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不会喜欢你 |
正文 | 1我想我应该…应该不会爱你 “漫漫,爸爸对不起你,以后的路…你要好好地走下去。” 随后一记清脆的枪声在一幢庄严气派的别墅里面传出来… 夏漫漫从噩梦中惊醒过来,洁白好看的额头上冒着晶莹剔透的汗珠。她伸手一摸,眼睑下的脸颊上尽是泪水。 五年过去了,这段童年的回忆总是一次次出现在她梦中,无论如何竭尽全力去忘记也忘不了。 “漫漫,又做噩梦了吗?”一个穿着端庄精致,双眼间有种猜不透年龄的美丽女人,推开苏黎房间的门,着急地走了进来,把她拥在怀里,关爱地抚摸着她柔软乌黑的长发。 “阿姨,我又梦见爸爸了…还有好多血…”夏漫漫紧紧抱住女人,就像溺水的人儿握住一根救命稻草。 “傻孩子…不要再想以前了” 我叫夏漫漫。爸爸叫夏宇翔,我出生之后不久,妈妈就带着夏子辰离开了家。夏子辰我的哥哥,被抛弃的我。在我五岁的时候,爸爸的公司破产了,他承受完一切打击之后,终于死在自己的枪下。 开始时我被判给叔叔抚养,一年之后叔叔结婚了,本来轮到大伯接管我的,但大伯娘是个狠角色。于是,我被送进了孤儿院。再后来,我八岁的时候,一个美丽的女人就接走了我。 那个就是沈云清,她有一个很爱她的丈夫——程晖,还有一个很让我很是讨厌的儿子——程志勋。 当我第一次踏进新家的时候,门口有一双粉色的小号拖鞋,我轻轻换上,然后将自己的鞋子整整齐齐地摆在鞋架上。 沈云清牵着我的手,一边走进客厅一边对着楼上扬声喊道:“小勋,妹妹都来了你还不下来?” 程晖温柔地对着我笑,把所有好吃的和好玩的都摆在我面前。 “来了来了,急什么急啊…”不一会儿,楼上传来懒慵慵的声音,然后走下来一个穿着简单却长得很是帅气的男孩。 这个眉眼间像极了程晖的男孩居高临下扫了我一眼,不耐烦地从嘴巴里迸出了三个字:“土包子。” 我的笑容骤然冻僵在脸上。 我想,如果我是阿拉丁神灯的主人,那么我将有三个相同的愿望,就是能够把程志勋狠狠踹到地上,然后再让我爽快地践踏三脚! 可程志勋是程氏企业的接班人,叔叔、阿姨一直把我当亲生女儿来看待,供书教学、衣食住行,不管哪一方面都绝对不比程志勋差。所以我姑且念在长辈们的面子上放过程志勋吧。 我只希望自己快快长大,然后自立自强,不用再呆在程志勋的眼皮底下生存。 每一天,阿姨都把我打扮得像个天使,白裙白袜白鞋子,让我每天无忧无虑地去上学。 他们把我安排在程志勋的学校,那是一间贵族学校,拥有从幼稚园到高中四个部门,豪华程度可想而知,那里每年都能考上好多个重点大学的学生。程志勋便是那所贵族学校的尖子生,学习品行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 为什么我会那么讨厌程志勋呢? 他在老师、长辈面前听话、学习成绩好是其中原因之一。 然而这个被老师捧在手心的‘明日之星’在我的面前,简直是一个比狮子更凶狠一百倍的生物。老是打着哥哥的旗子对我大呼小叫、指手画脚的。 刚刚入学的时候,阿姨不放心我一个人回家,要求程志勋每天回家的时候带上我,结果在放学的时候,他直接甩给我一张钞票要我自己打车回家。 后来叔叔毒打了他一顿,我心里有一点开心和一点内疚。 这个骄傲自大的程志勋,也是我的挂名哥哥。 是在这一个夕阳很美的傍晚,我和程志勋的梁子结大了! 2为了要努力的不爱你,所以我让自己那么喜欢你,这样你就不忍心和我分离 小孩子其实很不容易适应新的生活,我也不例外。 我害怕他们不要她,半夜的时候甚至会被噩梦惊醒。梦里,是爸爸一次次抛下我的场景,这么多年来我都摆脱不了这个可怕的梦境。 从此之后,我生活得更是小心翼翼。 叔叔几乎是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但每一次总会带我们去或远或近的地方旅行。 很多时候,阿姨都像个活泼的小鸟,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说,她一直都想要有个女儿,每天把女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现在她终于达成愿望了。 阿姨这样说着,我也就隐隐约约相信了,因为被人这样捧着疼爱,我还是不由得开心起来。 这么好的母亲,我就忍不住要跟她的孩子亲近,但每每看到冷冷的程志勋,就会想起那三个淡淡的词语‘土包子’,她嫌弃地皱了皱眉。 程志勋确实是个没规矩的小孩儿,但在这个家里他的地位是最高的。每次叔叔和阿姨跟他讲话,他总是用‘哦’‘嗯’来回答。他们也不生气,叔叔对孩子的教育几乎是放任自流的,只要不跨越他的底线… 我想,他的底线就是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吧。 这一年,我初一了。程志勋比我大五岁,升上高三了。他的成绩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但奇怪的是——他再家里几乎是不学习的! 对于我这个无论怎么挑灯夜读也无法挤进全班前十的人来说,聪明的脑袋无疑是我最想要的到的魔法。 每一次大测验,我和程志勋都要一起拿出试卷给叔叔签名。 叔叔说:“读书好不代表以后混得好,懂得做人的道理才是活下去的首要条件。”我知道这句话前半句是对程志勋说的,后半句才是对我说的。 其实,叔叔对我极好。 程志勋不是听不懂话里蕴含的意思,但他就是不肯生气。 “不是的,哥哥在学校也混得很好。”我自作多情想要替他解围。没想到结局却是把自己弄得那么不堪。 程志勋轻蔑地看了我一眼,“我才不像某个傻瓜,在学校一个朋友也没有!” “胡说!我有!”我是傻瓜吗,为什么要接他的话? “是吗?要不周末请回家来吃顿饭?”程志勋誓要与我争论到底。 “真的吗?漫漫你周末要带同学回家啊?那我可要好好准备准备了。”阿姨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兴奋地说了一句,然后开始准备三天以后的周末的事情了。 她出现的时间前前后后不到一分钟。 我的脸顿时涨得像熟透的番茄。事实上,我在学校真的一个朋友也没有…非得找一个的话,那就只能是龙翔了。 “好了好了,程志勋你总是不懂得谦让一下妹妹…”叔叔发火的时候才会连名带姓的叫唤人。 程志勋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就走,还说了一句:“妹妹吗?” 是啊,我根本就不是他的妹妹,有时候我甚至希望叔叔和阿姨不要对我那么好,这样我就不用因为分享了程志勋父母的关爱,而对他感到愧疚了。 “漫漫你别跟哥哥计较,你也知道他现在是处在叛逆期。”叔叔小声地安慰着我,“周末叔叔去学校接你。” 原来叔叔和阿姨还是很希望看到我的朋友,亦或是,他们更希望我开朗些,走出童年的阴影? 后来的事情我不知道是朝什么方向发展的。 我只是带了龙翔回家吃饭。 龙翔也只是说了句,叔叔、阿姨,我很喜欢漫漫。 第二天回到学校之后,龙翔就没有再跟我说过一句话。升上初三之后,他就转学了,而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很久以后,长成大人之后的某一个夏天,我听说,龙翔是被程志勋赶走的。 其实这些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我回忆的不是荒芜的青春年华,而是那些有程志勋的往昔。 3我想我讨厌…讨厌美好的那个你,于是我要自己假装讨厌你,那么你就舍不得离我而去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尚存一个叫程志勋的人,叫人光想想就难过。 在校园里,他从来都不会对外公开我们的关系,大家也都以为我只是某个不起眼的公司的千金罢了。否则以我的成绩是不可能被这所贵族学院录取的。 后来因为他帮我解决太多身边的蜜蜂蝴蝶,弄得我的名气一下子人尽皆知。我们的关系也被渲染的纷纷扬扬… 我们竟然谁也没有心思去解释这一切。 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他是我的哥哥,但在法律关系上他确实是我的哥哥。特别是在我认识我的第一个朋友——林淼淼之后。 他把我拦在落叶纷飞的校园里,昂起高傲的头颅,用手指着我的脑袋,拽拽地说:“夏漫漫,你给我长进点,敢在没读完书之前谈恋爱,你就等着死在我手上吧!” 其实,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 我只不过是从林淼淼手里收了一封她表哥写给我的情书罢了,犯得着这样来威胁我吗?还要让我唯一的爱慕者第二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志勋啊程志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我想我之所以会单身那么久,程志勋是要负上一部分责任。 转眼间,程志勋就要上高三了。关于他的未来,叔叔阿姨是无须操心的,但在高三这种紧要关头,一向来对他不太约束叔叔给他定下了规矩,高三这一年必须每天在家学习满三个小时,每个周末都必须留在家里。 天性崇尚自由的程志勋又怎么不会为争取自由出一份力呢?但叔叔毕竟在商场上混了那么多年,只是说了一句——不听话也行,那我也只好封锁你的小金库。 果然,程志勋最终还是屈服在叔叔的财政政策之下。 当然,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因为他一上大学,我就可以快活四年。 可就在我暗自高兴的时候,他悄无声息地附在我右耳上说:“瞎高兴什么呢?是因为我上大学之后不在家里呆着,还是…因为终于可以暂时摆脱我的魔掌?” “我…”我心虚地低下头,小心翼翼地恭维道:“当然是…为哥哥有个美好的将来而高兴啊…其实吧,我也舍不得哥哥您。” 我发誓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内心充满了鄙视自己的因子。 “那好吧!哥哥就如你所愿。”程志勋说出了一句让我猜不透的话。 阿姨常常要陪着叔叔出去应酬,所以监督哥哥的重任就交给我。 从那时候开始,我对程志勋的厌恶之情越发深厚。 因为自打他高三后,我总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寒光四射。果然,当天他就把我叫进房间,对给我两本厚厚的笔记本,他笑弯了眼睛。 其实,他笑起来的模样是极好看的,如果他能对我多笑点,我应该也不忍心把他放在心里头了吧! 我不敢伸手去接本子,只得怯怯地看着他,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却假装忽略我的表情,热情地揽住我的肩膀,露出与他气质完全不相符的温柔,“我的乖妹妹,笔记整理一下,一个星期写两篇作文。” “可…这是高三的作业,我初一…” “哪来那么多废话啊,这是我布置给你的作业,没让你做物理、数学就算好了的!”他的表情可真丰富呀!刚刚还是温煦春风般,下一刻便掀起惊涛巨浪。 敢情我还得感谢他老人家没给我布置物理作业?! 无奈最后,我还是湮没在巨浪之中…整一个初一,我身兼两职,完成自己的作业之余,还得花上三个小时来完成程志勋的功课。 后来我再回忆起的时候,觉得能够顺着他的字迹生活了那么一个艰苦的年限,是一段我毕生都会好好收藏起来的时光。 4我必须说我真的不会喜欢你,不喜欢你占据我所有的思绪 人们都说暧昧是爱情最美的姿态,我们有过最美的姿态,却不曾有最美的结局。 一年的时间其实不短,程志勋顺利的考上了清华大学的分数线。就在众人为他举杯庆祝的同时,他做了一个令所有人出乎意料的选择——他决定在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完成四年的学业。 我那时不懂他为什么做出那样的选择。我还记得他说出那个牵强的理由时,看我的眼神时那么情深,他说:“我舍不得爸爸妈妈,也放心不下漫漫。” 我认为他是担心去上大学之后少了折磨我的乐趣,因此觉得生活单调无味。 尽管他的这个理由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但大家还是默许了,除了叔叔、阿姨,但他们也只认为我们兄妹感情好而已。 作为说服叔叔的条件,他不得不选择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并且三年之后到美国深造,然后回来接管叔叔的公司。 可此时,我满脑子都是他每个周末回来折磨我的场景。我想我的美梦又要破灭了。 时光并不是匆匆如流水,反而更像我对程志勋的感情一般——细水长流… 程志勋上了大学之后,叔叔阿姨的心就完全挂在我身上了,我俨然成了他们的女儿。 早早起来阿姨总会给我准备一桌子丰盛的早餐,叔叔出差的时候,阿姨就拉着我出去散步、逛街。 周末的安排还是一如既往,叔叔载上一家子出去郊外兜兜风。 听阿姨说,我没来到这个家之前,不管叔叔怎么威胁他、诱惑他。他就是不肯跟着叔叔们出去游玩。 可当我来到这个家之后,每一次外出,程志勋总是第一个准备出发的家伙。 我也只当是他不肯放弃能够折磨我的一分一秒,否则怎么会每次外出他的行装都要往我身上扔呢?每次总会抢我快到嘴的甜点? 当外人说,真幸福的一家人。他会毫不留情反击:夏漫漫是孤儿院捡回来的。 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赤红着脸蛋低着头。这种难堪的状况就好像被剥光了衣服,赤裸裸地站在大街上被路人围观。 直到叔叔阿姨斥责他,他才会收敛那么一点。 后来经历的次数多了,我的脸皮竟然也变厚,慢慢地便不在乎。 而程志勋,他总会在伤害了我之后,连续三天都故意买多两个冰激凌补偿我。 我想,如果我们在法律上没有关系,如果我们只是大街小巷中平平凡凡就相遇的人儿,那么——这样子的相处是不是就叫做暧昧。 尽管是让人伤透心的暧昧。 当我再次从林淼淼手中收到她表哥的情信时,我该庆幸程志勋在离我尚算很遥远的大学,花季的少女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情怀,我也不例外。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害怕被程志勋知道之后,我的生活从此将会一团糟。 尽管我已经拒绝过无数多次。 可是林淼淼的表哥还是不愿放弃,一天一封甜蜜蜜的情书,一个星期之后竟然发展到他来学校接我上学、放学。 不得不说的是,他确实长得很帅,还有一辆很拉风的跑车。 他跟程志勋同龄,也在同一所大学。我不明白的是——他怎么那么有空? 程志勋也只是在每个周五晚上才出现在家里。 林淼淼的表哥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裴浩文,这也是我从林淼淼口中知道的。谁让他在每一封情书上只署名一个好看的‘W’字母。 我又从裴浩文口中知道,当初他是被校长秘密开除的。 这也许又是程志勋干的好事吧,他确实也有这种功力。 林淼淼每天都在我耳边灌输她表哥的好。奇怪的是,我脑中出现的都是程志勋的坏。 有时候挺恨自己,为什么就不能摆脱生活在有程志勋的氛围,来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呢? 事实证明我真的做不到。不为别的,就因为程志勋三个字。 有人说过,世界上最短的咒语——就是一个人的名字。 5可是我…已经无法自拔。我秘密的爱上你了 眼泪从我笑弯的眼角处滑落,初初回首,原来我的爱情早已与你无关。 程志勋最终还是从一些我不知道的渠道知道了裴浩文的存在,说实话,我根本不应该怕他。 首先,我和裴浩文之间一直以来都是他单方面的自愿,我不是没有拒绝,只是这个男孩在我狠心的拒绝之下还是显得那么从容… 相处了两年,我们之间只有淡淡的交往,他允许我拒绝他,但他说我不能剥夺他每天风雨不改地接送我。 我实在难以理解一个人能够做到如此,他是不是也如程志勋一般,拥有无敌的超能力? 其次,我已经是一名高中生了,于情于理我都能够处理好自己的感情问题。就连叔叔阿姨也没有插手。他们只是说,要记住学习第一,恋爱没关系,但要光明正大的。 为什么程志勋要发这样大的怒火。 也许是我多心,但我知道了他其实是很在乎我的,是那种超过了兄妹的在乎。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一丝窃喜。 我知道这样很对不起叔叔阿姨,所以我把这一切罪名全都推在程志勋身上,他实在不该来招惹我! 如果那天没有发生那件事,或许我真的会跟裴浩文交往。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季节,蔚蓝的天空像被擦拭得一尘不染的玻璃。 裴浩文来得特别早,他在教学楼楼下等了我很久。跟往常不一样的是,他没有开车来。我轻轻走到他身边,他静静地跟在我后面,不敢前进一步也不会退后一步。 这么多个白昼以来,我们都是这样相处的,但今天的他显得也别沉默。连我也快要受不了黑压压的气氛。 “漫漫,我要去加拿大了。”他不经意地说了一句话,我停下来,转过头呆呆地看着他。 为什么…我的心感到有点痛,我想了想,还有一个学期程志勋就要去美国深造了,这是他很早之前就答应叔叔的。 我不敢承认我的悲伤是因为程志勋。有些东西摊在手心,就算不被蒸发掉,也会随着指缝一点点溜走。 “对不起…我…” “嘘,不要说对不起。”裴浩文用他好看的手指止住我的嘴唇,“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个人,是我太自以为是,以为自己能够代替那个人。”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吗?一个外人都能够看穿我的心思。 程志勋你又是否知道我的心? “该说对不起人是我,还有,你要小心林淼淼。”裴浩文说了一句让我摸不清脑袋的话,林淼淼不是他的表妹吗? “裴浩文,你是一个好男人。淼淼也是,在学校里只有她真心待我。” “你太单纯了。漫漫,可以让我抱一会儿吗?就当是告别的拥抱?” 他小心翼翼地询问,让我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语。 裴浩文慢慢靠近我,然后用尽力气把我揽进怀里。其实他真的很好,如果没有程志勋的先入为主,我也许会和他恋爱。 “夏漫漫。”远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想要挣脱开裴浩文。没想到有一个突如其来而且强劲的力度硬生生地把我拉开。 抬头一看,是程志勋。我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我看见他冷峻的脸庞,抿着好看的嘴巴,大火像要从他的双瞳出喷出来。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着。 有股不好的预感充斥心头。 如果我知道会发生接下来的事情,那么我打死也不会让裴浩文拥抱。 程志勋冷冷地看着我,直到我们身边围满一圈又一圈的人。 他终于说话了,“夏漫漫,你不过就是我家捡来的流浪狗,有什么资格玩恋爱游戏?” 我怔在原地,叔叔阿姨是那样好的好人,为什么生出会说恶毒话语的儿子?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以为不会哭的,眼泪却不自觉地一滴两滴掉下光滑的地上。 人们在讨论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只是一遍遍在回味他的话… 流浪狗吗?我没办法去否认,从小就被爸爸妈妈抛弃,又被当皮球踢来踢去。但这些都不是我选择的,可——为什么我会觉得那么难过? 他似乎觉得内疚,可是话已经说出来了,怎么能够收回去呢? 程志勋,我怎么会爱上你这个恶魔呢? 6有你的城市下雨也美丽。 青春还来不及开始,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忘记了他是怎么吻上我的,只记得他俯身吻我的时候,我竟然没有推开他,反而心里期待了很久一样。 我们站在人群中被喝彩的时候,我清醒了过来,因为我听见裴浩文小声的自言自语,怎么可能…你们可是兄妹啊… 我用尽力气推开他,他这次没有防备,一瞬间就被我推开。 我大口大口地喘气,惊讶地看着他。他的脸,一下子让我觉得很陌生。我们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他是我的哥哥,尽管只是法律上的关系。 我似乎看到叔叔愤怒的眼神和阿姨失望的眼神…我…该怎么办。 我只能祷告,祷告叔叔阿姨永远不会知道这件事,那么我便可以心安理得读完高中,然后离这个家远远的。 然而我忘记了‘人言可畏’四个字。 当天晚上,校长就找上门了。 我比程志勋先一步踏进家门,看见家里沙发上坐满了人,叔叔、阿姨、我的亲叔叔、婶婶、大伯、大伯娘… 程志勋像是预料到即将要发生的事情,把我拉到他身后。他还是第一次公开保护我。后来我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 “漫漫,叔叔在澳洲那边有个朋友,也打听过那边的学校,你过去那边会有很好的发展的。”先开口的是叔叔,他们已经帮我决定好了一切。 程志勋继续把我往后推,眼光直直地看着叔叔,说:“爸,漫漫不会去澳洲的,因为他要跟我交往。我会带她去美国。” 啪! 阿姨举起右手狠狠地甩在他左脸上! 那一刻,我脑袋一片空白,他怎么能够说出这样的话。 我惊慌地跌坐在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随后是大伯娘把我从地上拉起来,一个巴掌迎面而来,她大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你叫我们夏家的脸往哪搁?他可是你亲哥哥!” 我尖叫起来,潸然泪下。 亲哥哥?他不是姓程吗? 大伯告诉我,程志勋的名字叫夏子辰,我的妈妈离开爸爸之后又改嫁了,然后把我的哥哥交托给她的好姐妹沈云清照顾,也就是程志勋… 这么多的变故,让我怎么接受得了。 我看着叔叔婶婶、大伯大伯娘无情又嫌弃的表情,就连我自己都讨厌自己了,还怎么能够若无其事地生存下去。 阿姨把快要昏厥的我抱在怀里,温柔地说,“漫漫,我对不起你妈妈,子辰在小勋出生之前就去世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是应该感到释怀的,因为我终于不是顶着乱伦的名声爱上程志勋。 阿姨没有理会大伯他们惊讶的表情,只是宠溺地摸摸我的头,继续说:“我解除与你的收养关系,你跟小勋去美国吧。” “我…”我没想到阿姨竟然想都没想就做出这样的决定。 “这也是乱伦啊!夏漫漫你怎么可以!”婶婶也激动起来了,“我们夏家丢不起这个脸!” 说起来真讽刺,出事的时候,他们才记起原来我也姓夏。 我能感受到,程志勋的目光死死地盯住我,可是我不敢抬头看他。我不知道当我做出决定之后要怎么去面对他。 “漫漫,跟我走吧。”程志勋终于开口了。 全部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我身上。 我握紧拳头,尖尖的指甲刺进手心,疼痛顺着神经传到心里。我短暂的人生中,总是一次次被无情抛弃。现在轮到我抛弃一个人了,却没想到放弃他之后,就放弃我的全部感情。 “叔叔,我明天就去澳洲,你帮我安排吧。”话刚落音,我看见程志勋笑了,是那种近乎绝望的笑容。 我知道,即将逝去的是我一生的爱情。 7程志勋,我不喜欢你,只是爱你爱得不能自已 那些过往的伤口在慢慢痊愈,留下来的,是不可磨灭的疤痕。 在澳洲的日子过得很平凡,大学毕业之后,我当上了一名驻外护士,常常跟着大队远赴贫困的国家进行免费的救助。 后来阿姨在电话里告诉我,程志勋恋爱了,他的女朋友就是我唯一的好朋友——林淼淼。 如果不是在非洲偶遇裴浩文,我想我一辈子都不知道为什么程志勋会和林淼淼有关联。 裴浩文告诉我,他并不是林淼淼的表哥,这只是他接近我的理由罢了。而林淼淼爱慕程志勋已久,才会跟我这个单纯的近乎愚蠢的人做朋友。校长之所以会来我家,是因为林淼淼拍下我和程志勋亲吻的照片,向校长告的密。 这一切只是个阴谋,而我是最后知道的那个人。 很久很久以后,当我回到家里,听见程志勋说,其实我还是一个人的时候。我知道上帝没有亏待我。 我决定用我的一生去拾回那些被尘封的青春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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