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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水岭
正文

本来想写点什么东西的,然后证明自己很霸气的。结果发现文字只会暴露我的恐惧和不甘。

可是我究竟有什么不甘呢?这似乎又局限了我的扩展性思维。

还是扯点别的什么吧,装逼的扯点我自己做的很神圣的事,我是个怪人,喜欢看恐怖片,然后推荐给别人,让别人觉得可怕,以证明我很帅气,竟然看完这些东西了,而别人却是在恐惧中度过的,我喜欢将自己的伟大建立在别人的恐惧和仰慕中,当然这可能只是我单方面以为是这样的。

就比如我会找别人都不能驾驭的人谈恋爱,这样以体现我自己超凡脱俗的能力,可是我又是个很容易陷进去的人,往往就自己把自己打了一巴掌,或者捅了一刀,而且还以电视剧男演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不能忘,甚至决定孤独一生。可恨的电视剧害了我,让我的爱情观变得那么的戏剧性,可是我骨子里又是一个很大气的主儿,一眼定乾坤的那种二逼。假如事实真是这样的话,我就是个很矛盾的人。表面琼瑶,内心余华。

我一直认为那些会在微博里发我觉得什么什么的人,在现实中大多是自私的,可是自从我看了陆琪这个人的微博后,我瞬间改变了我的想法,人得自私,有时候也可以拿女性的软弱和安全感缺失来完成。因为他总是把一些男性认为是本能的事,夸大,来获取别人的认同。

在我的阴暗面,认为男人是不需要显摆的,而且我也不会认同一个人靠显摆本能来赢取那么多人的认同,可能是嫉妒吧!哈哈。

我是个很纠结的家庭出生的,我奶奶是城里人,还是毛主席的追随者,外婆是农村人,信基督。这就决定了我人格的双面性,当然我是个没有信仰的人。这也就导致我被奶奶排斥在外,也就成就了我的铁娘子奶奶过年只发给我十块压岁钱这个事实。

那时的我,就有了城里人喜欢让人爱毛主席,小学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做一个会被毛主席赞美的人,所以我争取在小品里演了王二小,一大早去擦黑板,扫地,当雷锋,除了牺牲的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我没敢学以外,其他只要是毛主席觉得好的,我都没放过。

那时候太执着,我妈说主席不喜欢学习不好的孩子,那时,我的语文数学就压根没下过95分,经常鄙视那些不被主席喜欢的孩子。现在想想,我也只是想得到奶奶的认可,可直到她去世,我也没得到五十块钱的压岁钱。这是我不能唯一没有原谅她的事。

我的文字功底,应该是我妈耳濡目染的,大概记事起,我妈讲给我的东西都是血腥恐怖的,我一度认为我妈是神仙,因为她见过鬼上身,见过阴婚,看到过熊,看到过狼,见过僵尸,会过地主婆,知道土匪长多高,甚至知道玉帝他们家家事,甚至还知道毛主席的灵异能力。这些都成就了我一开始不走正常人思维的风格,当然我是个正常人,而在爱情方面,因为我爸妈的前期不幸,我妈经常就被打了,她教导我一定要让着女人,不管发生什么事,好吧,我觉得小时候灌输的概念,就像你小时候背过的课文,太难忘记了。

现在说说我变态扭曲的另一面,我们老家邻居是个精神病,我小时候大多的快乐来源于他,我自私的给他起名蛤蟆,而且很喜欢跟在他身后,看他出丑,然后带着我们家的土狗,帮他出气,跟别的村子里的小孩大战,当然这其中有很多人,不单单是我,因为蛤蟆家离我最近,我也就必须傍晚带他回家,画面大概是这样的,一个犀利哥,一个穿着白衬衫,蓝裤子的傻逼,一条很爱装逼的狗,就这样,走在夕阳下。路上他会说很多话,可是我只关心他回去我妈给他吃什么,是不是会和我吃的一样,他会不会跟别的神经病一样很快就睡着了,再也不醒了,那样,我就失去了毛主席以外的人生乐趣。

后来他放火,烧了他们家,也顺带烧了我们家,那天晚上的天是通红的,映在雪上,好美的,只是我们家没了,老爸出差买的东西都没了,我恨蛤蟆。

翌日,我依然带着狗去找他,当然我找到的只是他穿着我爸不要的衣服,睡在雪里面,一口白灰,他还是没能逃过我的预测,被无耻的玉皇大帝叫去上面玩了。

在后面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就只和狗玩,甚至和狗一块摔泥巴,再后来,狗也死了,我才开始正式和跟我一样形态的人在一起玩,当然,被主席喜欢的我,不认为这是玩,只是被雷锋附体的我在帮助他们。这也是我人生装逼的初章,这样的装逼让我成了中队长,成了班长,成了劳动委员,成了个好学生,可我觉得主席给予我的,甚至不及蛤蟆带给我的快乐。

初中时,我毅然决然的放弃了主席,可成绩依然很好,只是多了那个叫做英语的东西。这也就是我人生第二阶段的分水岭,造就我不可一世的二逼的开端。

在失去蛤蟆的一段时间内,我开始有了急促的感觉,因为那时候的词汇量较少,后来才知道那是寂寞,我有点想念他了,很奇怪的是,我从来不会为自己思念一个精神病而感到不对劲,当然我的小伙伴们,他们也在一段时间内思念过蛤蟆,只是他们的方式跟我不太一样,他们在蛤蟆那破败不堪的家里面进行了各种战争的模拟,最终导致我想找点什么怀念蛤蟆的时候,就只能去池塘里找青蛙的表亲。

儿时有各种传说,比如老娘告诉我的,这些东西我是从来没有碰到过的,假如我真碰到一次,那我现在也是超屌的。毕竟,我不是我妈,不会杜撰。没有文革的记忆。

初中对于我的概念只有一个,去了小学对面的学校跟一帮住的更远的人在一块听那些我早就认识的老师给我们讲道理,生活中唯一改变的就是,以前每次停电,我都会骂邓小平,而初中,我会在心底骂江泽民,还有李鹏,因为我们家电视换了,唯一换不了的就是停电的频率,这个直接影响了我看白眉大侠,甘十九妹(在我没上初中之前,我一直认为甘字是二。老黄历给我的错觉),少林寺,射雕英雄传的能力,那时,不大愿意听别人给我描述,我总觉得他们说的不如看到的功夫高强,现在想想,小学生能有什么描述能力,我的要求还真他娘的高。

当然这都不是我的损失,我唯一的损失,就是一直和我玩的很好的男伙伴们,开始喷摩丝,甚至穿起了喇叭裤,似乎在跨入对面学校的那一瞬间,红领巾,白衬衫都被斥为长不大的标志,可是,那时候的我还依然穿着,我不能背信弃义的在一刹那忘掉主席,雷锋,刘胡兰,黄继光,王成,然后转身成为布尔什维克,这是最无耻的行为,这个思想在我第一次遗精之后,就再也没有了,这么一个突发事件,让我清醒了我跟那些扎着麻花辫子的根本区别。

一直有这么一个事实,从我7岁大病一场后,我照了次镜子,从此我对自己的外貌归结为丑,这个结论像我恨邓小平一样,足足持续了好多年。我对那些摩丝,卡带什么的从来不感兴趣,而陪伴我最多的就是李小刚,少林寺,还有降龙十八掌。

我依然每天都在我们家的空地上,练功,幻想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绝世高手,然后让王二小,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这些人都没有被日本和美帝杀害。这样低调的想法,在我看了西游记之后,觉得还是神比较厉害,可我又不会七十二变,所以只好嚷嚷着我爸去带我看大雁塔,这个梦想实现以后,让我对唐僧这个人的人格嫉妒怀疑,为什么他成了佛,还要住那么烂的地儿。

就这样我度过了初一这一年的时光,没有蛤蟆和我们家狗的陪伴,我还是忍着思念走过来了,在我小小的思维里,三年很漫长,漫长到我忘记了主席,忘记了狗,忘记了乳牙,忘记了我的圣斗士,烟盒,玻璃球,葫芦娃,黑猫警长,秦俑奶粉,维维豆奶,甚至全套的西游记贺卡。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曾经当宝贝一样,可是我还是为了张国荣的卡带,把他们都遗忘了。我妈一直觉得我不是她亲生的,她会乐谱,而我不会,她会唱戏,我也不会,我只会喊。当然,为了回报我妈,我曾经一度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我准备了四袋小浣熊,还有一水壶绿豆汤。推倒了我妈的汽水机(我家当时加工汽水,机子很大,我不知道怎么来的力气,可能是仇恨,哈哈哈哈),偷走了我妈的计算器,背着我哥的书包,牵着我们家的狗,它应该是愿意的吧,我喂了它最爱吃的肉夹馍,总之,我出门的时候,它毫不犹豫的跟着我手里的半块肉夹馍出了门。

一直以来我没把我们家狗当狗看,我觉的他是我弟弟,他也不会是我们家亲生的,就这样,我用半块肉换来了另外一个陪伴,虽然他是条狗,最起码他的存在,让我不至于折回,开始了我去外婆家的旅程,足足走了一个晌午,路上我吃完了所有的小浣熊,狗先生开始各种不情愿了,他开始频繁撒尿,还有跟路边的野狗打招呼,让我彻底放弃了对他的信任,我让他滚,自己去找亲娘。可是他还是跟着我。

一路上我碰到的人,都问我,嗨,你去干撒?我找我亲妈。你亲妈在哪?我不知道。这样的对话,让我很骄傲,乐此不疲。走了好长的路,可是碰到的还是经常来我们家串门的人,这就让我开始质疑自己的脚力,甚至质疑我们家狗是不是背叛了我。

下午的时候,实在太累了,我就去借绿豆汤,然后我拉着狗进了他们家。同学告诉我,我不可能找到亲妈的,一般亲妈丢了孩子之后,就走的很远,我告诉他,我不信,他妈在旁边笑的不停,似乎疯了,出了门,看到狗在和他们家的狗在干些什么,我喊他,他也不走,我鄙视的踢了他一脚,他从同学家的狗身上下来了。

又上路了,这次我给狗要了个馒头,他开始变得乐呵了,他很容易就满足了,就这么舔着我的脸,可我还是很鄙视他,总觉得他干了什么对不起我同学的事。当然这个怀疑,在年少的我心里,存了没多久,我就开始在油菜花地里跟他疯跑,我觉得这样,就可以很快到亲妈家,当我从油菜花地穿到麦田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我熟悉的人,我的外公,好吧,我撒开丫子跑到外公身边,狗跟着我跑。

外公带着骡子在地里干活,他把我放在骡子身上,我骑着骡子,感受到我站在另外一个高度,骡子比我外公高很多,我也在这种居高临下的心态里,忘了我最初的目的,甚至忘了狗。

又是傍晚,外公给我喝完所有的绿豆汤,带我骑着骡子,回到他们家。

我妈竟然也在,奇怪的是竟然他没有找我算账,我不安的心,平静了少许。然后就去门口和狗玩了。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寻找,虽然主角存在物种差异。甚至这次寻找让他当了爹,让我以后的生活中有了他的第二代陪伴。这次跋涉持续了半天,也害我从此成了街头巷尾的笑话,直到现在我也不这么认为,我们家狗应该也不这么认为吧,因为我让他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更精彩。

后来我妈再怎么说,我都不去了。我会回她,还是待你们家比较好。

我上初中的时候,狗去世了,我为他做了很简短的一个仪式,那就是哭,然后把他埋在我们家果园,神奇的是,后来那里出现一条蛇,那可能是他的化身,来看我找没找到亲妈。

我小时候无限的想象力,从来没有终止过,这得益于我人之初的时候,我妈讲的那些她自己杜撰的故事,以及我哥没事就给我讲什么变形金刚,还有蝎子精,白蛇这类话题。

恐惧这个词,在我少的可怜的认知里,一直都没出现过,当然也不是没有,对于父亲的害怕,已经占据我少年的三分之二生活,当然这个仅止于害怕层面。从出生开始,我能看到的父亲都是凶狠的,他每天都在忙。出出进进,在我们家,我一度告诉我妈,这个人是谁啊,一直来咱们家。哥当时很鄙视的说,这是咱爸。似乎他那个时候已经深切理解了爸这个人。

我这种对父亲的陌生感,从来没有断过。他会来我们家,然后去别人家打麻将,再在我们家睡觉,甚至会吃我们家饭,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所以每次吃饭,我都很纠结的不愿意去桌上,老娘便专门为了盛饭,我就坐在厨房门口的青石板上,抓着苔藓吃饭。

忘了是四岁还是五岁的时候,我们家来了几辆大众satana。我对这个车的印象特别深,它的颜色和别的车不一样,蓝白道,伙伴们都兴冲冲地来我们家门口看,我开始炫耀自己少得可怜的知识,我告诉他们,这是江泽民才坐的车。他们开始各种羡慕妒忌恨,毕竟是孩子,我跟他们是有代沟的,不能理解这些没有信仰的孩子是怎么燃起对江泽民的兴趣的。

也就是这几辆车里面的人,在我们家待了足足大半天,我在外面吹嘘累了,就又在青石板上,跟狗在玩,突然他变得异常兴奋,我妈哭着先走出了家门,后面是父亲,几个人搀着他,应该是搀着吧,手上有个银色的东西,越靠近,那股银色就越明显。

父亲还是那么凶狠的表情,看着那些人,在我还没研究出来银色物体的时候,我被我妈拉上了车,我看到哥哥早就坐在车里面了。他和我一样一脸茫然。

我为我人生第一次坐上汽车而乐此不疲,可是小时候又不能瞎动,所以我只能对着窗外,看那帮没有信仰的家伙们,对我投来膜拜的眼神。

随着汽车的开动,我开始人生中第一次走出了我们家。看到了跟我们家一样的另外的村子,渐渐的我对这个东西没了兴趣,只是那天的落日和别的时候有少许的不一样,我看到西边的天空,没有了往日的火烧云,只有零星的飞机云。

晚上到了目的地,我第一个跳了下来,我看到父亲被带进去一个很高很高的地方,让他不能出来继续在我们家混吃混喝了,我第一次在陌生的地方睡了一夜,但是是和熟悉的伙伴,他们都跟我一样茫然,直到窗外有了蛐蛐叫,我们才来了精神,开始各种吹嘘自己的父亲怎么怎么样,我们才能坐上这种车,那天晚上,我听到了最无耻的说法是,我们的父亲好像被警察抓了,我觉得这是对我人格的一种挑衅,其他的几个人也这么认为,于是我们在深深的鄙视中睡着了。

第二天,又坐着同一台车,我们被送了回来。接着,便在以后的四年里,我始终总在暑假,寒假的时候,坐大巴去那个高墙看我一直希望消失的那个人。

直到近几年,我才知道,当时的父亲是犯了破坏公共财产罪,进去了四年,这四年,在我的各种傻逼想法中很快的就过去了。可我一直想知道,父亲出来的那几年是怎么在我们那个认为进了监狱就是杀人犯的地方是怎么挺过来的。所以现在的他,大部分教育我都是不要年少气盛,男人最勇敢的品质是学会忍耐还有适时的爆发,那段岁月,也让他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以至于影响了我的人生观还有价值观。

没有父亲的日子里,我学会了骑自行车,我们家唯一的一辆和平鸽,于是我做坏事的频率也随着我车技的不断提升,明显增长了。

我干的坏事大抵都是为了满足我的那张嘴,而且多是在夏秋季节。和平鸽是个好车,不管怎么是我从五米多高的土堆上扔他下去还是在柏油路上让他漂移好远,它都依然很坚挺的陪在我身边,外表伤痕累累。

也是他,把我对蝌蚪,蒲公英,蝴蝶这些东西的研究终结了,至今我也没搞明白,我们那水塘里的蝌蚪怎么会成为蛤蟆,而不是青蛙,还有蒲公英被我吹散以后,他们到底飘向了那,有没有被谁碰到,蝴蝶每年总有几个新颜色的,还有用尿和泥比用水要快得多,这种种的问题,在我有了加重自行车以后,都被我抛弃在故乡的土地里了。

我不能像对待狗一样对待我的自行车,所以我每次做大事都会骑车,而不是带狗,狗会让我瞬间被认出来,晚上回去就只能等待我妈的审判。这也许是我反侦察能力的萌芽。

那时,我的死党有了很多,自行车成了我们的圣衣,我们都俨然一副黄金圣斗士。这样的日子,没有一年,就被迫中断了。

那年的夏天很热。我放弃自己一直以来的光荣传统,夏天光脚。狗也放弃了他一直以来寻花问柳的爱好,有了午睡的习惯!也是这个夏天,我得到自己人生中第一个关于死亡的消息。我的一个骑友在技能还没完全成熟的时候,在公路上敞开跨子骑行的时候,被迎面而来的大货车撞飞了,这是别人的描述。可以确定的是,飞这个词让我觉得不是那么神圣。因为他就叫杨飞。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一帮人去瞻仰了他最后一面,他母亲在许多人的簇拥下,放声大哭,整个村子都听到了,那一刻,我懂得了悲伤的终极版,应该是这样的吧。他的儿子被没有被圣衣保护,也没有雅典娜来保卫他,他也没来得及使出自己的天马流星拳,就跟我们这样再见了,在我鬼怪思维的作用力下,我觉得他会回来的,在某个猫头鹰瞎叫的夜晚,他会带着雅典娜来见我们,然后吹嘘自己有多强大,甚至见到了悟空,见到了我爷爷,他现在是有多快乐。

这个想法,在我睡了一觉起来,就没了。他的葬礼上,我们都去烧了纸钱,我一直问我妈,为什么不烧个自行车,或者烧点他喜欢的东西。

人死后,连自己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得到,不是更加痛苦,看来人都是这样,总以为自己需要什么才会给别人烧点什么,死去的人,可能只希望你烧个自行车,或语文课本,活着的人总有点强迫症的感觉,总希望死人和他一样,对钱有需求,对房子有需求,对男女有需求。死去的人,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想要什么?要是杨飞那个时候要我,我不是更惨?

杨飞的人生在我的车技还未全部练成的时候终结了,同时他的离开,也终结了我的自行车生涯,自行车被家长们视为我们通向另外一个世界的利器。

杨飞妈,在他头七的时候,上吊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上吊的死人,整个脸都是铁青的,舌头外翻的很严重。原来那些林正英鬼片里的吊死鬼都弱爆了,我只看了一眼,就再也没睡好过,听我妈说,杨飞他妈在死前听过儿子喊他,就鬼上身随着儿子去了。

他父亲在一周以后,也离开了我们这个地方,后来听说也在工地上被搅拌机挂着,去世了。这段事情,在我们那迷信的小地方,传的好恐怖的,以至于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被彻底限制晚上出去,因为有鬼。当然我也不知道鬼是干什么的,我只能晚上坐在我们家屋顶,听着蛐蛐叫,光着膀子,跟我哥比赛认星星。

跟大部分人一样,我生命中的那个胖子如约而至,胖子是个很矫情的人,矫情到我第一次见他就想弄死他,我的人生也因为这个胖子的到来变得有点血肉了。

胖子他妈去世的很早,我妈便让他住在我们家了。他是个很腼腆的人,第一次见我,他就很不屑的告诉我,我太嫩了。因为那个时候我还穿着过年时,我妈给我买的公牛队的运动服,松松垮垮,这件衣服我一直视为我的宝贝。可是信息的落后就造成了,我没办法给我的伙伴们说,我这个是公牛的,我哥也是的,乔丹知道吗?就是他,他们队。

说这些,对那帮整天厮杀的小将士们来说,无异于对牛弹琴。所以,我第一次的炫耀给了胖子这个家伙,但却被他贬为狗屎,于是我对这个把公牛说成狗屎的人充满了崇拜。

胖子这家伙很喜欢跟女孩子说话,我觉得这是我做不到的事,他能挂着鼻涕,对那些女生说些林正英的僵尸片,直到讲完,让鼻涕自然回流,那一瞬间是他最有成就的时刻,我从来没有流过鼻涕,甚至连吸鼻涕这个技能都未能学会。女生们总喜欢跟着胖子,在教室外边,晒太阳,我只能混在男生中间,听他们说些武功一类的话题。

在我初中生涯里,我找不到任何可以让别人羡慕的话题,可我又喜欢成为另类的人,也不知道从哪本该死的书上,我看到了小儿麻痹这个词语,而且我固执的认为这个病,就是麻痹然后至死的那种。

于是在一个星期天的黄昏,我们一块来到一座小山上,骑在柿子树上。我那时迫切的想挣脱掉毛主席这个累赘,所以他们干什么都会带着我,因为我是好学生,这样他们回家被打的时候,我们会多了一条借口。

话题从各种鬼怪开始了,又蔓延至死亡,我觉得我有必要向他们炫耀我的小儿麻痹了。于是一个惊世的谣言出现了。

我告诉这帮小鬼们,我当了小儿麻痹,最多可以活到20岁,我现在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要走了,请你们多照顾我的父母,甚至不要给我爸妈说。

我从他们的目光里看到了艳羡,在我们少之又少的意识里,只有烈士才能这么坦然的面对生死,一旦害怕死亡,那你就是汉奸,就是日本人。这次深度的谈话,让我赢得了他们的盲目崇拜,我告诉他们这是个秘密,希望不要告诉任何人。

可就在当晚,我妈就狠狠的暴揍了我一顿。他问我什么是小儿麻痹,我说不出来。我觉得我是烈士,不能告诉任何人组织的秘密,而且这个秘密还是我说出来的。那么迎接我的就是扫帚把。

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的朋友们都等待我绝症身亡,这样的希望,就像他们希望看到抗战片的结局一样。我也在一时间觉得自己的亲和力比胖子好。虽然我们不在一个领域,他是娱乐圈,而我是生物圈。我还是拿小儿麻痹赢回了一些关注。

在不久以后,胖子似乎知道了什么,因为他发现小儿麻痹,似乎只是腿有问题,而我没有,这个谣言被胖子的理论深深的击败了。可这也没影响到我的粉丝们对我无限的崇拜。这并不是我的人品有多好,只是那段时间《血疑》的重播,山口百惠的演技还是比我有影响力。同时也让我知道了会说中国话的日本人,都是好人,尤其是女人!

切换回胖子这个人,我妈专门腾出个房间,为了我的学习以及帮胖子复习。正因为这件房子,我的成绩有了明显的退步,我对生活乐趣的渴望越来越多。

胖子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无穷的,他能把一个鬼打鬼,同时杜撰出各种版本,当然版本内容根据女生的不同,而瞬息万变,据我不经意的统计,初一一年时间,出现过30次,我们班也就三十个女生,胖子尼玛你是多少妹子的初恋啊,你也毁了多少人的林正英。

有天胖子比我早起,这是第一次,我开始看他喷各种水,然后他的头发就像鼻涕一样粘在头上,俨然一副许文强的样子。那股气势比他擤鼻涕还要让我崇拜。

记得那时候是夏天,陕西的早晨跟中午温差还是有的,这家伙,就穿我爸的西装,然后裹一围巾,出现在学校门口了。我的山口百惠瞬间弱爆了,被许文强秒杀了。

不过我还得装淡定,这个是我从小到大的一个优势,即使天塌下来,我都不会表现出来,所以很多人无法看透我。

重点不是这个,中午的时候,这丫的还穿这一身,围巾依然没解下来,终于在课间操的时候,强哥这货中暑了,直接晕倒了。这也达到了他的目的,全校的人都知道他的存在了。

这大概是我人生第一个因为虚荣被老天惩罚的案例吧。

在初二的时候,因为胖子在谈恋爱了,所谓的谈恋爱就是晚上在我们家的巷子里跟女生说话,然后买发卡一类的送给女生,在我妈眼里,这些都弱爆了,于是胖子与我的同居生涯也就此中断,他的女朋友每次头上都扎着十七八个发卡,她的自信来源于自己发卡的数量,以至于我们会凭借发卡数量来判断这货的心情。

胖子在没我的日子里,依旧过的很潇洒,在现在看来,他当时是穷极无聊的人,每天都扮演很多角色,每天和不同的发卡聊天,每天都梳不同的发型,中分,偏分,背头,每天都起很早,送发卡上学,帮发卡带早点。我想我大致是承受不了这么忙碌的生活的,于是在我大学生活完,我也就谈过一次恋爱,还累得半死。

胖子其实并不胖,这个事情是在我做了体检以后,才知道的,这个时候我也知道他有很严重的病,至于是什么病,我也不知道,总之他还是很装逼,还是有很多发卡去看他,我当时竟然神经质的羡慕他,希望病的那个人是我。

再次见他的时候,他出院了,据说这次住院,他爸爸借了好多钱,为了还钱,他要去广州打工。那时候我认识的孩子大多都去了深圳,广州,福建一类的地方闯天下。在我的印象里这些地方都是会让他们变成大人的,我不想变成大人,我便开始恨这些地方。所以我这辈子不管走多少地方,都不会待这几个地儿。

他离开我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学会他那样擤鼻涕,还是没有学会梳发型,唯一的区别,我依然在上学,他没有。

一直觉得我们的重逢会是很美好的,结果只是我一厢情愿,现实打败了他,也打败了我们单纯的友谊,他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早结婚的,和他结婚的是个江苏人,他的审美并没有因为他去广州而改变,他白去了,我不想自己的命运和他一样,大学还没毕业便去了北京,而不是南方。这样能在上班挣钱的同时,也能兼顾我装逼文艺的一面,不至于让我变得太过现实,这样子我才对得起我自己,对得起被我上过的课本。

我一直不能划归为脑子很聪明的那类人,这个从我背课文就可以看得出来,总是大半夜的起来背课文,然后第二天再晨读的时候,告诉老师自己第一个背会了。这样的幕后付出,让我走入聪明这个族群。

当然这种付出也不是出自我的本意,我大不愿意去读书的,总的来说,我是个被逼出来的人,逼得出生,逼得活下去,逼得吃饭,逼得睡觉,逼得骂人,逼得考试,逼得拿第一,逼得尿床,逼得跟正常人一样装逼。当然在初中这段时光未结束之前,我还是我,不是逼得我。

离开黄土高原的第一次,我清楚地记得,那时,刚考完数学,瘦骨如柴的女老师,正在打手心,我刚被打完,我妈就带我离开了学校,当时怀着对数学老师的仇恨,被俺娘提溜着出了门,开始了我的第一次进京。

绿皮车引发了我无限的幻想,而我妈更关心的是我该死的身高有没有超过一米,有没有可能会让她买票。最终,我妈跟售票的斗智斗勇,甚至让我脱鞋,逃过了这笔出账。

就这样在老妈各种的伪装下,我的好动症被我的演技覆盖了,小时候,我还是比较内向的,三天两夜的火车,我只有上厕所被带出过座位,其他时间,我都在对着窗外渐变的沟壑,然后心里暗爽,这一去,我再回到老家,就有了更多的故事可以炫耀了,我又可以成为他们真理的灌输者了。想到这里,我都莫名的淫笑,坐我对面的叔叔,一直问我妈,孩子是不是得了精神病啊,这看着傻傻的。

结果我每睡一觉,对面的座位,就换个人,然后我就总结出来了,我妈不想要我了,频繁的让别人来打量我,然后给出定义,结果大多人认为我傻,长得又丑,所以他们每到一站,就失望的下车了,人贩子大概就是这么交易的吧?这也就导致我后面的一天,神经紧绷,生怕从石家庄上车的那个人是最终带走我的!结果直到西站,我还是被人说傻,还是我妈提溜着我。

我第一次看到西站的时候,我竟然猥琐的没有感叹,也没有心情起伏,我妈却波澜起伏啊,一下车,就被乘警拉去票务室,我妈因为我身高造假逃票,被警察抓了现形。可我妈还是死不承认,在我尚未认知的内心,觉得我妈会成为刘胡兰那样的英雄,只是刘胡兰没有拎着大包小包,而她拎的东西太多,影响了整个人物的塑造。

一眼望去,整个车站的人成批成批(这是我今天才学的形容词)的背着包,把我撞来撞去,我觉得车站一点也不好,就是站着被人撞的地方。

人群像洪流一样退去的时候,我妈已经妥协了,被迫走向补票的地方,我在后面拎着包,追着我妈,就像追着刘胡兰一样。

我来京城之后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妈,你看,咱家的油菜花,这也有。这还不如在咱们家。我妈的唠叨大多只是说坐车有多累,北京有多热,我在路上有多闷骚之类的,完全无视我这种荒诞的理论。

那时大多看过的地方我都没有什么印象了,唯一最期盼的竟然不是圆明园,依我现在的性格来看,第一站应该是去圆明园。我那时大致是信了课本的邪,非要去看眼毛主席的遗体。

于是在一个阳光可以穿透我灵魂的中午,我见到了毛主席遗体。以至于,我现在仍然希望相关机构给出合理解释,那个人是不是毛主席?

那时候的我就会说普通话了,只是听起来像是背书似的,而且没有停顿,以至于北京的小朋友都拿我当小白鼠,急迫的想让我被同化,可悲的是我很快就成了京片子,当然我也学会了我人生第一个方言以外的脏话,操。这就像我的一个尖刀,随时可以放出来,让他们刮目相看,当然也让我被老爸差点打得半死。

我带着陕西味儿的操你大爷,走遍了大半个京城,怀揣着对操这个词的疑问,我吃了全聚德,游了颐和园,看了毛主席,走了次皇城。只是这些东西在我回到家里面,就被遗忘了。而操被我衍生出了很多词汇,一直陪我到现在,比如操你丫的,操你妈,操你大爷,操你二姑奶奶。而我也是我们那个地方唯一说操这个口头禅的人,这个并没有我可以炫耀的资本。

我一直觉得老爸会带我在北京定居,结果还是老娘提溜着我,在人流中跌跌撞撞的去了西站,回家的车上,我没有任何的兴奋感,因为我即将失去了一帮会说丫的,操等霸气词汇的朋友!虽然路上我妈会故意逗我,还有不少叔叔阿姨会让我表演节目,我一般都会冲着他们一笑,然后背诵几首唐诗,他们便哄笑的散开,就像我妈这个主角,找的群众演员一样,而我只是那个主角拿来显摆的铡刀,或者是毛泽东语录。

就这样又是一帮群众演员,坐我们对面,然后不停的换人,感觉像被轮奸一样,然后临走的时候还要对你指指点点。最后给你盖个戳,比如聪明,伶俐,可爱,乖,疯,调皮,捣蛋各种版本的,然后我妈就拿着这种戳儿各种乐的屁颠屁颠。

当我去的时候,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因为已经大半年了,当时打我的那个数学老师,本来我还想冲到她面前,大声说出我才学的操的,结果她没有等我,我的这个操的想法被时间给操了。

人这一生总有难以忘怀的事情,就像小时候作文总写我最难忘的一件事,这个伪命题一直让我的作文成绩不理想,因为每次大家都会写自己做了什么好事,爸爸给自己买了什么,老师半夜批改作业之类的,而我总是在写自己什么时候被老爸打了,被老娘骂了,被商店的人多收了钱之类的。每次老师都会留我重写,因为我难忘的事都带有一点仇恨的色彩,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老师半夜批改作业这种事,他们会知道,还有他们老爸从来没买过什么对他学习有利的东西,我总想写一篇作文来披露这些事实,这个想法,直到被他们同化,也没付诸现实。

我对速度这个词儿的理解,在我第一次骑上我妈的小摩托时,有了明显的改变,因为我妈从来没有超过60码,而我却可以到100甚至更高,我觉得那才是速度。仅限于我高中时傻逼的想法,这个小摩托带给我很多热血,比如我可以骑着他,同时载两个人,然后带他们去我以前骑自行车,从来到不了的地方。然后在路上感觉那风吹的快感,大略就像别人在漂移时的那种成就感,虽然我骑得这个东西连续送我和地狱碰面几次,可我依然乐此不疲。

在精神极度匮乏的时期,我一直希望这些外来的刺激能让我平静,我妈告诉我,我的出生都是一场生死对抗,因为我妈早产,我一面世,就不会正常呼吸,后来我爸妈让我自生自灭,结果几小时后,我竟然自己恢复了,于是便开始了我这不平常的人生。

也是这个时候,我生命中第一个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出现了——我的奶妈。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人,在我们那个离婚就是不忠的地方,她离婚了,远走他乡,记得那天,我在家门口骑着狗,一阵打闹声,瞬间让我从狗身上掉了下来,她满脸含泪的在那骂着,后面跟着他的男人,拿着把刀,他们最后的对白是这样的:你去死啊,你在外面偷人,你以为我不知道吗?然后,一刀划破了她的上衣,血瞬间就染了衣服,狗吠个不停,很多人过来围观,对她指指点点,这是我见她最后一次,这个时候,她也已经断奶了。为了报答奶水之恩,我跟很多小孩还有狗跟着她,直到她跳进那个井里面。

她拖着那个流血的手,就这么冲开谩骂和指责,回头看了眼自家孩子,眼睛里满含着泪,离开了这个世俗的地方。

我一直觉得我们那个地方,太过封建,完全没有被解放。每天我都能看到一群小脚老太太坐在自己家门口的拴马桩上,然后谈资竟是一些别人家的苦难,这些老太太瞬间被我定义为格格巫一样的人物形象,包着白色的头巾,脸上的皱纹纹理很乱,眼窝深邃,那时,我并不认为可怕,因为他们大多会和蛤蟆玩的不亦乐乎,后来我才知道蛤蟆那时才是最清醒的人,他总在取悦那些老太太,因为这些人掌握了整个地方的主流言论,而且她们已经跨入了自媒体时代,而且将自媒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蛤蟆的死大抵是因为这些人的语言美学暴力,导致其单身忧虑症并发身亡。

我跟老太太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让我彻底改变了我对自己尿的看法。那时,我每天都会自己撒尿和泥玩,可某天,我妈告诉我今天憋着,于是我那天的心情很是急躁,放学的时候,飞奔到家,然后把我的尿装在碗里,那天,我所有的男性玩伴,都贡献出了自己的尿,当然,我只知道童子尿可以救人,可是不知道救的竟然是那些老太太,每天裹着小脚的人,如果是这样,我还是希望能和泥玩。

当然这种土办法并没有维持多久,我们家对面的婆婆,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特意喊我过去,给了我两块酒心巧克力,我当时以为他希望我吃醉了,割掉我撒尿的东西,这让我很局促,于是我拿到酒心巧克力,就赶紧跑回我们家狗旁边,跟狗一块看着她,她深邃的眼窝里,露出了一点微笑,这微笑有点黑白无常的味道,也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掉的事情,这个八十六岁的女人,回头搬起了90斤的拴马桩,走了四五步,她的裤子因为她的用力也被撕开了,把那个东西移回了以前她常坐的位置,唱起了秦腔,那个嘶吼的戏曲,那声音,让我觉得害怕,唱完一段《秦香莲》之后,她整个人就呆滞的坐在了那,我觉得很无趣,便带狗回家了,那晚,对面他们家的哭声吵的我不能入睡,然后想起婆婆那最后的一抹笑,我妈告诉我,她是回光返照,而我一直觉得是我们的尿,让她有了狂躁症,于是她终于在我没尿的那天爆发了,然后她撑破自己裤衩,也要搬回去拴马桩,以便证明她自己最后还是有力气的,不想再喝童子尿了。

这些老太太,在我们从老屋搬走的时候,大多都不在世了,为了能记住他们,我特意去了一次公墓,因为这些奶奶大部分都照顾过我,在父亲不在家的那四年里,我和哥哥基本上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我妈要每天忙生意,所以这些奶奶基本上都给我们俩做过饭,即使有些面容凶神恶煞,上学的时候,每年清明,我都回去,想去看看老屋,看看那个奶奶搬过的拴马桩,看看老去的另外一些人,这些人,或许一辈子都不会看到电脑,一辈子都没玩过微博,一辈子都以为主席还是毛,一辈子都只会说陕西话,一辈子可能都不知道武汉还会分武昌和汉口,一辈子都不认识字,可是他们却是我知道的最早的自媒体,我觉得世界上最朴实的人。

对历史的了解,大多拜我妈唱戏所赐,什么陈世美,秦香莲,穆桂英,佘太君这些人物性格,我都了如指掌,我那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帮我妈抄戏本,因为总有很多词,我需要反复揣摩,才能懂,当然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是第二天去学校,向他们展示我有多博学。直到我初中毕业,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帮我们干这些,我妈大多是希望我能理解上面的谱子,可这个对于我这种与数字从来没有火花的人来说,无异于狗看星星一片黑。对秦腔里面人物台词的热爱,直到我碰到张国荣的卡带,在这之前,我抄完了《秦香莲》,《窦娥冤》,《杨门女将》,《苏三起解》这些曲目的全本,也会唱那么几句,就因为这个,我老爸曾经试图送我去学戏曲,后来我再也不敢唱,不敢让我爸发现我的任何特长,他总能突如其来的去决定你的命运。

为什么要起名分水岭呢,我也不太清楚,毕竟我的地理并不是很好,分水岭是指分隔相邻两个流域的山岭或高地,河水从这里流向两个相反的方向。我大致没有理解透这个概念,只是单纯的认为它是个隔阂,在你的每个年龄段,总有很多事像分水岭一样,让你走向迷茫,甚至未知。

我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很忠实的倾听者,会倾听别人的人,也学这辈子都没有人会理解你,因为你心里装了太多的故事,而你就像个树洞一样,装着这些秘密走过漫长的岁月,有的甚至都不能回味。回忆这个东西,如果可以吃的话,应该是苦涩的,人这一生,总有很多后悔的事,然而为了证明自己成长了,或是自己成熟,大多不愿承认,直到时光把你的脸面雕琢成沟壑,才会真正的面对自己。慢慢体味,这一生所有的对错都是徒劳无功的。

少时的我,总希望自己有月光宝盒之类的玩意,可以穿梭到过去,拿回我输掉的弹珠,或是要回我给别人的玩具,抑或打赢我没打过的孩子,吃妈妈生气扔掉的饭菜,这可能就是最原始的后悔吧。

老灵魂这个概念,我妈曾经告诉过我,迷信的人也大多都相信,它说的是,你会在某个瞬间,看到一个人,一个事,总感觉自己曾经见过这个人,这个事。其实也就是心底最深处的记忆。

这样的事情,我碰到过三次,一次是做梦,第二次也是做梦,第三次是在一段很长很陡的山坡上,那一刻我装逼了,我不能承认自己面对的这个景象,我曾经见过,或是领略过。

高中时,我也大概会有各种各样别人不能理解的想法,比如我开了自己的博客,开始写一些自己觉得很有感染力的文字,严格来说,我的那些所谓的文字,大多都是建立在名人的基础上,比如我那时候就学会骂孔子,骂主席,骂党员,骂校长,骂任何让我觉得不爽的名人。

这只是我在网上的发泄,就像现在我写微博一样,当然微博是有所顾忌的,因为我懂得了影响这个词,后来我渐渐觉得这样的骂人,只会给自己一时的快感,于是我便放弃了当个好学生,考个好大学的念头。这个决定大概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无耻的决定,认识我的人,都以为我会考去北大,清华这样的学校,这也是我妈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可是这种骄傲在不久的将来就荡然无存了。

我的博客那时没有丝毫人气,每天都自得其乐,整个世界都像被我掌控一样,这种感觉就跟你拿着把枪,然后你不爽的人,他们每天坐着躺着站着就连上厕所的时候,都中了你的枪,而他们浑然不觉。这个博客,直到我后来发现了vagaa,他就被注销了,毕竟生理上的满足远胜于心理上的。

第一年高三时,我的成绩已经惨不忍睹了,这是我第一次接受这么恶心的成绩,所以我决定写点什么来发泄我自己的郁闷,于是,我第一份模仿郭敬明文笔的东西出现了,这个东西,现在我每次看都有种想抽自己两巴掌的冲动,太他娘的犯二了。这种感觉就相当于,你现在是数学家,然后你某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小学时,竟然连一加以等于二都算错了。也因为这张纸让我开始了我的枪手生涯。

我同桌是一个泡妞如同吃饭的人。因为都是差生,我们都被安排在了最后一排,所以我高中认识的人,都很差。差到老师看都不想看我们一眼。同桌有个巨猥琐的名字,毛毛,作为一个语文很好的人,我觉得这是对你姓名的一种侮辱,在我的怂恿下,我们都叫他意外。

这个确实得怪他,他去勾搭妞的时候,没有成功,别人后来带给他一纸条,上面写到:仁兄,你长得太意外了,不要怪我这么直白的拒绝,我不可能会爱上你了。

为了证明这个人所说的,我们足足花了两节课的时间,互传纸条,来证明毛毛的意外面容,结论是我们都觉得意外。江湖上便多了一号采花大盗,意外大师!

意外那时的才艺是很多的,只是从来没有当众展露过,我们唯一知道的就是他玩劲舞团这个游戏超级厉害,只是他的出发点,就是泡妞,所以不以妞为目的的活动,都是耍流氓。我其实一直都不怎么喜欢他这种作风,但是因为他每天都能带回来最新的A片。这样,也缓冲了我对他的一些鄙视。

后来,学校开始流行写情书泡妞,我跟意外的关系也就成为了雇佣关系,我开始做他幕后的枪手,比如他看上了某个女生,然后带我去观察,晚自习,我就根据那个女生的风格,炮制不同文风的情书。这是A片带给我的唯一不爽,就是我要昧着良心帮他去泡妞。

意外其实有很多才艺的,他会太空步,会各种各样的模仿;蜡笔小新,小桌子,小凳子,还珠格格。一直觉得他应该会有很多女孩喜欢,真正有实力的他,却始终没能抓住一个妞,情书每次送出去之后的结果,就是他每天早起帮别人买早点,送到他们窗台下面,连一句谢谢都没得到,情人节时,去商店买几颗德芙送给别人,他这样单方面的付出,让我们觉得韩剧的爱情这种东西的伟大。可以把一个平时连早点钱都省下来网吧通宵的人,变成这样。

他有一个自己很喜欢的女生,从来没见他提过,却为了她做了自己最热血的事。

那天暴雨,意外勾引我从买了两根烟,我们一人一根,我那时不怎么会抽,于是他嫌弃的夺走了我嘴里的烟,这时候,她女朋友站在我们宿舍楼下面,已经全都湿透了,意外很淡然的说,你在这干嘛。我等你啊,等你上网回来呢,我刚才在楼下喊你,以为你在!我在不在管你什么事啊,你不是找了个学习好的吗?跟我在一起不是没有希望吗?我有孩子了,被他甩了!

意外什么都没说,脱了上衣,给她披在身上。转身把我拉着,就去了那男生宿舍,我知道他要干嘛?宿舍的门,被我一脚踹开了,意外飞身就进去了,拉着那男生就没停,我分明看到了意外在哭,那男生的惨叫声不断,问意外怎么无缘无故打他。意外始终都没说话,看了我一眼,我带我们宿舍的都进去了,那个男生被啤酒瓶摔得跪在地上求饶。可是意外依然在打他,那天,整个楼上都是惨叫。

这件事,让我知道了,千万不要去碰一个男人的梦,如果你把他的梦伤害了,那比杀了他还难受。

因为这件事,意外就这么出名了,那个女生转学去了西安,再也没有跟意外见过面。意外依然会给我们带回来A片,以满足我们不同程度的口味,只是在他们学会打手枪的时候,我却依然只是个什么都不懂得小屁孩。

毕业前,意外依然热衷于演男主角,而女主角换了很多,他喜欢的歌手从周杰伦变成了郑钧,玩的游戏从劲舞团到了dota,喜欢的片子从武藤兰到了小泽玛利亚,然后到了欧美,成绩从中等到了最差,父母的希望从有到无。

快高考的那个月里面,我们疯狂的去网吧游戏,借以宣泄我们未知的恐惧。

每次我们都会安排好,因为意外他爸总会出现在他的电脑后面,然后一声狂吼,我们就被吓得魂飞魄散,然后各回各家,各见各妈。

为了杜绝意外老爸的围追堵截,我们知道了网吧的后门,每次我们都分开坐,这也是我第一次参加的反侦察活动。因为意外的大名里面有个虎字。所以他爸每次来网吧,我们都命名为捕虎行动。

在高考成绩出来后,意外被送去了哥伦比亚,他的英语水平让我们一度以为他不是去留学,是去那边的港口当苦力。这

这样高节奏的生活,就这样在意外的主线思维下,结束了。但我从此去记住了那个永远都不会被关的黄色网站,记住了迈克杰克逊的太空步不是神话,记住了每天送早点的男生都是苦逼,记住了人的好坏不是由学习成绩,事业成功,家庭环境来评判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坚持的东西,即使这份坚持让你难过,迷茫,但最终我们都会走向另一个未知的未来。

本来我也像很多人一样,高考,然后上个大学,可是哪会儿太过幼稚,总想着能干点别的什么,在同学的怂恿下,参加了一次新概念作文大赛,我对这样中规中矩的事情大概一直都不感冒,直到后来北电的邀请函发我们班,我才惊讶自己还有这种功底。

记得当时那片文章的内容大多都是写的文革,而我对文革的记忆也都是父母说的,当然我不知道真假,或许也如鬼怪一样,杜撰的成分很多。

我拿到邀请函,去见我妈,我妈一把抢过去,然后撕开,我觉得我的第一次兴奋就这样被我妈掠夺了,妈让我去吃点东西,开始变了对我学习不好的那种厌恶感,在那一周里,我就开始准备各种东西,我妈说为了显得我是个知识分子,必须买几件知识分子穿的衣服。我被我妈武装成了一个十足的伪文学青年,那时离高考还有大半年。母亲很兴奋的倒置着我进京之前的各种事情,而我依然还是跟意外他们在一起通宵。

临走的那天,我妈说,这个东西,妈给你藏一辈子。这是咱家的骄傲,在各种念叨下,我踏上了西安开往北京的列车,我一直都很淡然这件事,在我少的可怜的意识里,我要去北京继续练习我生疏了的那些操,丫的,得瑟之类的词汇。这次的火车似乎走的很快,一眨眼就到了石家庄,当然这次没人来称赞我了,因为我大了。

到了西站,被老爸一把抓住,就放进车里,父亲见我并没有母亲那么激动。他帮我找了人大的一个老师,每天带我去听戏剧文学的课程,这个是我的付出得到回报,只是这个回报的代价,是我要自己去人大的北区食堂上班,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传菜,配菜,叫号,这个大致不需脑力,我还是应付的来的。

就这样,我开始了上午上班,下午上课的生活。我对这种生活没有任何反抗,这种急促的生活,让我对大学有了更深的印象,我认识的那些大学生,基本都在明德楼旁边的花园里打过野战,去过三里屯的夜店,这仅限于了解而已。

我对人大的印象就两点:野战,野猫。每天都很晚才睡,我那时要了解整个电影的发展简史,晚上总要去跟他们探讨比如什么吕克贝松,梅耶夫他们的代表作,然后被他们各种鄙视,各种骂,我才会记着这些导演的名字。

那天老师给我讲蒙太奇手法,我就觉得我完全小看了这个东西,太深藏不露了。我那时以为自己只需要学习怎么去写东西就行了,事实却是我要每天记住很多种电影手法,很多电影导演,很多表现形式,很多历史材料。

这些都不是我感觉最累的,最累的还是每天下午在食堂上班,那时我看到的大学生和晚上在宿舍看到那些人,完全不一样。吃饭的这些学生,都希望摆谱,而这样的摆谱让我觉得很恶心,这也就直接导致我现在对那些什么一本二本的学生没有什么好感,连最起码的人人平等都无法做到,怎么去做大师,文学,呸!这也应该是中国的一流大学为什么出不了大师的直接原因吧!

就这样每天无耻的看美腿,评美女的度过了大半年。北电开始了艺考,我终于也能见父亲一次,那天他让我自己骑自行车去。我这个人,如果太过激动,就会激动到记忆空白,所以那天我也不知道发生过什么,我只知道老师带我们挤进一片人流中,我就开始了考试,大致都是些人物塑造之类的命题,我没发挥自己一直以来的玩世不恭,我没打过野战,也没养过野猫,这些因素,让我在人大丧失了我原有的道德理念。

考完之后,我仍然在人大上课,也没离开这个地方。直到成绩出来,我才知道我过了,现在就需要回去考文化课了,我那时却妥协了,那么多的人,我的数学成绩从来没有超过三十分,高中时,代数老师对我的叮嘱一直都是这一句:你把那个选择题猜对几个,也不至于只得二十几分啊。求你了,下次别交白卷。因为代数成绩的缘故,我彻底放弃了这个念头,当然这只是其一,更多的是在人大,我觉得大学生太金贵,太矫情,太不懂道理,太让我恶心了。

就这样,我在这种迷茫的思考下,跟食堂的师傅打了一架。父亲以为我进了局子,四处找我,最后送我上了回乡的火车。

回去之后,我已经不能再融入高考大军了。就这样,我自己当了逃兵。只是没有军事法庭来审判我。

第二年,我在老娘的要求下,去复读了,只不过那年,我并没有认真念书,只是表面上在认真学习,我这一辈子都很恨数学,浪费了我不少脑细胞不说,还要经常让我把一句话能总结的事,证明出来。人生下来可能都是有自己的责任的吧!我不负责证明和解这个方面的事,如果你真让我去做,我也就只能在题目下面写上这两个词,加冒号!我算是比较幸运的那种人,没有人逼我,而那些数学特别好的人,他们大多都会抱怨,而不是真正喜欢。所以这类人足够伪装,这大概就是数学可以锻炼人的逻辑思维能力的来源吧!

高考成绩出来之前,我已经毅然觉得在无比痛苦的情况下,选择去西藏当兵了,而最终的成绩,让我撞了狗屎运一样,考上了一个专科学校。我也蛮乐意去的,就这样我也随了大流,上了大学,只是后来,我觉得是大学上了我,我还单方面支付了费用。虽然我每天都在说着操,但是每天都在干着被操的事,这就是我的大学。

我一直觉得大学可以带我远离那个叫做数学的东西,是的,他换了个昵称逆袭了。高数!这个大学时候最难刷的副本,每天考试组团作弊都让我挂科的孽畜!

总的来说,我的大学依旧延续了我被逼,被操,被耍的风格。

这样被操的日子没能持续多久,我就发现自己不能天天这样,我的成绩也不好,而且对我的专业又不是很了解,我觉得我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但我不能回头。这种感觉,就像买了彩票,而你只买了一注,还得三年以后才能兑奖,对于我这种急性子的人来说,我必须要做点什么,来证明我的烦躁。

就这样,我加入了那个什么所谓的话剧社,我是不懂话剧的,我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不去上晚自习。可是,我发现我又踏进了另外一个不归路,比如他们要我去写剧本,发展到后来,让我导戏,我觉得那些学长学姐,他们才是真正为了逃避晚自习的,而我就恰恰成了他们的工具,我就这样痴痴呆呆的推出了我的第一部话剧。

我觉得自己被这些人耍了,自习并没有逃掉,只是变成了每天陪着一帮人讲文学,可是我真的不懂话剧啊!我不太相信这些客串演员的水平,所以加了大部分的哭戏,只有悲伤才能让人共鸣。

我这个不懂行的客串导演,还有几个为了在学校出名的三流演员,这场戏就开始了。只是有一个角色,这个让他们这些友情客串的演员,不能淡定,这个角色是有吻戏的了,而女主角是个女人,我没看出来她没什么不一样的,这帮男性的荷尔蒙在吻戏面前彻底爆发了,在各种短信的要挟下,我放弃了这段,换做男主被扇耳光,之前那些想抢着演男主的人,都一瞬间说自己只是来客串的,演个小角色玩玩就可以了。

后来彩排的那天,只能我自己上了,当然这个女人并不满意,可是为了效果,她还是忍了。演出当天结束,我急忙找哥们问到:戏怎么样。他们说:全是泪点啊,就看到她扇你的时候,我们达成了一致,要鼓掌。她做了我们都不敢做的事。我反复琢磨了好久。才懂这帮家伙到底在说什么。

终于在忠和了各方面的意见之后,我还是换回了吻戏,貌似来看话剧的学生们,都带着看A片的心情来的,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上座率了。我找了女主的男朋友来客串我们的男一号,这样就增加了新闻效果,果然,公演那天来的男女生,都是来看吻戏这个场景的。

我现在依然在想,为什么我当时不写段床戏呢,这样,估计整个西安的大学生都会来我们学校大礼堂来看吧,那样,我就可以当黄牛,大赚一笔啊。当然,这只是个梦想而已。

演出那天,我仿佛看到了每个男生,都在咽口水,每个女生都在起哄。只有我在后台喝水。我觉得这对情侣应该感谢我,是我让他们的恋爱在老师和校长面前公开化,让他们实现了被所有人围观的梦想,结果,他们却在第二年,就分道扬镳了。

当然我只有这么一个作品,大师级别的人,应该都是只有一个作品的,只是他们的作品出名,是他们去世带来的效应,而我做不到去世这个事情,那我就不是大师,不可能出名。我觉得我完全有导演爱情片的天赋,稍微加点床戏,再加点哭戏,多点吻戏,不要说话,这就是大家都想看到的爱情片,当然如果我够重口味,我也可以加点同志的戏进去,这也是爱情。

在我还被主席驾驭的思想里,我认为我是柳下惠那样的人,对女人基本上没什么感觉的,只是每次看到A片的时候,我还是会有生理反应,而在白天,我还是我,对任何人都一样,毕竟白天没有A片里面的人物出现,也没有谁不穿衣服出现。

每天跟我看苍井空,小泽玛利亚的那些人都偷偷的谈恋爱了,我不懂谈恋爱是干什么,也没人找我谈过,我也不想知道他们晚上说的一夜八次郎,情侣内裤这些话题跟谈恋爱有什么根本性的联系。只是被叫一夜八次郎的这个人真的不会累死吗?穿情侣内裤的那两个人,他们拍照了没?这样的思维方式才是我。

在我碰不到苍井空的现实生活里,我碰到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唯一的女朋友,我不知道第一次看到她是什么感觉,我一直很痛恨那些写爱情小说的人,大概没有词语能形容见到自己喜欢的人第一次是什么感觉,还有你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人吧!这其中以琼瑶为首,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写成了最炫民族风的调调,湖南台还每年重播,我是有多讨厌这个童年啊!

那时候,我过于单纯,只知道看片,从来没有胆儿去实践,所以我一直怀疑我们分手,是不是因为一年时间,我都在牵手散步,从来没干点牵手以外的事情,每次回到宿舍,他们都会团团围住我,你们在操场干了什么,我不说话,他们便各种猜测,各种版本,比如我和那谁在球门旁边拥吻了多长。我和那谁在学校外面的钟点房睡了,我和那谁出去走着走着,就在小花园那什么了。这些是我听到的不同版本的流言,我一直对男人制造八卦的能力相当佩服,首先得有时间,其次还得有很强的逻辑性,这样不至于被人一眼戳穿,我也能想象为什么狗仔为什么叫狗仔,不叫狗妹了。

在这种的各种版本的渲染下,我追到她了。那时候她喜欢去学校楼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去,我觉得这种事,只有忧伤的人才会去做,而我是忧伤中带点蛋疼的,每天陪她在楼顶,听他说前男友,以及高中同学的事情,然后我加以附和,对她的观点表示赞同,男人在追别人之前,大多都没有什么是非观吧,即使那个人做的是错的,也会说做得对,相当对,这是男人说的最有感染力的谎言吧。

毕竟是在20层高的楼顶,我还是有点怕,她一个不高兴,把我从楼上推下去,所以我附和的同时,还会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以防止她推我下去。这样在楼顶的时光,让我觉得我完全不同,因为我并没有像流言那样去占有这个人,而是陪着她,她喜欢周杰伦,而我又不能成为周杰伦,所以我只能自己也喜欢周杰伦,以便她谈起那首歌的时候,我能找到共鸣,我不想被周杰伦害的跳楼。

她最喜欢的应该是五月天的如烟,我直到现在也没听得懂这首歌,甚至第一句歌词都没记住,即使我记住了,我也会让它如烟。这时,我还没听到她说我们在一起这句话,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到了学期末,西安的冬天干冷干冷的,我们依然还会楼顶,只是圣诞节快到了,我那时还不知道怎么去讨好女生,而我也不想我讨好的手段跟别人一样。

哆啦a梦是她除了前男友外最喜欢的东西,当然我做不了她前男友,只能在哆啦a梦的身上想办法,刚好那时候,屈臣氏上了哆啦a梦的系列产品,我便买了一套内裤,我只知道,我当时从网吧出来,在屈臣氏逛,然后拿起电话,拨通了她的号码,告诉她,我准备买个东西,送你,回来你不要骂我。然后,她很小女人的说了,恩。于是,我一个大男人拿着女士内裤,还是卡通的从网吧走回了学校。她拿到以后,回宿舍,就给我打了电话。

对话是这样的:怎么样?好不好。她还没笑完,噎着说:我很喜欢,咱们俩在一起吧。我喜欢你了!

就因为一个内裤,我便跟她在一起了。

我们在一起以后,世界杯随之也闯入了我的生活。那时,我对足球的认识很浅薄,但是我最多的业余活动,竟然是足球。我只是喜欢对他付出力气,而不愿意跟他交心。但是我女友又是个十足的伪球迷,说她伪球迷,是因为她只喜欢看梅西,C罗这样的角色,从来没有听她说自己喜欢罗本,鲁尼。

为了在世界杯期间能跟她有共同语言,我开始跟不同的人沟通,比如谁谁更厉害,从小组赛开始,我就每天了解今天的球队球员,然后下注,陪她聊天,甚至谩骂球员,当然我不知道那个球员到底哪里得罪我了,就比如我会很违心的说朝鲜不好,葡萄牙比较有潜力之类的话,但是我又被郑大世的人文情怀所感动,我觉得那时候的我,应该是最两面派的人,一方面跟哥们在一起赞叹郑大世,出了门便电话里告诉女友刚才看见C罗有多帅,这样的角色互换,让我觉得自己人格几近分裂。当然,直到最后一场比赛,我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人格分裂。那时因为都是学生,为了体现我对这场赛事的关注,我需要奔走不同的楼层,不同的宿舍,然后听他们发表对这个球队不同的意见,我再加以中和,这样以体现我对这场赛事的了若指掌,那时候,我发现自己是个超级爱学习的人,比如我会在开赛前十分钟记住所有球员的名字,什么斯基,什么基之类的,对他们的性格还有套路大都有不同的意见,这也就是所谓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吧。

世界杯之后,为了不让我人格分裂的症状继续出现,我便回家去拿了只猫。她跟狗一样,不愿意跟着我走,我还是拿着火腿让她跟着我来了。带她来的原因,是因为我的女友是个喜欢猫的人。我为了不想跟别人一样,每天都没事在女生宿舍楼底下含情脉脉,便想到了这个损招,遛猫,现实永远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她来的第一天,就把我的枕头给撕裂了,而且我们宿舍下铺的床位都被她的尿淹过,即使这样,我们一大帮男人还是很喜欢她,她是唯一在我们宿舍可以摸到的女性生物。即使她还是个孩子。

过了不久,她被我女友霸占了,我便再也找不到借口,每天看着她跟一帮女人在操场散步,当然,那时我觉得包括猫,女人都喜欢群居,不喜欢跟一大帮男人独处。某天,我看到她在我女友怀里躺着,我第一次对一个猫的恨达到了顶峰,虽然它和我妈认识,于是晚上我第一次从女朋友手里要回了她,给她在男生宿舍洗了个澡。受尽各种凌辱。、

当然猫最后还是没能留在我们身边,也没能帮我给我的爱情增长时间,或者更加稳固。我再一次萌发了进京的想法,当然我只是想去上班,以摆脱我对大三的恐惧,因为我们这个专业的工作,基本都不好找。我那时大概是对未来的恐怖感驱使,才决定离开一阵吧。

我觉得我女友应该是能理解我的,因为我这是要去打江山,而江山有了,什么也都有了。虽然这个理论不很能准确的反应我当时的义气。她用沉默来对抗我的这种不可理喻的思想。

离开的那天我买了票,然后坐上去临潼的车,找她,因为长期的不说话,已经让我内心的恐惧成为了恐怖,在车上,我始终想着怎么样给她解释,然后顺利成章的拥吻,但是在这之前,我都没有吻过她,这种想法就如临死之前,我的遗言一样。

很快,我就到了临潼,也找到了她,这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不,不应该是吵架,是冷战,不能理解的冷战。见到她的时候,她没有跟我有任何的眼神交汇,以便我能随时变换战斗形态,可她很冷,以前我觉得这双眸子给了我整个世界,现在她让我的整个世界混乱了。

我不知道怎么表达,一气之下,我决定不理她了,我要走回西安,于是在秦兵马俑前面,我开始了暴走,也不管路上的车,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干的最对不起别人的事,我想都不想,后面的汽车一台台的开过去了,就像时空隧道一样,她看我这样,也急了,跟着我,生怕我被车撞倒,就这样,我用竞走的速度走过了骊山,走到了华清池。

慢慢的我也累了,她一个箭步上来,直接掐着我说:你丫以为你向南啊,真心太二了吧,这么多车,你到底想干什么?还从秦朝走到唐朝,你以为你穿越啊。要演穿越剧,你去西安啊,西安你可以穿越六朝啊。

我当时大概什么都没听进去,只知道我自己安排的情节,一把抱过她,但是我没有拥吻,因为我当时实在不知道从哪吻起,这个让我很后悔,然后她逐渐平静了。什么话也都不说了,只知道哭,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但是她还是带我去唐朝旁边的一个奶茶店,喝了奶茶,晚上跟我一块去买了情侣装,这件衣服,我现在都不舍得扔,那是我穿越过的唯一证据。

这是我们俩的最后一次见面,毕竟异地恋不适合我们这样性格的人,我也不知道到底爱不爱她,而且我一直认为爱这个东西,做出来的话,就不是爱,而是宽容,忍耐,坚持,相信这样博大的词语,如果说出来的,那就仅仅只是个词语,没有任何意义。

假如我有一天求婚,也不会说我爱你这类的话,既然我们要在一起,我会用余生告诉你什么是爱,而不是让你耳朵听见。

后来我也不怎么和她联系了,我们俩就自然的断了,其实我觉得这个不像男女之间的关系,更像是朋友。还好我们演的只是穿越剧,而不是琼瑶剧,我庆幸这份感情的失去,因为我们都不懂什么是感情,现在的她快要结婚了,我不可能祝她幸福之类的,因为这个太飘渺了,我能做的就是远离她。这才是对她最好的交代。

当然,我也不是那么博爱的人,有个人是我一直都对不起的,她当时表白我,我愣是不懂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她一直都在背后支持我,应该是那种贤妻良母型。我那会儿是自私的,我觉的她是我的朋友。在北京时,我妈妈住院了,她每天都会去照顾我妈,这些事儿我都不知道,我也难以理解她是怎么一种心态!她确实很好,但是做的这些事儿,我从来都不知道,我从来不建议自己私底下的付出,虽然我一直觉得这样很帅气,即使你很爱那个人,也要表面化自己所做的事,不然没有证据证明你爱过谁。直到现在,我都怀着愧疚对别人,可我又不能给予她什么,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她物色了一个高富帅。

然而我的生活总不是这么飞扬跋扈的,我毕竟是个小人物,没有大思想,我不是先知之类的大人物。不能预见生活中种种的不顺以及磕绊,这种无奈伴随我很长时间,比如我不能正确的去对待我身边不喜欢的人,对任何人,我都是一个表情,毕竟他们让我不喜欢的地方,我从来都不会拿来生气,这也是我身边的人讨厌我的地方,俗称的没有性格。

我的没有性格体现在多个方面,我妈这么说过,我只有小时候有过性格,就是可以还手别人,长大连嘴都不会还了。别人给的难受,委屈,失败都能一一受着,从来不吭气。这个也是父母一直担心我的地方,我始终就像个会笑的僵尸一样,没有人能猜到我到底在想什么,这也就直接导致我对一些形容词毫无感觉,比如痛苦,恐怖……等等诸如此类的词汇。

然而我的生活总不是这么飞扬跋扈的,我毕竟是个小人物,没有大思想,我不是先知之类的大人物。不能预见生活中种种的不顺以及磕绊,这种无奈伴随我很长时间,比如我不能正确的去对待我身边不喜欢的人,对任何人,我都是一个表情,毕竟他们让我不喜欢的地方,我从来都不会拿来生气,这也是我身边的人讨厌我的地方,俗称的没有性格。

我也不希望自己多有性格,除了生死,你的性格对于这个社会来说,什么也改变不了。性格好坏,都只是一个单独的概念,并不能决定什么。我不擅长去跟任何人发火,毕竟我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能间接性的构成我性格暴虐的借口。

在我少的可怜的英雄主义里,人总是要经历过灾难,才能配的上人这个词汇,比如洪水,地震,风暴之类的天灾。只有经历过这些天灾的人,就相当于参加过抗日战争,都是有故事的人,但这样的天灾,我遇到的时候都跟我没有多大关系,反而让我略显渺小,世界并没有因为我的意识改变,发生过任何改变,唯一改变的就是我没事会看欧美的片子,而不是日本的。

其实我一直不知道写这么长,是为了证明什么,说是我的独白吧,但也不尽然,说是故事吧,但又有点真实。

我也有热血的时候,比如想去汶川支援灾区,想去非洲维和,想去帮奥特曼打小怪兽。只是别人的热血都化为床上的汗水的时候,我还在做我的伪热血青年。

我也不知道是哪一年了,总之学生对日本的痛恨达到了顶峰,其实你要是真正恨日本人的话,就应该好好学习,然后出国,找个日本的媳妇儿,天天对她家暴,这样满足了你的身体,又满足了你的心灵。可是能去日本的中国人,大部分都没有这种想法,他们大部分对富士山,对金枪鱼刺身,对章鱼面感兴趣,而对日本人,他们大半不去理会的。

而在国内的人,不知道日本是什么样子,能知道的日本文化,就是AV,而AV这个产业又或多或少的让我们离不开,便出现了这种状况,将满腔热血化作对手枪,对着银幕里的苍井空等人发射。这样其实是不理智的,我们的祖先已经被别人侵占了那么久,现在还要赔上子子孙孙。

那年街上到处都是打砸抢,看见日本的车,他们就像看见了日本人一样,街上很乱,我被很多人围着,冲不破这些热血的人潮,我看到里面有人在商店里拿烟,有人在世纪金花拿衣服,可是这些东西都跟日本没有关系,当然即使你砸了所有的日本车,就是你在中国上了所有的女优,这些也不能改变钓鱼岛纠结的问题。如果热血仅仅是这样的话,那我宁愿意淫出来个东条英机,然后跟他冰恋,这样更能体现我的热血。

很多人活在这个世界,尤其这个国家都是盲目的,盲目的活着,盲目的吃着,盲目的喝着,盲目的看着,盲目的说着,盲目的累着,盲目的存在感,这种盲目成为了一种定律,即使你数学学得再好,你也解不出来这个问题,也无从证明。这个年代的人,生活本该就是这样。

为了生活,你不知道自己是谁,干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操着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搂着自己不喜欢的男人,说着自己不喜欢的话,然而,直到老去,你也会觉得这就是你。

我这辈子一直都在做错误的决定,然后催眠自己,告诉我那个是正确的,当然最后都是灰头土脸的回去,没有人会理解你,唯一会包容你的是自己的父母。

我不知道我妈当时为什么会跟我爸在一起,她不是个容易屈服命运的人。她总在用自己的例子告诉我感情是怎么回事。我这么多年,看到过很多这样的家庭,父母都是被迫在一起的,并不像某些真理里面所说的,只有爱一个人才能在一起,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们的父母可能这辈子都在吵架,后半生却过得很温馨。然而,现在的社会规律是这样的,前半生都说自己是爱这个人,后半生都在确认,我到底爱不爱这个人,这样狗血的组合,让我现在对感情没有什么期待。我总能预测到事情不好的部分,可是我本质又是个乐观的人。其实,我觉得自己才是最狗血的。

最近陆续收到红色炸弹,当然很多人,我都不怎么熟悉,我也不会去,我对这些人的认识都仅限于外貌,或者,我曾经一眼就看透了他。

然而这些我曾经没看在眼里的人,都先于我走入了坟墓,然后立一个墓志铭,告诉我他进去了,希望我在他和她的墓碑前烧点诚意。然而墓志铭并不是谁都写的起的,于是我只能选择性的去参加送别仪式。他们并不会因为我不去而记恨我一辈子,这些人大致都因为我连一起走进坟墓的人都没有,调戏我一番。

像我们这个年级的人,参加别人的婚礼,应该都是去看笑话。那个男人以后就不会跟着我们一起野了,那个女人我们可能都不认识,但是却要喊她嫂子。我不觉得这是婚姻,这只是为了向我这种屌丝证明坟墓好进,进去就出不来了。

在这种婚礼上,我没有看到男人本该有的成熟,而最多的是无耻的大笑,每个人都是这幅表情,似乎要哭了一样。对于早婚的人来说,未来都是很单薄的东西,他只能寄希望于她,她将生命交给他。然后两个人,就这么的结合了。

这才是最单纯的婚姻,什么都没有,连能力都没有,两个人就这么莽撞的走在了一起,不知道对方星座,对方血型,就知道个生辰八字。这才是最单纯的婚姻啊。

大学时,有一奇葩同学,从来不洗澡,也不跟别人沟通。我从来没想过去了解这个人,这样的人在我的认识里,总有一天会变成杀人狂之类的,可是直到毕业,他也没如我所愿。

我开始注意这个人,是在心理讲座上面,我们的心理学老师长得很温柔,是大部分男生的女神,课堂气氛总是很好,也唯独她的课,我一堂也没有落过。那天老师大概讲的是扭曲这个话题,举了个心理防卫的例子,然后问我们,这种心理反应的实质是什么,刚提问完毕,就听见奇葩在最后阴暗的角落里,发出一声长嚎:老师,他是在自卫!他的语调,让我们瞬间想到了自慰,这哥们从此得名自慰哥。

自慰哥是个很矫情的人,从来都不愿与我们这些不学无术的人多说话。我跟这样的人交际也不怎么深,在正常人眼里看来,我很二,从来都是充当喜剧演员的角色,他们会跟我说话,完全是因为我排演过一次他们喜欢看的吻戏。

他的造型,直到我大二离开的时候,都没有改变。脸上皱起的皮肉看起来更加猥琐,神色的边框眼镜稍显苍老,梳着一个很粗糙的发型,总有好几片头皮屑,泛着油光的三角区,操着一口浓郁的家乡话,前腰对你很无趣的扭动着。

这是他面对男人时的固定造型,一旦有女生从身边经过,他的笑会更加甜美,甜美到,我都无法看穿他的眼神,就这样保持到女生从他身边走过去。

我对任何人都没有歧视,然而为了能够跟大部分人达成一致,我还是必须要来贬低他,来取得大部分人的信任,这就像入党一样,我要证明自己与党的共同点。

我一直都很同情那一少部分人,但是我又不想失去一大部分人的信任,所以我还是背弃自己的主观思想,随了大流。

毕业的时候,我从北京返校,跟所有人做了告别仪式。这就像分水岭似的,我们被河流冲向了不同的地方,没有终点,只有不断的随波逐流。我曾试图填补下这道分水岭,可始终都未能如愿。

那天我不大愿意跟那些经常跟我们皮笑肉不笑的同学去吃饭,三年了,我连我们班的同学都从未认识全过,我甚至不知道我前排女生的姓名,却还要去假惺惺的做散场仪式,这让我非外局促。

局促不能战胜我的面子,在他们的怂恿下,我抛弃了跟我同居两年的哥们,陪着他们吃饭喝酒,我全然不顾那些人的悲喜交加,毕竟他们的生命力也不会有我,我也不曾有过他们。那天,他们上演了各种离奇的剧目,有女生借着酒劲,像男生告白,也有男生向女生索吻,也有男生向男生索爱的,有女生跟女生哭诉的,唯独我们几个孤零零的唱着歌,我不能理解这些人剧烈感情的迸发,到底源于何种勇气,我相当佩服这些人的演技。

那天晚上也造就了多少的一夜情,我不得而知,毕竟大家都放肆了一次,没有人会一直掩盖自己,总有一天是要爆发的。

那天的自慰哥,在喝了两瓶燕京,抽了人生中的第一根烟以后,他哭了,哭的切斯底里,盖过了还珠格格的歌声。那一刻所有人都哑然了。我看到他醉了,醉的开始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他。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父亲是挖煤的,在矿难中去世了,死的很惨,他母亲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就神经失常了,蹦到院子里,放声就哭了,他记得,那时,母亲一脸的绝望,对着他们家的土房,晕了过去。

放学时,在村里人的帮助下,他背着母亲,去了医院。又急匆匆的去了煤窑,从别人手里拿过父亲临死前的帽子还有衣服,上面的血迹还没干。

那年陕西闹洪灾,天天都在下暴雨,他一个人背着父亲的遗物,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回家,雨里夹杂这冰雹打在他身上,他都感觉不到,整个人都麻木了,脚被路上的玻璃片割开,血刚流出来就被雨水打散了。

路上没有人帮他,他到了家,一下就瘫在了炕上,妹妹在旁边傻傻的笑着,妹妹是先天性脑瘫,不懂世事,只知道笑。他无力地看着那些衣服,想哭却哭不出来。他就这样瘫坐了一晚上,一声也不吭。奶奶在旁屋不停地边说边哭。

那时候大概整个世界都是寂静的,没有任何声音,他不能理解死亡,他只知道他再也见不到父亲了。

天亮的时候,别人告诉他,母亲因为伤心过度,已经成了傻子。被外婆拉回了山里的娘家去住了,妹妹在院子外面玩着,暴雨还在下,奶奶在收拾着葬礼该准备的东西,他的世界依旧安静的可怕,疯子一样的冲出门,喊着:娘,娘…。。母亲再也回答不了他了。

七天后,他披麻戴孝送了父亲最后一程,没有礼乐,没有好的棺木,没有哭丧的人,只有奶奶陪着他,连个像样的坟墓也没有,村里的人,帮他挖了个坑,就这么埋了父亲。他跪在泥地里,任谁也拉不起来,奶奶在旁边抽泣着,好好的一个家瞬间就成了这样。那一刻,他深深的懂得了家破人亡这个成语。

后来的几年里,他自己暑假去城里帮人家干活,攒钱上了学。奶奶也不久就过世了。他便去了姑姑家,姑姑待他也不错。

在外婆家村头的麦垛旁,发现了母亲,被村里的男人骑在身上,母亲傻傻的笑着,他捡起旁边地上的一根棍子,狠狠的打在那个男人的背上,那人被打晕了。他看着母亲,帮他穿好衣服,扶她做起来,母亲木讷的笑着,已经全然不认识他了。

外婆告诉她,母亲已经嫁给那个男的了,他现在是别人的妈,跟他们家没有关系了,他狠狠的瞪着那个男人,看着他扭曲的脸,在这个男人的骂声中,他带着妹妹离开了,永远的离开了。路上他的拳头没有松开过。

他后来的大部分学费都是靠自己每天在餐馆帮人打工,捡垃圾卖一点点的攒起来的,他希望母亲哪天能回到他们身边,即使她不认识自己。

他的回忆到后面,我没记得怎么清楚了,总之他不跟我们说话,是觉得自己自卑,他上课回答问题,也是想让我们关注他,他对女生从来都是好奇,从来没有女生跟她真正的说过话,他没想过自己要谈恋爱,在他的意识里,只有挣钱,上学,上完学,挣钱,上班,向那个男人证明,他们家人没那么好欺负。

他说完这些的时候,就沉沉睡去了,并没有因为他的人格魅力去帮他。主流人群还是觉得他无关紧要,继续自己的男男道别,女女道别,男女吻别,男男基情。

只有我跟伟哥他们扶着他上了车,送他回了宿舍。主流人群那天表白的表白,追忆的追忆,离骚的离骚,从来没有人关注过我们的离开,跟平时一模一样,最后的毕业照,我们都没有去,我虽然长得丑,可是我也不大愿意跟一帮没有人文道德的人在一起出境。

他们比那个娶了自慰哥他妈的男人更加可怕,旁观者,永远都不会觉得自己的残忍是残忍。

毕业后,我听别人说自慰哥找了一个工作,后来又辞了,然后辗转去了深圳,她妹妹过世了,家里没了人,他也不会再回家了。

故事并没有改变他,他没有比别人优秀,没有比别人争气,没有比别人更懂爱,但最起码他越过了自己的分水岭。

每个人都跟别人不一样,也没有人去帮你体会,只是,自己的路要自己一步步的走,说的出来的故事,都已然被你忘却了。

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我的灵魂和躯体不是一个人,我每到一个地方,我的灵魂就瞬间隐身了,然后等我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他会出来陪我看躯体留在这里的记忆。不论躯体走的多远,灵魂在最后都是要回家的。也就是常说的叶落归根。

她那年走的时候,只有父母送了她,整个巷子里人都在传,她在外面得了艾滋病,不害臊,还回家里来。那是我对她最后的印象,小时候,她常常陪我们去看油菜花,和我们一块去幼儿园玩别人家的小孩,过家家。如今,却只能听到:坏孩子,为了钱什么都敢干,不要脸之类的话。

初一的时候,学校来了支教的老师,长得白白净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带着边框眼镜,永远微笑着,很温暖的一个人。她那时发育的很快,比我高出一个额头,我每次都要仰头才能看到她对我笑,也是一个很温暖的人,但大多人仰头看得却是她的胸部。对那些尚未发育成熟的男孩子们,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每次体育课,他们都会希望她跑步,以便更好地观察。

她也是我们的语文课代表,负责收作业,以及板书。那个老师刚好就教我们语文,我从小到大一直喜欢观察人,然而我的观察总给我带来很多困扰。比如,上课时,她看老师的表情,让我觉得她的整个世界都在这个人身上,生怕错过一分一秒。

来我们那支教的老师,都是城里人,很娇气的那种,从来不自己打水,都是派我们这些小喽啰去,当然,我们也大多都心甘情愿,毕竟可以去他办公室看那些油画,看他吹口琴,听他唱歌。我一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我们这里,来我们这个人人都不懂音乐的地方,他会唱很多革命歌曲,也会教我们用英语说一些很有趣的话,比如fuck,noface,goodgoodstudy,daydayup。

当时,我们最大的爱好就是下午背书,因为总能听到他用普通话骂人,他的普通话,让我觉得比去北京时,听到的更加亲切,他会把一下说成一哈,会把扯了说成cha了。这都让我极其的羡慕,这是我听到的最实在的普通话,因为在这样斯文的人身上,我找到了共同点。

她跟我们不一样,老师每天都要留作业我们,下午的时候要交,那天我们期中考试,做的是海淀区的卷子,我现在都很恨那些标着海淀密题,黄冈中学考试前一百卷了之类的封皮,这些东西足足害了我半个人生。那天的题特别难,我不知道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阅读题这么变态的东西,这完全是属于心理学范畴的。每次都让我们回答中心意思,可是我才那么小,甚至只知道这个世界除了好人就是坏人,你让我怎么去猜几百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老家伙们,想表达什么意思,而且这个意思,还要符合你们的标准,这不是瞎扯吗?

下课铃在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后,响起来了,大家都交了卷子,只有我一个人还在答卷,我的作文总要写好长,这样,我才能让支教的老师,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外面的雨也越下越大,天空黑压压一片,雨点打在玻璃上,像是课代表在恨我一样。在最后的几分钟,我胡乱结了个尾,就这么交卷了。

雨太大了,我只能陪着她去老师办公室,路上她的衣服被雨水打湿了,胸部很明显的印了出来,里面的花纹我从来没有见过,微微的有点凸起,我又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我也不想了,她拿着卷子去了老师办公室。

学校门口水有点深,我试了几次,都迈不过去,我当时穿的母亲新作的裤子,生怕弄脏了,便打消了冲过去的念头,打算去办公室的屋檐下躲躲雨。

我急急的跑到屋檐下,生怕我的裤子沾上一点泥,那时候,所有的老师都回自己家了,只有支教的有办公室,所以我想借着他办公室透出的光,看看我的裤子。当我走近的时候,我听到了很粗的喘息声。

我凑近玻璃看了进去,她被老师死死地抱着,被雨水打湿的衣服紧贴着身体,老师的脸贴着她的后背,老师说着:我喜欢你,我肯定带你到城里去看看,这地方太穷了,你现在已经不小了,你把衣服脱了吧,我教你吹口琴,我教你学画画。她脸红的,还是脱了上衣,说着:老师,你一定要带我去城里啊,我想带我妈也去!

老师噎了一下,便开始发疯一样的扯她的衣服,边说:我一定带你妈和你去。喘着粗气的声音,让我耳朵难受,可是这样的画面,又对我有太大的诱惑,于是,我便哈了空气在玻璃上,以便看得更加清楚。

老师卸掉了自己的边框眼镜,也开始脱了衣服,眼神很猥琐,鼻梁上有眼镜架留下的凹槽,很明显的印记。他们就这样抱着,也不再说话,只是喘着气,我很讨厌这种没有对白的戏码,她的衣服被全脱光了,老师走了过来,似乎要拉窗帘,这时,我便一溜烟的跑了。

路上,我满脑子都是他们俩抱一起的场景,也顾不得裤子湿了还是脏了,回到家,被我妈一顿痛骂,便倒头就睡了,梦里还是他们抱在一起的场景,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就裤子下面湿了。这也许是我第一次梦遗。

经过那天晚上,我也不会帮老师去打水了,也不再拖作业了。这个秘密,我不知道给谁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便这样在我心里埋了起来。

后来,她的肚子越来越大,我开始觉得我看到了什么,也知道了点什么,那年冬天,她有两个月没来上课,听我妈说,她怀孕了,然后没有人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爸快气疯了,不让她出门,孩子生出来,就扔了,他们觉得丢人。我们村后面有个大坑,母亲向来不让我靠近的,说里面扔了好多的小孩,大多是难产,或是逃避计划生育死的。她的孩子,可能也被扔在了那里。

那个老师,我长大了后来见过,他是隔壁村子的,大学时成绩不好,被派来支教实习,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彻彻底底的农民,手上都是老茧,也不再听他说纠结的普通话了,一口陕西话,皮肤被晒得很黑,穿的泛黄的白衬衣,衬衣的口袋放着一包1块5的金丝猴。他当时为了享一时之快,跟别人发生了关系,可是听到她怀孕,就去了深圳打工,后来多方打听,知道孩子不在了,便又辗转回来了。我不知道他当时脱她衣服的时候,想到这些没有,但我也懒得去问了。这样的人,心理知道也不会负责任的。

孩子被扔掉以后,他爸妈开始没节制的骂她,每次从她们家门前走过,总能听到她妈让她去死之类的话。终于有一天,她妈再也没看到她,便疯了一样的开始找,这以后的几年,她们家却越来越富,她妈说她在外面找了个工作,干的不错。

为了摆脱我还是处男这个事实,在我大学的第二年,我受不了哥们对我的嘲笑。在别人的生日上,大发酒疯,说到:老子今天就去破了处,你们这些伪男人们,随我去。

借着酒劲儿,我拦了辆的士,说道:师傅,带我去找小姐。的士司机一脸愕然的说道:小娃儿,你还找小姐?我大声的喊道:我你妈就是要要找,你给老子开,老子又不是付不起钱。

师傅觉得我疯了,便直接开车到了一个四处都泛着红光的地儿。我从嘈杂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哥几个在后面追着我,慢慢的我看清楚了这个地方。我们学校附近干活的民工,在那些按摩店里出出进进,旁边成人用品的大妈慵懒的缩在竹椅里,一台收音机里,放着邓丽君的甜蜜蜜。

我就这样甜蜜蜜的被一个胸部硕大的女人拉进了一个类似于理发馆的地方,我朋友也跟了进来。我眼睛睁开的时候,看到一帮胸部硕大的女人,在我面前的沙发上坐着,一股胭脂味扑鼻而来,和着一股浓烈的香水味。让我想吐,我便一呕,全吐到了我面前的那个大胸上,我也倒在大胸上面,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一盏黄色吊灯,上面罩着红色纸片,灯光显得很懒。隔壁的房间里不时传来几声浪叫,床嘎吱嘎吱的响着,我第一次听到这么规律的声音,而且参合着女人的呼吸,我似乎知道,我的朋友们比我先下手了。即使我再笨,我还是听得出来隔壁的那个男人的呻吟,跟在宿舍晚上打飞机时发出的声音很吻合。

看了看在我旁边的这个女人,刚才被我吐到的地方,都干净了。她催促我快点脱了衣服,我只顾着听那声音,也没顾及,她已经帮我脱了衣服,我就这样赤裸裸的躺着,像个要被宰的牲口一样,不时的会哼几声。

她也很快除掉了自己的衣服,灯光太懒了,以至于我都懒得睁开眼睛,我有种英勇就义的感觉,她似乎成了法西斯,任由她在我身上婆娑,我想我是不是应该说句话,于是,我刚准备说话,她在上面动着,我就射了,我是说了句话,一个字:啊。

我觉得我没脸再见人了,我是个快枪手,而现在唯一的就是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尽量的想跟她沟通,让她替我保密,我开始扯到她家在哪,然而她告诉我的地方,我甚至有点熟悉,那是我们家,我开始不关心我是不是神枪手这个问题了。

她洗了个澡,因为醉酒又秒射的关系,我已经懒得动了,她帮我收拾了下,我开始很惊讶的问她的出身,她说自己被母亲赶出家门,17岁怀孕之类的话,我开始喊了她的小名。是的,这个女的果然是她。那个被老师骗了的孩子,她变了,唯一没变的就是她还是会让人有欲望,只是这一次,这个男人是我。

我再也不想碰她,她开始哭着说,要知道是你的话,我绝对不会做这单生意,我慢慢觉得自己成了那个支教的老师,我跟他没有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我被强暴了,我并不自愿。

我开始劝她不要做这个了,可以去找个煤老板做小三,当然,我那时只知道小三这个职业比小姐更加挣钱,但是比小姐光荣。她开始询问我,小三要怎么做,我说你应该去找好点的场所,不要在这里,比如夜总会之类的。我们这样的谈话,持续了好久,话题大多都是钱,还有身体一类的。

早上的时候,几个朋友过来拖走了我,我实在太累了。她告诉我,她要去做小三,我不知道那天我们说完话,还干了什么,总之我的腿在那一个月内,都在疼。

这件事,我很快就忘记了。毕竟我的处男破了以后,未能给我带来任何实际性的意义,没有引起那帮人的崇拜,毕竟破了处男不能让你变得更加成熟,那种感觉跟你打手枪是一样的。

有点讨厌自己,总干些没有建设性的事情。

这件事情,唯一让我改变的就是我不会在大家看A片的时候,问一些很无知的问题,而且我也有了他们几个的把柄,我一直试图从那天跟我一块去的哥们口中探知,他们知不知道我是快枪手这个事实。结果是她没有告诉别人。

大半年以后,空气很干燥,西北风刮在脸上生疼。晚上都没有人出去通宵了,百无聊赖的在宿舍躺着,听他们在那吹嘘自己踢球时有多厉害,自己泡妞时,给妞说过什么话,这些话题,我都不能参与进去。

手机突然嗡嗡的收到一条短信:我在什么地方,你过来吧,我现在是小三了,想托你点事。

我确定了下手机号,是她。收拾了一下,我便裹着大衣出了门,坐公交,去见她。

终于在倒了好几趟车以后到了那个地方,她这次穿的比上次的质量好了很多,也很厚,反而显得我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我拿起咖啡的时候,显得异常局促,很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她笑了笑,给了我一个包,她告诉我,这里有三十万,是包养她的煤老板给的,让我尽快回家把这些钱给她妈,然后让他们带着妹妹远走他乡。

我开始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每次我只要拿了钱,我妈总会揍我,而我现在要转接的这是三十万。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这个人,因为毕竟我上了她,我要为她做点什么,才能对的住她。

一种男人的责任感猛然冲击了我,押了一口红酒,我急忙说,可以。这时候,我看到她身后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拉着她走了。我眼一黑,头一疼,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男的,她靠在旁边的柱子上,我也靠在柱子上。她开始骂那个男人:我跟了你快大半年了,你就给我买过几片卫生巾,你还给过我什么。我觉得你有钱才跟你这种人的,你没钱我才不会做你的情人呢。你看看你,连性能力都没有!你还把别人抓来干什么,你真可怜,我可怜你,你个臭男人。

对于支教老师的仇恨,我觉得这个男人跟他没有区别。我开始变得狂躁了。支教老师的那次,我还小不能把他怎么样。这次,我绝对不能让她被欺负。

我顺手拿起了茶几上的烟灰缸,使劲吵那个男人头上砸去,他回头看了看我,想要抓住我的手,我又砸了几下,他还在挣扎。

天花板上的吊灯,一闪一亮,窗户打开着,窗帘被风刮来刮去,穿堂风从客厅呼啸而过,她开始过来拦我,大声的喊着:你疯了吗?不能打死他啊,我不想坐牢。

我觉得这个女人瞬间变得好烦,便拿起了旁边的碎玻璃片,直接插在了她的喉管上,她不再说话了。倒在了旁边,男的仍然在抓着我的手,我便拖着他,到了厨房,顺手抄起刀架里的菜刀,他的手这时候想放开了,我猛地抓住,放在浴缸的旁边,一狠心,他的手指都被我剁了下来。我觉得前所未有的空洞,脑子很空。他疼得在地上打滚,我开始变得很烦躁,让他不要喊了。

在储藏室里,我找到了一个棒球棍,我带着他走到他面前,狠狠的朝他脸上甩去,我看到他的牙齿被甩出去了几个,嘴里满都是血,可还是在说着什么。我又用力甩了几下,他很快安静了下来,头上面的肉外翻着,眼珠子也从眼廓中飞了出来,在沙发旁边,滚了几下,就不动了,粘在黑色的血里面,黑白分明。

她还喘着粗气,腿在地上不停的抽搐着,我很烦她这样的动作,我把茶几一脚踩成了两半,带着羊皮手套,拿起另外一半的玻璃,狠狠的扎在她的两个腿上,她哽咽了几声,血从动脉喷了出来。玻璃扎在她的胯部,肠子都流了出来,她眼神死死的看着我,看得我很不舒服,于是我又拿起另外一半的玻璃,从她的头部,使劲的插了进去,可是她的眼睛还在看着我,我只能用手套衬着碎玻璃抠出了她的眼球,这样她便永远不再看我了。

那个男人,在沙发旁边靠着,眼框里什么都没有,让我觉得好笑,喉咙一上一下的哼哼唧唧,不知道在说什么,为了摆脱他的痛苦,也不想在听到他的哼唧声,我拿起旁边的电话线,死劲的缠着他的脖子,眼眶里不断的流血,喉结被电话线拉扯着,线嵌在肉里面,不断的搅动,一会,他就不再吭声了。

我很累了,看着到处都是血,还有他们俩的肢体,我开始想怎么尽快解决掉这些东西。

吹进来的风很快就把血冻住了,我隐约觉得很冷。

外面不时飘进来几片雪花,我缩了缩袖子,血渗在衣服里,袖口都僵住了,我在衣橱里面找了件衣服穿着,开始清理他们。

我把他们的眼珠都先捡了起来,扔在电饭煲里面。然后拖着残肢,去了浴室,都一股脑儿的放在浴缸里。还好是冬天,并没有散发出过多的气味,他们也并没有呼叫,我很庆幸碰到这么好的被杀者,全然没有防备,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杀。

男人的肢体有点重,我拖得满头是汗,本来想找个菜刀切开,一点点的拿过去,可是从窗台跳进来的猫越来越多,我又是个很喜欢猫的人,看着他们急切的啃着那些胳膊,腿的,我觉得好温馨。

终于花了两个多小时,那些泛着恶臭味的尸体被我搬进了浴缸。满屋子都是这股味道,必须找什么盖住这些刺鼻的味道,不然很快就会被发现,在储藏室里找到些盐酸,足足两大桶。

这样就很好处理它们了,用盐酸很快就将那些冻僵的肉腐掉了。给浴缸放满水,冲掉之后。那些猫大部分都散了,它们舔干净了在地板上的血迹。

电饭煲里的眼珠也差不多熟透了,抓起一个小碗,盛了一个,嚼了嚼像鱼眼睛一样,味道不是很好,接着我放了点醋,还有辣椒。很快,四个眼珠被我吃光了。

身心俱疲的我,在电视机柜里,发现了一盒烟。我第一次想试着抽着这个东西,以便缓解下紧张的气氛,在煤气炉上,我点了一根,放在嘴里,猛吸了一口,呛着了,不停地咳嗽。就这样边咳嗽边抽完了这根烟。

头有点犯晕,就靠着沙发睡了过去。

早上阳光穿透窗户,照的我眼睛睁不开,收拾了一下,我又坐返程的公交回到了学校。因为是郊区,车上只有两个人,太累的缘故,投币,就急忙坐在了最后的位置。

司机似乎有点面熟,从拿方向盘的袖子里,不断的渗出血来,整个驾驶座上都是暗红色,大白天的显得更加清楚。我急切的想要看清楚那个人的样貌,突然,前面座位的一个女人,披着长发,朝我这边看过来,她的那双眼睛里面什么都没有,眼窝不停地滴着血,手里拿着眼珠,那眼珠子还在动,她一口口的吃掉了,诡异的朝着我笑,我开始觉得很害怕,那个女人穿的是被我杀掉的她的衣服。

车上的那个她一点点的转过头,看着我,虽然没有眼珠,可是那双黑洞里透出来的寒气,直逼我脑门,我想要下车,可是司机越开越快,旁边的建筑我渐渐开始变得很不熟悉,我大喊着,跑去司机面前,这时,我才看到,司机的下肢已经没有了,从腹部漏出来的器官在座位上散乱着,不时冒出一股恶臭,我捂着鼻子,看了一下他的眼睛,也是黑漆漆的一片,紧盯着我。

突然,我的脚被什么拽住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死命的扑在我的脚背上,甩也甩不开。这个孩子的眼窝跟我的很像,司机的手一把搭在我的肩上,另外一只手环抱着我,她也很快就爬到了我身体前面,从脚上爬了上来,我开始不敢正视他们,只是那个孩子,嘤嘤的说着什么,这声音让我不能冷静,心口隐隐作痛。

他们俩个很快就把我推倒了,我看到了四只手,在我的脸上摸着,终于,他们好像找到了,在我的眼窝里,我明显觉得我的眼珠被手抠了出去,疼得我直喊,左眼很快就看不见了,右眼隐约看到了孩子,他声音慢慢的清晰,是在叫:爸爸!

我看到了那只涂着粉色指甲的手,从我的鼻子上慢慢滑上来,然后,整个世界都暗了下来,我听到他们的暗笑,还有孩子的哭声。

我猛地才想起来,已经快十个月了。我杀她的时候,腹部是有明显的隆起的。盐酸腐蚀过后剩下的骨架,是还有一份的。想到这,我开始急切的在车厢里摸索着,想要摸到我的眼珠,让我再看一眼孩子。

可是,我爬的很辛苦,下肢被他们两个拖着,开始大哭,不知道那时候眼窝里流出来是血还是泪,我依然顾不得那么多。

他们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凭着记忆,我摸到了门把手,迅速的开了车门。努力的爬了出去,可是并没有想象中的陆地,我一直往下掉,往下掉。

刷的一声,我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喘着粗气,快步跑去卫生间,用凉水冲了下脸。开始看我的脸,眼珠还在,终于平静了一会,我靠着水台,手放在浴缸边。

这时,浴缸里的水都泛着一股强酸味,从下水道涌了上来,惊魂未定的我,站在浴缸边,呆滞着,慢慢的水已经没过我的脚背,开始一点点的腐蚀我。

我不能动,看着皮肤跟肉很快就被酸化的一点都没了,只剩下骨头,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疼,支撑不住了,我就倒在了地上,我看到了浴缸里,有个孩子,在盐酸里,不断的对我笑,手里在玩着他们两个的眼珠,就这样,随着不断盐酸的化学作用,我看了一阵阵的雾升了起来,直到整个身体都只剩下骨架,头发滋滋的发出声音,我知道,我要死了。

最后一眼看向天花板,孩子的脸很清晰的印在上面,一点点的消失,我想要伸手抓住,可是,我拿起来的却是冒着白雾的骨头,渐渐的我闭上了眼睛。盐酸从我的耳朵里流进来,然后我就跟这个世界一点联系都没有。

一阵剧痛,我抽身醒了过来,车上的人越来越多,挤得我喘不过气,被军大衣裹着的我像个十足的乞丐,从车门的缝隙里,不断刮来的风,吹得我的脚好冷,不知道是不是该收着,就快到我们学校了,我挤到后门的地方。看了看外面,却是夏天。车里的人,都穿的是冬天的衣服,更可怕的是,他们都没有眼珠!

这次,我绝对不能跳车了,我只能坐在后门边,看着外面的建筑和人群不断地变化,里面却寒气逼人,我再看看我手脚,只剩下了骨头,整个身体,只有一双眼珠还在!

我用只剩骨头的手,不断地敲打着玻璃,试图求救,可是外面的人,似乎都看不到我,里面的这群人,终于开始注意我了,不,他们注意的是我的眼珠!我不再敲打玻璃,他们嘴咧着跑到后门边上,手在我的骨架上摸索着,想要我的那双眼珠,骨架上零星的肉,也被他们都扯掉了。我一点也不觉得疼,那些手很快就把我的眼珠拿掉了。

我的眼睛被另外一个人放到了自己的眼窝里,我看到的是这个人记忆里的场景。他被几十个人追着,拿斧子砍的后背生疼,然后又看到她跟一个女人在做爱,接着看到他不断地跟那个女人吵架,打孩子,我看到那个女人为她堕胎,最后一个画面是他在吸毒,然后自己拿针管,扎自己眼珠,拿碎玻璃捅自己的肚子,肚子里的东西流了出来,他抓起来就塞到了嘴里。

就这样,我的眼珠被人拿来拿去,我看到了不同人的痛苦。

终于在一次次的惊恐中,我醒了过来,醒来时,我在寺庙。妈在我旁边焦急的等待着,见我醒了,哭着抱着我说,还以为我再也不会醒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上辈子命理浅薄,这辈子不能做坏事,否则必下无间地狱,我在梦里见到的那些情景,就是无间地狱的表象。若堕此狱,从初入时,至百千劫,一日一夜,万死万生,求一念间暂住不得,除非业尽,方得受生,以此连绵,故称无间。

那段时间,我常常感冒,常常梦到那些人在拿我的眼珠,我也有了不同的人生遭遇,让我更加懂得了此生所要知道的意义。

跟蛤蟆还有狗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也常常关注家对面的老伯,每次看他,对过往的壮小伙,都浅浅的微笑着,骑在他们家门口的柱子上,不断的上下磨蹭,嘴边的哈喇子流到胸口,然后这样几分钟后,就痴痴的站在那里。

他应该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俗称为变态的人。他是个老旦演员,化起妆来确实也有几分姿色,元宵节时,扭秧歌的主力也总少不了他。大红色的脸蛋,都用粉扑上,头上扎着毛巾,眉毛画的挑了起来,脸上充斥着浪笑,以前我总觉得这是职业需要,他毕竟是老旦,需要浪成这样,以配合自己的演员本色。

初二那年的深秋,狗和蛤蟆都相继离我而去,我找不到其他的可以让我快乐的东西,每次放学都喜欢在教室磨蹭很久,直到日落,独自回家。

在这条路上,有很多破房子。我像狗一样,百无聊赖的这边踢踢,那边嗅嗅。快到巷子口的时候,我看到大爷拉着跟我一般大的孩子,进到破房子里面。

那孩子手被死死的拉着,裤子被拉下来半截,白晃晃的腿露在外面,老伯叼着自己眼袋,一脚踹在孩子身上,说,不要喊!喊屁啊!跟你玩玩!这时候的老伯,变得异常凶狠,不再磨蹭自己的裆,也不再有扭秧歌时候的浪笑,脸上不知道是未洗干净的粉还是黄土,稀稀拉拉的,面容看起来异常沮丧。

老伯很娴熟的脱掉自己裤子,用他的那个东西,在孩子身上使劲的蹭着,不时的拍打下孩子的屁股,浪笑不断,孩子被压在身上,不敢出声,只能默默的抽泣,大爷嘴上的哈喇子从泛黄的白衬衣的袖口淌着,粘在孩子的背上,这样不断的磨蹭之后,大爷喘着粗气的拿出烟袋,往烟斗里放了一把烟叶,用火柴点燃了,猛地吸了一口,孩子起身,穿好裤子匆匆的跑了。

月光透过树枝恍恍惚惚的,大爷一点也不慌张,咂了几口烟以后,开始慢慢的穿裤子,使劲的提了一下腰带,大红色的裤衩露了出来,在旁边的玉米地里抓了几片叶子,擦了下下面,抓起地上的土,往脸上抹了抹,哈喇子不时的掉在地上。

我等他出来的时候,开心的问到:伯伯,你刚才在干什么啊?显然,大爷被我这一问,吓坏了,面部肌肉瞬间抽搐了几下,又变回熟悉的浪笑:没干什么,跟他玩。

说着,我也就跟在他后面悻悻的走着,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可我总觉得他的表情,在那个时候是最开心的。所以我也想开心,我小声的对着他说:你们玩什么,我也要玩。

他怔怔的看着我,一把将我推倒,让我滚!

借着月色,我一个人回到了家,始终不明白大爷到底在哪里干了什么,我也试着用自己下面磨蹭,只是燥热,让人很不习惯,可大爷为什么这么喜欢呢!

以后这样的事情,我不怎么能碰得到了,因为学习太充实的缘故,我也就放弃了对大爷下体的探索。大爷也从我们家对面搬走了,去县城的街道开了家理发馆。

再次我们见面,已经是高中时候了,那时我的生活费有限,为了能上网,我便去大爷的理发馆帮忙打扫卫生,这样我跟大爷的见面频率也猛增了。

他依然会带点女性化,理发馆的墙上贴着几张造型图,是我不认识的明星!橘黄色的灯光覆在玻璃上,显得很慵懒!大爷总是在帮别人做造型,每次进来的客人,大多都是一些肥臀的妇女,跟大爷嘻嘻哈哈的调侃几句,对着墙上的海报,告诉大爷她想要哪种造型!

大爷并不会理发,每次都会有人在骂,大多是男人!大爷的手,总是勾着兰花指,推子在别人头上滋啦两下,然后就完成了一个平头的作业,当别人有更高的要求时,大爷总会拒绝,我想大概他就只会帮别人推秃子,平头之类的吧!大爷总喜欢用自己的兰花指,碰那些小伙子的胸部,或者是脸,碰完之后,就傻傻的浪笑!

有的时候,大爷走在路上,看到稍微壮实的男人,也是这样痴痴的笑着。

那年的夏天,异常焦躁,傍晚的时候,理发馆早早就关门了,大爷总会留我陪他抽烟,陪他说话,毕竟,他会给我钱。太热了,我去楼上洗了个澡,穿着短裤,就下来,趴在竹席上,点了根烟,大口的抽着,旁边的风扇呼呼的吹着。

忽然,我觉得一双很柔软的手,在我的背上一点点的掠过,从腰上慢慢的滑到脊柱,就这样磨蹭着,很舒服,这样持续了两分钟左右,我被这样似有似无的触摸,彻底的征服了。

这双手,一把要撤掉我仅有的短裤,我一把抓住,马上站了起来,呆呆的看着,大爷,竟然是大爷。我不知道怎么骂他,他又扑了上来,我推开他。大吼道:你想干嘛?你把我留着,就是为了要脱我裤子吗?你留我,就是为了操我?

大爷怯懦的不再说话了,呆呆的站在那里,手不断地动着,互相的交叉着,身上的劣质香水,可能出汗太多,被风扇吹过来,有种特有的神秘感!

我不再理他,一甩手,去了外面,学校那会已经放假了,我没有地方可以去,就在街上瞎溜达,没有目的的行走,才是真的旅行!即使再短,也能让你的内心有大的感触。我开始想象自己一直以来都喜欢大爷,喜欢他扮演的老旦,喜欢他蹭着胭脂水粉的脸,喜欢他磨蹭时的浪笑,喜欢他不知不觉翘起的兰花指,喜欢他摸我,喜欢他帮我洗头,喜欢他看我抽烟。

说话间,我走到了护城河,脑子一片空白,烟抽了一根又一根。

一个多小时以后,路灯都灭了,看着远处的城墙也渐渐的灭了灯,我觉得我还是要回去,于是,我折返到了理发馆。我拉开门,大爷在门边靠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把他一把抱住,深深的吻他,告诉他:我爱你,我需要你,我想跟你在一起。大爷愣着,被我这样突然一下,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大爷就反应了过来,推开我,拉上了窗帘,脱掉上衣,抱着我,开始不停地啃着,不想错过我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

嘴里不停地说,你个小崽子,我好多年都没跟男人做过了,你个小崽子,这是要老家伙的命啊。我笑着,拉着他到了床边,一个趔趄,把他甩到了床上,关了灯。

那天晚上我们试了很多的体位,我第一次感觉到身体跟身体在一起的欲望感,大爷不断地吻着我,我不停地想抱着他,从后面给他,他显然比我熟练的多,让我很快就欲仙欲死的。

早上,阳光从窗户里透出来,大爷在被子里,不断地刺激着我,我们又缠绵了很久!

很快,我觉得我不能离开大爷,我需要他身体,需要他给我的冲动,就这样我从后面抱着他,睡着了,直到第二天下午,我回到了学校。

离开理发馆的时候,客人太多,我把大也叫到楼上,跟他吻别!告诉他,你现在是我的人了,不许跟别人发生关系!大爷娇羞的看着我,恩,会的!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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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6: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