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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书海无涯我载舟
正文

我自始至终都认为我是广西一块大大的金子,因为我爱书,我绝对是世界上最爱看书的书虫之一。

进入了书海,好似一叶小舟骤然驶入无边无际的大海中心,在这个未知的世界,我寻觅着,我爱书如命的珍藏着喜欢的书籍。

书的世界像百花齐放的花园,花朵娇艳绚丽,五彩缤纷,香气扑人。

我的童年,少年,都是由书围绕的。

我生于广西灵山县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就在太平,我度过了我生命里16个春秋。

家里有很多书,而且我们仇氏在广西灵山县是书香门第,我为此还写了一本讲诉我们仇氏曾经辉煌的《仇氏风云300年》。我一有空就扎进书堆里,房间总是刚打扫清洁,没多久,又被我这条书虫弄得满屋皆书。

我在寻找工作上处处碰壁后,终于决定从广东东莞市回到广西阳朔县立地生根。我从来没被一个城市吸引过,甚至没从没想过会在那个地方工作一辈子。但是唯独阳朔,我一到这里就深深的被这里的景色吸引住了,我喜欢上了这里,我不想离开了,所以我决定在这里开餐厅,闲居写作,这里是我人生的第一站,我打拼天下的根据地。

刚到东莞市时,我住在一栋高达五层的旧楼房里。楼下是长排店铺。其中一家是卖文具图书的小店。那时,我刚出来工作,常常在下班后溜到哪里看免费书,站着看,蹲着看,那老板,不催不赶,任爱看书的人,沉浸在书海里,着迷发呆入神。事隔N年,在那口袋没有多余钱的岁月里,我也不会压抑我喜欢看书的欲望和兴趣,见到喜欢的书,不管多贵,借钱也要买来看。

父亲当上建筑工头后,家里经济逐渐好转,连电脑都不再是奢侈品了。父亲爱买书,爱看书,原先他是人民教师,后因人排斥退出园丁界。办过养殖场,走村过巷替人家拍过照片。那年头,对于像我父亲这种知识份子,没背景没后台被活生生逼着去做靠苦力为生的大有人在。像我舅舅,他年轻时也算一表人才,结果没赶上好时代,当兵退伍后也去做靠苦力为生的建筑工人了,实乃无奈之举,大材小用乎。我同样喜欢看书,舅舅也很喜欢看书,我那因车祸身亡的堂叔比我更爱看书。在学生时代,我只排斥数学和英语,上这两门功课我要么睡觉;要么趴在书桌上写小说或者画画。总之,我不喜欢的东西,谁也不能逼我去喜欢去接受,就像我不喜欢接手父亲的工作一样。

我从来不会贬低排斥任何职业,就像我前女友跟我说过的“没有低等的行业,只有不懂做生意的人。”只是我不想靠建筑这个行业谋生,这是体力劳动,属于高危职业,我曾经看到一架升降机上的斗车从楼上掉下来,我急忙叫母亲躲开,只差一米的距离就砸到我母亲了。从那以后,本来就不喜欢做这种低级小工的我就不再去适应,妥协,难道我的青春就要浪费在这种地方吗?歌手,作家,导演梦会离我越来越远的,一个人为了生活放弃自己喜欢的职业,去做不想做的工作来生存,多么可笑,多么压抑,谁能救我出苦海,醒醒吧,看我能否扭转乾坤。所以我做什么都不会去做建筑工,虽然以前我也做过一段时间,但那都是在自己不情愿地时光里做着的,我十分不开心,即使有书看,有钱花那也是短暂的快乐。没人管我开不开心,家里人以赚钱为目的,我觉得我不是一个木头,活得就像一头围着石磨转动的驴,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

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来生活,真的很压抑。像我仇大厨跑去另一个行业从师傅变成了人家的小工,落差是很大的;本来就应该做一行爱一行,可总是入错行。在自己刚熟悉的领域做出一点成绩又跑到别的陌生行业打拼,就好像一个城市人到森林去开荒。我试图以逃离结束建筑工人这份工作,但命运多磨。我始终不懂在这激烈竞争的社会中,我靠什么立足,怎么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靠什么生活,只有沉浸在书中的海洋,我烦恼全消,有书在身边,我心满满的都是爱,我相信我未来是光明的未来,我的付出一定有回报,我的路没有走错。

我废寝忘食地看书,写字,越来越离不开书。曾经女友跟我说:“你喜欢书比我多,总有一天你会离开我而去,因为你说过,你可以没有我,但不能没有书。”别人的爱好也许是喝酒抽烟,我的爱好除了打羽毛球,骑单车,玩乐器,写字,摄影,就是看书。我一有空就看,不管何时何地我都拿着一本小册子。感情可以随时间变淡,和前女友已经分手N年了,但是我和书从来没有分开过,我惊叹于中国语言的优美,精深,凝练,广博。

我必须承认我是世界上最爱写信和看书的人。即使当代文明写信已经不流行,写信已经被手机,电话,电脑取代。但是对我来说,作为一个作家,不管是写日记,写小说,我依然喜欢用纸和笔书写,再请秘书用电脑帮我打成文稿上传发到报刊,杂志社邮箱。我是很懒的一个人,唯独对看书很勤奋。人家问我“猪哥啊,你不做厨师,你靠什么生活呢?”我说:“写小说啊!”“你确定你的书能养活你吗?”关注我的人又问。我觉得这个问题有点讽刺,回道:“拭目以待吧,给点耐性,我不急,你们急什么,多谢关心!”作为一个作家,整天被一些闲人打扰,我觉得他们是在变相谋杀我;浪费我时间不说,刚写好的一个段落,突然被打断,又要重头开始。我希望闲杂人等没有什么大事不要来打扰我,除非毛主席复活了,地球要毁灭了;不然一切事情都没有比我写作重要。写作是我的工作,我工作的时候拒绝被打扰,就像你上厕所的时候,有人敲门你喜欢吗?我的确是个工作狂,就是老婆,我工作的时候也不会接她电话,工作时间不做工作以外的事情是我做事的原则。工作时间我说了算,下班回家老婆罚我跪搓板,用平底锅K我也无所谓。

还有两种人我会疏远和列如黑名单的:一种是未经我同意翻看我日记,撕我歌集,乱动我东西的;一种是看不起我,伤害我,背叛我,借东西不还,动我电脑,把我写的几本小说稿子连电脑一起搞毁的;这两种人,我大概不会再理会,不管曾经关系多好,不尊重我的人,我只能终结亲密关系。不要以为是熟人就可以先斩后奏,不经人家同意拿人家东西,借东西也不还。对于我,就是拿父母的钱,我也把账记下来,以后出一本小说给他们百分之十版税。是他们生养了我,我理所应当回报他们,照顾保护他们。没有父母,就没有我这号人。就算父母从没支持甚至反对过我做任何事,失败了,自己扛;再次重来,成功了,和父母分享。世上唯有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没有恶意的,不求回报的,向生我养我的伟大父母致敬!

我和文字结缘后,便与它纠缠不清。在掌握文字后,我试着写小说,散文发表。歌词是我2000年开始写的,那时候压根没想过靠爱好谋生,当什么作家,音乐人。只是想赚点钱,不要再让自己伸手向父母要零花钱。我读过的古典文学作品有《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聊斋志异》等大块头著作,其中《聊斋志异》我读最多,因为我要借鉴它写《鬼故事全集》。

我有了固定资产后,开始懂得上书店挑自己喜欢的书收藏。有空就翻下。这时期,我读了很多翻译小说。比如:《父与子》,《巴黎圣母院》,《飘》,《娜拉》等,都是一本一周地读。当时喜欢外国文学,主要是受作者创作的时代和背景所吸引。

除此之外,古典诗词,也爱死了,那时候唐诗宋词元曲,我几乎能倒背如流。

读书写字,看书吃饭,我这个卑微的小人物在中专毕业后,做了30多份工作,依然在温饱线上徘徊。唯独令我欣慰的是,别人打工为钱,我打工为赚钱买书。所以,我去到那里做事,都租房居住。然后闲时去逛附近的书店,寻找有写作题材价值的,自己喜欢的书籍杂志。每次回家,老妈说:“怎么你一箱子全是书,衣服都不带?”我觉得读书能够令我身心放松,,即使再穷,不能买书;即使没饭吃,我要看书,看书能饱吗?非也。画饼能充饥吗?非也。但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精神食粮,广东是文化沙漠,网吧总比书店多,谈论的都是关于钱的事情,肤浅的很。

我深信书中的人物命运,书中讲的道理,能够带我走出困境,飞过绝望,它能唤醒一颗沉睡的心,它能令我振奋人心地冲出自己画的精神枷锁,爱书的人绝对不会倒霉太久,迟早你会知道书到用时方恨少。

像我这样爱书的人,也有过毁书不倦的时候。那年我在世界加工基地东莞市,一屋子的书在我搬家的时候被我恨了起来。于是把书拿到大街上贱卖,直到卖到三分之二的时候,剩下的都是烂书,再低价贱卖也卖不出去。于是我狠下心把书全撕毁了,然后装了一个大蛇皮袋子拿到收废站换钱了。这就是我的一次毁书经历,想想一个大男人,竟为温饱奔波不停,因为爱看书的缘故,书成就了一个作家;因为书的缘故,我也沦落过要靠买书度日。难道事情都有双面性,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吗?也许吧!由于长期养成源源不断的阅读习惯,我已经不能一日无书了。

每天不翻书看几页,我言谈无味,吃饭不香,睡不安宁。倘若没有书,我的日子,便过得无欢,无趣,无味,无乐。

我什么书都喜欢看,我承认我是世界上最爱看书的人。硬性的理论传记,杂文,软性的小品文,散文,小说,照看不误,来自国内的,海外的,香港的,台湾的,新加坡的都看。我到图书馆或者新华书店一看就一天,不知饥饿,不知疲倦;我去那个城市旅行,回来的时候除了拍了很多美景,再就是满满的一袋书。

我看书大都一目十行地看。虽然看得很快,如果觉得是一部好书,便会重头仔细重读一遍。

我有空没空都会看书。我在阳朔的家除了订阅几份日报外,还订了些我喜欢的季刊,月刊,周刊;比如《知音励志》,看完我会拿给我的餐厅员工看,我并不希望他们一辈子帮我打工,做事,人往高处走嘛!活着总要一点梦想和自信改变自己的处境,为自己圆梦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吧!所以我鼓励他们,不要向现实低头,有梦你就去追吧!我开餐厅最原始的初衷不只是发挥我仇大厨的职业本领,弘扬发展自己的特色美食文化;更希望餐厅成为有志者,在校学生的精神粮仓;是可以为身心疲惫,对生活就业对未来充满恐惧气馁恢复信心的加油打气的休息站和实习基地。很多书都是我抽空读的,比如做饭烧菜时。不管多晚,我在睡觉前也要看到眼睛打架。倘若不看,就好像炒菜忘了放盐,光棍没找到老婆。在这无声的岁月里,日积月累,被我眼睛消化的书本,成了我创作小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感和源泉,我必将永生爱着带我写出一片天地的朋友—书。

由于日夜沉浸在书海里,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我给自己写了一幅字“书海无涯我载舟”,我希望我能继续载舟在书海里荡漾。晚上睡觉,我床头都放着高高的一叠书,连梦都沾着书香,倘若以后要和我结婚的人,必须是喜欢书的人,不然她会拿我的书去烧,去垫桌子,去包东西,我会气得跟她生闷气的,打是不敢的,我不打女人。但是我要批评她,她会反过来说:“真是书呆子,不就拿你几本书垫桌子吗?至于跟我大呼小叫的吗?”这样一来,反倒显得我小气,反而是我不对啰!

我爱书,实在太爱了。所以我花巨资订制了一个上可放书,中摆电脑,下放衣服的组合型大书柜。我的书房,我取名并用毛笔书写挂在书房门框上的“乐心书斋”很是显眼。我爱生活,我爱大自然,我渴望和平,我希望家人朋友开心幸福平安快乐。我爱我的书,我烦时,闷时,累时,都会扎进书堆里埋头苦读,放松心情。如果世界真有末日,我希望我能够带上自己喜欢的书,纵身跳入火山,我就是世界上最爱看书的那条虫子—傻傻的灵山书虫,我会慢慢爬到很高的位置,看这繁华世界怎么把我遗忘。

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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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