你。我们不再共同承担彼此的害怕,我已渐学着开始将你从我的心里分离。 当我因丢失物件,心潮低落无助时,虽第一个想到你,却不再告诉你。我们不再共同分享彼此的低落,我已渐学着开始将你从我的生活割舍。 当我因独身来回,心里无聊寂寞时,虽第一个想到你,却不再告诉你。我们不再共同照看彼此的空虚,我已渐学着开始将你从我的脑海擦去。 当我因年少彷徨,方向不明难清时,虽第一个想到你,却不再告诉你。我们不再共同体谅彼此的难处,我已渐学着开始将你从我的依赖丢开。 当我因……虽第一想起……却不再告诉你。 ————————写在前面的话 在这里,在那里,在天涯,在海角。总会有一个曾住心间,握在手间,放在嘴边,不在身边的人来过你的世界。我不能称他来了去后叫做没来过,正如我不能不承认生活在某个时段因为有他而斑斓过。 就像美丽的蝴蝶来过春天,动容过你的情,捕捉过你的眼睛。所以再怎么不舍得,我也会在前面加上一个“过”字。 过,只是曾经拥有,现在没有,将来可能会回来也可能不再回来。过,也告诉自己又步入一个新的地方,会有另个一个新新人,新新景注定与你相视。 我不是白蘋州上等千帆的女子,不会一直肠断在过去的地方。我也不是生就有闺怨气的女子,为等已过之人,新啼痕层层叠上旧泪花。 “我心相属,日久月长;与卿相依,地老天荒……”不知道从何处读它,依稀有点印象,好像是英国的民歌,译为的中文诗,记得二三句,念着很像《诗经》。当初读时,为其真情所染,用方格纸抄下来,一遍一遍的读。现在看来,如若在物欲横流的世界,对自己所爱的人要求这样,恐怕有点让他难以办到,勉强更不可取。 假如有天我与“虽第一个想起”的人不幸碰见,也会打声招呼,没有恨字可言,相反是他让我懂得一些情。 前段时间,与丢丢版主闲聊时,她问我:“安儿,你知道佛家的四大爱情吗?”我说:“不知。” 她说:“那你要好好看下!” 于是我去了百度搜,看了,但怪自己记忆不太好,只能记得其中两个。一具女尸在地上,一个男人脱下衣服将她的身子裹好,一个男人将她埋葬。这个女人会在下一世,还前一个男人一段情,伴后一个男人一生。 我当时看完后说:“那今生有很多情的男人,岂不是前世得了很多衣服?” 丢丢版主发过一个无语的表情。 后来,她说她要建一个群问我叫什么名字好?要求有关于时间的。我说羽痕吧!其实当时觉得有些俗,但我对它的解释还算不错。我认为一个人就是一只鸟,当然不是说人,是鸟人。他们会经历长羽,掉毛……不断循环两者,就如同人会新生,也会颓废,这个与时间有关系。 一个朋友告诉过我:“在哭泣中行走的人,最终能拯救自己。”对这话,我深思很久。在哭泣中行走,在行走中哭泣;相同的场景吗?也在反省自己是在哭泣中行走还是在行走中哭泣?过后几天,忽地了悟,因为在伤心语埋在心里还能行走,知道自己方向的人,会因为有方向不会迷失他地,亦在行走的过程中,时间会帮她将伤心风化。 所以,我相信人更像鸟,在掉毛中也会长出细小的羽。在哭泣中行走,最终能拯救自己。 不必遗憾,不必悲伤,如果所有的东西都拥有的话,怎能空出位置再给最正确的人与事物,就把它压缩成回忆吧! 在月明风清的夜晚,如果愿意可以拿出来看一下,至少会发现你已渐成长,已能做到,在生命中的小波大浪闯来时,虽第一个想起他,却不再依赖,已然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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