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托”与高铁一样“神速” |
正文 | “托”与高铁一样“神速” 文/龙江老赵 由于工作关系,经常坐火车往返于哈尔滨与大庆之间。自前年春天以来,原铁路旁驾着高铁,虽然工程进度慢悠悠的,但让人猜想到那通车后神一般的速度。 不论春夏秋冬,每当凭窗外望,看到庞大的钢筋砼柱子和钢筋砼嵌梁,欣喜天下第二快的交通工具,时速300多公里的速度,马上就要享受了,真一阵激动。 高铁,关乎到大动脉的流速、生活的快捷、国民的方便、节奏的催进等诸多利好。但这些大的方面之广度、深度,一个普通百姓是咋也想不到位的。不过,每当从眼前晃过高铁的影子的时候,心中也掺杂着泛出几分苦丝,虽然有点扫兴,但想开了也就没什么,因为它和快乐共存的。 所谓的“扫兴”之事,其实就是高铁动迁的“托”。一般高铁线路都是靠近原铁路修建的。其好处除了铁路管理方面的内容外,再就是百姓动迁户少,即减少土地占用,又控制动迁费用。事实上,虽动迁户少,但也有。即然有动迁户,也就产生了“托”。 记得一次在火车上,看到窗外的高铁线路旁,有些村子的房子正在扒拆,这是修建高铁正在动迁的民宅。其实,谁家摊上这事,本是好事,其补偿的价值要比原房的值高几倍的。这不是发“国难”财,是政策范围内应该得到的。 一个乘客讲个故事,说高铁动迁也有“托”。假如这个房子动迁按政策应得100万,某县里的“官场人物”在中间“活动”,以政府的行为出面,先与动迁户签好合同,补偿100万,让动迁户没疑义;而那边又与铁路部门沟通运作,用拿到手的原动迁房的房照等手续,又与铁路签上合同,而合同签定补偿金额增加到150万。然后,多余的钱受利者平分。这个动迁户,无意中给这些人当了一回“托”,而这些人“较好”地利用“托”,名正言顺地捞了“高铁”一把。 这个故事是真是假,不重要,也不须去考证。当前的社会上,“托”是司空见惯的,渗透到各个领域这是真的。但还真没想到“托”与时俱进,发展到今天与高铁同步的程度,快得让人感到可怕的心颤,其对社会的负作用是严重的。 “托”,是社会的一种现象,所谓高铁动迁的“托”,万变也不离其中,其目的为了“钱”。但这种行为的“托”,违反了法律,伤害了集体,早晚会露馅的,只要手伸出来,是早晚会被人斩断的,这历史的威严和法律的公正是不容侵犯的! 2012-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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