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征服》纪实散文 |
正文 | 此文,献给少女时代的伙伴跃红! 并以此文向跃红丈夫唐先生致敬! 题记:衔泪呢喃这段文字,这泪,是羡慕,是感动,是欣慰,也是一种幸福。羡慕感动,是由衷的自己;欣慰幸福,是为少女时代的伙伴。 我和跃红,是土生土长的汉阳人,只不过同镇不同街道。我们是初中同学,深厚的友情也是从初中开始的。 初中毕业,我考上了高中,跃红复读。毕业了,十五六岁的我们,待业在家。 那是八十年代初期,虽“大喇叭裤”风靡一时,但应该说只是在城市,与连汽车都不通的些许闭塞守旧的小镇,穿“大喇叭裤”在大多数人眼里貌似另类。可花样年华的跃红和我,正应了那句少年不知愁滋味,不仅穿“大喇叭裤”,而且还是艳丽的方格子、一尺多宽裤脚的“大喇叭裤”。 那时的我们,虽成天嘻嘻哈哈、疯疯癫癫的显摆拉风,可真的是纯真无邪。我们几个疯丫头,有事没事隔三差五的总要“甩火腿”去十公里以外的“牛家场”去拉风显摆,只因哪里有我们各自的倾慕者,也或者说暗恋者,(别误会,可不是我们倾慕暗恋哈);那时的我们,还不懂爱,不明白什么是爱情,只是觉得得意,觉得开心,觉得好耍,仅此而已;得瑟半天,一路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回到家里,“粗神经”的我的父母从不过问,而跃红总少不了挨妈妈一顿责骂、或者一顿“笋子抄肉”。 疯了没多久,跃红与哥哥妹妹随母亲一起举家迁移去了父亲工作的地方,刚开始我们还保持书信往来,没多久就失去了联系。 后来听说,跃红“挖墙角”拆散了她师傅的家庭;再后来,就完全没有了跃红的音讯。 眨眼间二十多年过去了,突兀的跃红和她丈夫出现在前几年还在县城开个“小歌厅”的我的面前,虽多年未见依然如故,但未长谈,可我暗自嘀咕,跃红的丈夫,个子矮小,其貌不扬,当年年轻漂亮的跃红怎么会看上他?不仅不帅,年长六七岁不说,并且离过婚还有有小孩! 又过了好几年,我搬回汉阳居住了,现定居乐山市中区的跃红,时不时的带好友来汉阳观光,同学也聚会过,可因来去匆匆,也为畅谈。 前不久的上午,跃红与她丈夫以及多个好友突然的来到我家,并盛情邀请我参加她们的午宴。席间,跃红的丈夫展现了他的随和幽默风趣,也自然呈现了两人甜蜜恩爱与幸福。 其乐融融间,跃红与她丈夫,向我讲述了她们爱情,她们的婚姻,感叹她们一路走到今天的不易,我也随意地提及了当年听闻是因为跃红才拆散了原本的家庭。 跃红说,她也听说了那些谣言,但懒得解释。她认识唐时,唐离婚都快两年了,并且那个时候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单纯的如一张白纸。那时,随母亲迁居父亲地后,内招进了厂,被安排做了唐的徒弟。唐接过话题说,是我执迷不悔的追求跃红的,爱上她的美,她的活泼,她的纯真,特别是跃红那一双美丽的眼睛,更教人迷恋。跃红接过话题说:唐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呵护打动了我,十八九岁的女孩子,从来没有体会过被人呵护被人疼爱的滋味,自然的就产生了依恋与爱;我父母以及家人知道后,极力反对…… 唐接过跃红的话,些许含怨且有些酸楚地说:跃红的妈妈、爸爸、哥哥在得知我和跃红的事后,不仅用尽了所有言辞羞辱谩骂,而且跃红的母亲还左一耳光又一耳光……讲到这里,跃红与丈夫眼里都衔着泪光。 唐先生接着说:跃红父亲哥哥的羞辱谩骂我默默承受;跃红母亲的耳光我默默接受,我只是在心里默默地回应,我会证明给你看,跃红的选择;终究有一天,我会用事实让你们后悔今天的言行。 跃红和唐勇敢地走到了一起,唐,无愧于曾经的誓言,几十年如一日地疼爱着跃红,几十年如一日地将跃红视为手心里的宝。 唐不仅尽心尽力地呵护着跃红,并且以德报怨跃红的父母家人。 跃红哥哥在人生最低潮时,唐与跃红倾囊相助,无怨无悔。 跃红母亲病了,因哥哥在远方打拼,小妹因为情所困丧失了自理能力,跃红的母亲全靠她们夫妻照顾;甚至,跃红的母亲是在唐先生的背上咽下的最后一口气。 前几年,跃红的父亲患了严重“老年痴呆症”,是唐先生和跃红几年如一日的为父亲端屎接尿,无怨无悔的照顾直至归天。 我问唐先生,跃红的家人曾经那么对你,你不恨不怨吗?唐回答:说一点都不怨是假的,但我也身为父亲,我能理解她们,只不过她们的做法太过分了些;她们是跃红的亲人,是跃红最亲最爱的人,我爱的人之所亲爱自然也就是我之亲爱! 听了他的这番话,莫名的鼻子有些发酸,这酸,隐藏着些许的羡慕,些许的嫉妒! 跃红,好羡慕你慧眼识人;好羡慕你们的爱情;好羡慕你们的幸福! 跃红,你的丈夫虽然不高不帅,是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但你丈夫的人格魅力是灼灼生辉的。你丈夫人格魅力的高大俊朗非一般人可比! 跃红丈夫唐先生,你的人格魅力不仅征服了跃红,并且征服了跃红好友,你赢得了跃红一生的爱,也赢得了我对你的敬重。 唐先生,还记得那天我开玩笑打趣你的那句话吗?你是浓缩的精华! 跃红,祝福你!祝你们恩爱幸福永远! 唐先生,向你致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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