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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恒岛上的不死黎明(另一版本)
正文

在写这篇文章前,我必须先说明,《永恒岛上的不死黎明》这个极具语言感染力的标题并非是我独创,而是我从另外一个地方“偷摘”而来,遂在标题后面加了“另一版本”四字,望知之。

很多媒体喜欢把专业写作的人比作石匠,就是那种为一座完美的建筑而付出一生的“设计师”,只不过放在写作人的圈子,就把石头变成了一个个同样有重量的文字,通过文字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式,再由句式组合成一篇文章。

然而,很不幸的是,直到现在我都没有看过石匠是如何工作的,它的气质又是否给建筑带来另一种生命力,不得而知。

但是,我知道写作人的成长道路必定是不平凡的。

最早的时候,阅读只是一种兴趣,简单而无拘束,谁也想不到今天看了一本书,等哪天自己也会写一本书,没有目的性的阅读,反而更可以给自己提供一种良好的环境,会为文中的某段情节而生气,也会为了某个人物而不惜。无论是落英缤纷,还是冬日初雪,总会醉心于此。

这和长大后的阅读不同,就像现在有人说他今天看了多少的书,又学到了什么,但我丝毫不认为他是在“阅读”,其实仅仅是为了汲取知识,或者用个时髦的词,叫干货。

儿时的阅读是一种培养自身文学素养的最好办法,它比什么培训班、什么大师教授都要来得直接。记得去年有人问我,怎么提高写作能力,我看过她写的东西(病句百出),本想说最好回去看看小学课本,但碍于情面,终究没有说。这并非是讽剌,大部分时候,基础还是很重要的,天才除外。

不过,那时的成长又岂是一帆风顺,或许看得太多,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便愈生怀疑,有时会一个人坐在家里阳台上看着天空的星星,它闪,自己也会跟着眨眼。和别人看星星、感叹星空的美好不同,我更喜欢凝视着夜空上的某一颗星,会觉得宇宙很大,自己很渺小,如果有一天宇宙把我从地球上抹掉了,这个世界还会有我存在过的痕迹吗?

我想到了那些过去的人。我看着那时天上的月亮,想着几百年前的他们,是否也同样看着这个月亮呢?仿佛是一场穿越时空的交流,以至于后来,这明月成为我写作文常用的意象,也是每每愤慨自己不争时的最好鼓励,你看,残月终有月圆时。

可若你以为是美好,那就错了。更多的时候,我常常在半夜里爬起来写一个寂寞的故事。不否认,当整个世界都陷入一种死一般寂静的时候,正是提笔写作的最佳时机,一切都是空的,如白纸一样。所以,我也忘了什么时候,熬夜成为习惯。

听着别人的鼻息,偷偷地写下那么几句话,自己读了几遍,心生感慨,再读几遍,就觉得有些厌恶了,怎么写得那么臭,简直烂大街了。于是,又偷偷地划掉,划得完全看不出是什么后,才松了一口气。真的只是松了一口气,因为接下来又在用其他更好的词汇来构思自己不觉得很臭的句子。

如此往复,比一个梦还要长,如同一个天生的偏执狂,只是对象变成了文字。有时,真的快要哭出来了。为什么我不是文字的源泉?到现在,我觉得幸运的是,那时有一个能判别文字好坏的朋友,他总能从你自以为很好的文章里挑出很多毛病,我都会在下一次的文章中改正。多年后我才明白,原来我的对手就是我自己。

我还喜欢诗与词,这几乎是任何一个写作人的痛病,毕竟古人的诗词寄托了太多的情怀,总是绕不开,且自己又无法把这种情怀表达更通彻,只好借他们的诗词来抒发很多不想言说的话。依稀记得,我的书桌上刻着柳永的“晓风残月,今宵酒醒何处,柳阳岸”,以至于我妈还以为我什么想不开,要自杀了。

诗是好诗,词也如此,如果能感悟其中,确实可以激励人,试问哪个少年没有幻想过功成名就时的场景。但也有一些“坏诗”,特别是在那个情窦初开的时候,更是偏爱那些风雪浪漫的诗词,并以此为作。

以前跟一位师傅学过一会的诗词格韵,可惜不争气,学了点皮毛,只会摆弄几首藏头诗,哄哄小女生,后来也作罢了。回首,早忘了给多少心仪的女生写过东西,毫不吝啬地抖落出所有的才华,只为了倾城一笑。其实我的满足只是为你的满足而满足,这神似琼瑶阿姨的修辞法,正说出了我的心声。

浪漫与神经质并存,包括我认识的写作人也是如此,我不建议一个正常的女生爱上一个写作的人,他永远比你想像中要隐藏得深,工于文字,自然也善于修饰,但这不是说你看到的这一面不是真的,而是说他有很多面,像是一种多重性格的存在体。这不是玩笑,因为他还知道你在寻找他的另一面。

看过古龙的小说,我认为是一种成长,终于认识到文字和女人是天生的组合物,少了任何一个,都是极其不完美的。甚至有一种想法,文字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形容女子的美。当然,还少不了酒,大部分写作的人都喜欢喝酒,而且没什么要求,是酒就行,但唯独有一点,就是喜欢自己喝而已。

这是一条孤独的路,也是一条成长的路,就像活在一个永恒岛上,守着一个不死的黎明。见过一次真正的日出,从湖面上升起的样子,除了美,还让人想起很多事情,一下从心头里涌出来,可那时早不是当初,没有年少时的冲动(虽然现在也年少),还是选择默默陪伴就好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写过的东西早就忘了很多,但值得欣喜的是,越来越冷静了。我发现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岛,依旧在湖边守着一个不死的黎明,离开的只是身边的人,有些人路过,看了我一眼,匆匆离开,有些人经不住好奇,兴高采烈地坐在我的旁边,和我一起看了日出,最后还是耐不住寂寞,决然离开。我看着他(她)们的背影,有时会像小孩子那样噘起嘴,有时只是默默地叹一声。

而有时,我也在假装欢笑,毕竟有些人的离去,我是真的不舍,但又不希望对方因为我的不舍而留下来。这很矛盾,可又必须去做。

如果你问我,是否有想过离开永恒岛?但我想,永恒岛为什么要叫“永恒”,以及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这其实已经说明我不会离开这里,文字伴吾终身。至于黎明,它的不死,是因为有我的文字的存在。你可以选择匆匆路过,也可以留下来,若是选择后者,我也乐意陪伴,哪怕我知道你的离开只是迟早的事。

我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工匠,不仅是因为我没有看过,也是因为我现在写的每个人都是曾经出现在我身边,而不是刻意打磨、锤炼。

无论爱情、友情,或亦亲情,都是如此。过去发生的一切,今后也可能再发生。可我又不希望我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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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