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长发乱 |
正文 | 坐在理发店中的一排椅子上,低着头无聊的玩弄指甲,一路人乙斜靠在旁边,正襟危坐,两手死死护住随身提着的袋子,并不时摆出太极的架势。目光中满是警惕,盯着我看,生怕我是怀揣飞手夺包绝技之人似的。于瞬间我总结出两点原因,其一,此人麻将打太多并且近期看过天下无贼,其二,我这头发真到非剪不可的地步了。仔细想想,又觉得错怪他了,他该是有宗教信仰并且崇尚佛教的,因为和尚都是光头,又被称之为普度众生的善者。而这对他的认知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以为头发越短人越正派,头发越长则越有作案嫌疑,貌似这头发就等同于作案手法,如此简单警察办案可凭目测,完全忽略了女性朋友们的看法,当然,还有正捣鼓艺术的那一群。 于是我拿出手机,不确定的照照自己,发现脸上并未写有坏人二字,虽头顶鸟巢完全可举办下届奥运会,但也不至于贼眉鼠眼到扰民的境地。若仔细想想,我这双手确实曾沾染过不少鲜血。那是一个又一个月黑风高的夜,因是夏季,每个人都是单褂汗衫穿得不多,非常适合下手。于是我总在这样的夜里,偷偷匍匐于墙边,伺机夺命。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倒在我的身旁时,我却笑了。而双手,渐渐浸得通红,眼中毫无同情满是冷漠,只是残忍地感叹脏了的手。而今每每回忆总觉惭愧,可并不觉得忏悔,只是笑当时的傻罢了。印象中似乎又浮现出那个画面,一个秀逗的少年蹲在墙角乐此不疲地拍着蚊子,嘴里不住地念道,一个、两个、三个····· 而我做过比这还坏的事情,就是曾偷抓过别人家的猫和自家的狗关在了一起,美其名曰,做实验。若干年后我走在街上,看到一群非主流顶着爆炸头,触景生情让我想起了那只猫,依稀记得那时它的毛,就是这样的。于是当他们经过我的身旁时,心中不由生出阵阵怜悯,想象那只猫受过的惊吓,并感叹他们非同常人的遭际,不禁猜测起他们又曾受过怎样的刺激? 我并不害怕别人认为我不够清白。因为自从中学毕业之后,我便永远失去了它,因此,也再不认为自己是清白的了。当我回忆起它还在的时光,那时的我有多单纯快乐。只记得,中学毕业那年,我入了团,于是清白,永远弃我而去。在以后漫长的填表生涯里,每每填到政治面貌这栏时,仍时常回忆起那时潇洒的清白二字,而今,却被团员占了去。于是我总觉得,入团如同入伙,进了这里,你若还想保证清白,倒不如做梦来得实际。 说到不爱理发,这是很早以前就养成的习惯了。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太影响形象,我总懒得踏入理发店,究其原因,如果说想不起来,那我该关灯睡觉了。记得中学时代的某一日,躲在墙角嘘嘘无意于尿中照见自己,猛然发现原来头发遮过半边脸的我还是可以见人的,至此以后,颇感励志便留长了头发。而后因爱上看书,自认为悟出几分人生道理,看破红尘般不可一世的认为世人皆愚唯我聪明,于是故作深沉,更觉长发增添了几分神秘感。此后虽渐渐察觉自身的肤浅,知道自认为聪明绝顶而不自省的人顶多只能实现绝顶二字,可懒于理发的习惯,却经久未变保持了下来。 于是便有了如今,一头乱发坐在理发店中,遭人警惕。轻摇脑袋,将所有杂乱的思绪一并抛开,再次感叹自己思想的天马行空,抬起头环顾四周,路人乙早已不知去向,围绕在旁的,又换了几张陌生面孔。想想多少人与人之间,不正如此般擦肩而过么。那些短暂陪在你身边的人,也许只因与你擦肩时正好掉入坑中,因此稍作停留。可当他再次爬起来以后,仍旧是要继续往前走的。 站起身,坐在理发椅上,重复多年的那句废话,剪短点,不要太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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