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钢笔与我二三事 |
正文 | 久不写钢笔字,但拿在手里,那种厚重感、责任感顷刻间油然而生,笔墨生香间,多了些往昔记忆。 我很早就与钢笔打交道了,想来刚上学认字不久钢笔便成了我学习上的一个伙伴,一路相随。小时候还没有中性水笔,圆珠笔价格不便宜,只有铅笔和钢笔是常备,但铅笔在那时的手中总是花容易损,在不停的削笔中,笔芯却始终没有在缭乱的本子上留下多少痕迹。钢笔便在这样的历史使命下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钢笔与我相处也并不十分和谐,墨水弄得到处是,只要有它出现的东方,都是“劣迹斑斑”,衣服上,本子里,书包的夹层间,斑驳一片,而它老是像一个妊娠反应剧烈的女子,到处吐酸水。但有一次,它是再怎么也吐不出半个字的“酸水”来。那是我读三年级的某一天,每天背着书包,屁颠屁颠跑一个多小时的路上学,早出晚归地饿着肚子。岁月无忧,时光无邪。然而在我快乐的饿着肚子时,不曾想书包里的钢笔也跟着饿肚子,一连三天,半滴墨水不进。到第四天,愤怒的它跟我抗议,无论我再怎么使劲在纸上划,哪怕纸划破了,也绝不出墨配合。我只有去那时还在那边初中部任教的叔那里寻求帮助。我轻身走到他跟前,怯怯道明来意,他温和而急切地帮我寻找墨水,最后才在小学部办公室的一个老师那里找到了蓝墨水。事后我叔该想:这熊孩子几天没写作业了,墨囊干成那样了都不上墨。 本来钢笔是够坚硬的,但在那时“万物皆可破”,残破了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完整,就连自己肉长的双手,也常是豁口,鲜血淋漓,钢笔自是难以独善其身了。常常坏掉的,是笔尖。动不动就啪的一声滚落地下,每次最先着地的肯定是笔尖,像被施咒了一样,亦或是大地就喜欢笔尖那样戳她,给她挠痒。这样的结果无一例外都是笔尖坏掉了,要么开裂成两瓣,要么折掉一边,反正破镜不能重圆。上了初中,买钢笔笔尖差不多成了每周雷打不动之事。于是每周日返校的第一个晚自习前,校门口的文具店里一定出现一个黑瘦矮挫的学生在里面磨磨蹭蹭地挑选笔尖。那时候一个星期能从家里拿到四五元钱的生活费,在精打细算的花销里,可没有买笔尖这一项支出,所以要在回校的第一个晚自习前,乘着有钱,先买笔尖。笔尖五毛钱一个,质量不好,着实肉痛。后来我就开始认真思考起怎样对得起这每周花出去的五毛钱来,但答案没有从学习中找,也没有从书本里找,而且落到技法上,只能说一开始方向就错了。 那时候的五毛钱,就是中午食堂菜盆里千百份菜的一份,对我而言只是简单的有菜无菜的区别。有一天当我拿了笔尖离开文具店时,突想为什么五毛钱只能买到一个呢?于是第二次,我便尝试着先拿一个紧紧夹在中指和无名指的指缝间,再拿一个放在掌心上,结账时摊开手来,只看见一个在掌心。旦出了文具店,满手心汗水,心跳卡在嗓子眼。买一得二的结果现在回想起来不外乎拙劣的障眼法,但在那时好比一场惊心动魄、玄幻莫测的魔术表演,不同的是魔术师表演时台下有千千万万观众,而我的表演,观众只有文具店老板一个。国人常说办法总比困难多,而在那时,我竟然是采取了那样一种方法。孔乙己说读书人的事,那不叫偷,叫窃,而那时的我活脱一个为了生活即兴表演的小偷。 不曾想钢笔后来渐渐远离了我的生活。就像长大的人抛弃玩具一样,但钢笔有着跟玩具截然不同的使命。尤其是对于一个贫困的农村小孩来说,玩具就是玩具,而钢笔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命运。旧时街边算命的老头给来人看手相时,看来人的手掌后侧平滑,便能看出是勤于用笔之人,就说漂亮话,说小伙掌间纹路清晰,将来可是要建功立业的人啊!于是在这里,勤奋便得到了嘉奖,命运得到了暗示。但任凭我怎么拿钢笔写字,手掌也磨不到光亮平滑的程度,反倒是一两场繁重的农活做下来,手掌立马壮硕而粗糙。然而在每次手握钢笔时,笔尖的墨香能瞬间淹没一身汗臭的我,这也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笔尖不轻反重的原因。 钢笔逐渐远离我的生活,还有一个原因是中性水笔以及智能办公用具的兴起,至少,在读大学之后,我就再也没买过钢笔。现在手里的这支,是一个同学搬家的遗留之物,今日心血来潮买来墨水,看它擦出个什么样的墨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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