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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沙朗捞塌坎第二分卷其人、其事7
正文

7,段山南北二夹筑坝

沙洲县志记载,张家港市(沙洲)境内围垦沙田,始于宋代,元、明时已具规模。但用筑坝促淤,将清朝嘉庆年间(公元1796~1820年)已逐步形成的江中三沙洲(南、中、北;也叫老、新、常阴)并连成一大片土地,形成叫“老沙”的今日沙朗主要地域的工程,却是在民国五年(1916年),沙朗人集资兴筑的段山北夹坝和民国十一年至民国十二(1922年至1923年),沙朗人集资兴筑的段山南夹坝所致。这两条坝的建成,对沙洲的围垦事业所做出的贡献,无疑是首屈一指的。而且对张家港市,乃至对苏南、苏中的历史、人文、经济、政冶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

两条夹的形成,是扬子江流经段山时,形成二条汊江,沙洲“江南人”称它为“段山夹”。段山夹由段山和东沙(常阴沙)之间入口,向东南与主泓道汇合,中间被中沙的盘篮沙、东兴沙分为南北二江,即为“段山北夹”和“段山南夹”。所以沙朗的“段山南夹”、“段山北夹”二夹的名字,也是沙洲江南人用方言叫出来的。

“段山北夹”的位置在现今锦丰乡七圩港口起的北中心河一线,当时的北夹约有12公里长,江面窄处,约有1至2公里,宽处约有3至4公里。

沙朗人提出筑段山北夹坝的起因是,当时北沙江边迎水面坍方严重,江边的向阳圩年坍失量近千亩良田。光绪三十三年五月(1907年),鹿苑钱氏当家人钱召涌等人发起筑坝培滩倡议,并赴南京报案获准。不了,钱召涌返回沙朗途中不幸遇害,(一说轮船失火,钱召涌跳入大江而死,而且同行六人全部身亡)筑坝之议告停。

因钱召涌死得蹊跷,而此时外面谣传四起,一说常熟人自己内部不和,对今后围垦北夹沙田分利上意见不一,有人要当头,自然暗害钱召涌,因为钱召涌是江南脚浪鹿苑人;一说江南人想要插手北夹围沙田,钱召涌代表沙朗人利益不答应,遭到毒手;一说北夹一筑坝,常通港要淤,起不到原来的水利作用,不仅刘海沙和横墩沙北岸要大坍特坍,而且靖江、如皋、通州、海门四县的江岸也要大坍特坍。江北四县人自然不会放过钱召涌,遭暗杀,这是早晚的事。

后因北沙坍塌实在严重,民国五年十一月(1916年),沙朗人卢国英、徐韵琴、黄承祖、汤舜耕,在沙朗有田的江阴人吴听胪、郑粹甫等人集议筑段山北夹坝。并提出涨滩围田后,以优惠田价补偿投资筑坝者,并集资十余万银元。历时四十天,筑坝成功。

当时,汤静山任筑坝工程主任,坝址西端选在中沙的小盘篮沙的安庆圩(今大新乡老海坝村),东端选在常阴沙的浏海沙的毛竹镇西南的补口圩(今已坍失),坝长1.28公里,坝岸高出平地4米,坝顶宽3米,坝坡比1:2。招民工2600余人,沉了六到七丈宽四百多丈长的坝底柴排,沉10多艘装块石、多只装泥草包的破船封堵合拢口,共挑土方约16.6万立方米。

段山北夹坝成后,北夹淤涨迅速,遭到北洋军政府眼红,前来抢沙田。不仅发布公告:凡集资筑坝者不得报买围垦北夹沙田;同时支持无锡广勤纱厂厂主杨翰西与当年退役的淮军高级将领和淮军高级幕僚刘子鹤、刘世珩合资抢先成立“广业垦殖公司”,妄想包揽北夹垦殖业。“广业垦殖公司”还抢先批买到1.6万亩围垦沙田滩照。民国六年三月又发布:一改清朝旧制,不问大户、小户,土客公私,有滩无滩,只要交银子,即可买到围垦沙田滩照。一批外乡客边人的垦殖公司及个人纷纷获准垦殖,由此激发了沙朗人为保卫自己利益、家园的与北洋军政府和“广业垦殖公司”的艰苦斗争,终于暴发了械斗,死一人、伤数人,造成有名的“广业沙田血案”。经常熟县政府审判,“广业垦殖公司”败诉,赔十万银元筑坝费,将新围垦的沙田赔偿死者家属和受伤者。

由于段山北夹一筑坝、一断流、一淤涨,不仅造成常通港对浏海沙、横墩沙保坍护滩的水利作用尽失,而且造成江北南通、如皋、靖江、海门四县江边沙田坍方加剧,无法保滩,激起四县民愤,公推清朝末代状元、南通人张謇向南京告状,要求铲除北夹坝。一场保坝和铲坝的斗争,沙朗人一直打了十几年官司。最后因北夹淤涨迅速,已成陆域,无法铲坝。这时已到民国,政府下令将北夹淤涨之土地,全部收回国有,在报卖的滩照围垦沙田价内,政府拿出三分之一补助江北四县。计2.6万银元。但政府仍不允许参加集资筑坝者购买北夹沙田,原因是“广业垦殖公司”已赔十万银元筑坝费。

段山南夹,由段山与小盘篮沙之间入口,向东南,与现在的妙桥、西暘附近入扬子江与主泓道汇合,全长约15公里。江面窄处,约有1至2公里,宽处约有3至4公里。其位置在今南中心河和永南河一线。

段山北夹坝成,也促进了段山南夹的水流改变,滩边淤涨加快。因当时省督军府在段山北夹报卖沙田滩照时,有一条母了沙关系的死条款,让段山南夹二边的盘篮沙、东兴沙、带子沙、天福沙、青屏沙、庆凝沙、东青草的地主们,看到了发财的机会,纷纷自行集议,联合起来从段山南夹北入口开始,分别建造丁坝,让自己的夹边滩地加快淤积,仅一、二年时间,在原有的小型海坝基础上,建起了新海坝到七海坝的七条促淤培滩的海坝,其中东兴沙西南角的加长加大的七海坝最为有名。同时也造成无数官司。

就在民国十一年(1922年),有省督军府背景和沙朗人杨在田在幕后支持的常州人赵陶怀、苏州寓公冯逸云、江阴人吴听胪、郑粹甫等人,经二年多的筹划、淮备,组成“福利垦殖公司”,宣布成立,并马上通过关系,获江苏省督军府核准建段山南夹坝,并获筑坝主办者身份。

“福利垦殖公司”马上扩招股东集资,扩大到十名股东。请上海某建筑公司勘察设计施工。坝址北端选在南沙的带子沙的合红圩(今合兴乡光明村),南端设在中沙的小盘篮沙耕乐圩。坝长820米。施工期选在三月份,施工10天即将合拢时,当年春天桃花汎早到,加上风大浪高,屡合屡败,工程被迫停工。损失工本费17万银元,

经勘察复议,原坝址设计不合理,坝身坐落在一斜坡面上,重新勘察设计后,将坝址向外平移500米左右,北端设在南沙平北沙的顶海岸,即今大新乡老海坝村与顶海岸之间,南端设在中沙的小盘篮沙北端的沙王庙,坝长约一公里。因上次选择的施工季节也不甚恰当,为此,“福利垦殖公司”扩招股东达三十名,又集资,邀徐韵琴出任工程主任,王宝山任工程帅。在当年冬天12月31日动工,第二次兴建南夹坝。经过十多天的努力拼博,终将坝建成。

谁知民国十二年(1923年)夏天,恰逢长江发洪水,又逢“三碰头”,数次洪峰超过大坝顶,洪峰最高一次竟超过坝顶二尺有余(约七十公分),坝身严重冲毁,又损失工本费10余万银元。此时“福利垦殖公司”已领到沙田局筑坝款20万银元,因二次筑坝失败损失,纯为“福利垦殖公司”责任。此时“福利垦殖公司”的资金已全部投入筑坝和围垦事务中,因坝未成,淤涨速度减慢,“福利垦殖公司”将欠省沙田局围垦沙田保证金50万银元。同时其它垦殖公司及个人,也将损失保证金,总计也不下50万银元,因此,都前来追究“福利垦殖公司”责任。

“福利垦殖公司”情急之下,发明了发泥工扁担票的办法,向广大挑泥民工集资,组织了3500来名泥工,在民国十三年二月四日,花时10天,挑泥多立方丈,发泥工扁担票520万担,三只铜钿一担泥,按当时市价,可兑换只银元,可买“福利垦殖公司”优惠价沙田1600亩左右。由此“福利垦殖公司”第三次将段山南夹坝修筑完成,坝身每边加宽三丈,坝高加高一丈。据传,发明泥工扁担票办法的是“福利垦殖公司”股东耿士豪等人。

段山南夹坝成后,也加快了老夹和北夹的淤涨,不久,沙朗的南、中、北(常阴沙)三沙并连,为此,沙朗人将这块陆域,再加上老夹北滩所淤涨地统称为老沙(老沙还包括当时属南通县的刘海沙、横墩沙),这是沙朗(老沙加常阴沙)、也是沙洲(沙朗加江南脚朗)的主要地域,也是现今张家港市的主要地域。

在“福利垦殖公司”主办筑段山南夹坝时,因堵塞南夹二边沙田排水和灌溉通道,群起反对,对簿公堂,经省督军府核定,从增加的滩照费中,拿出10万银元作为南夹二岸水利补偿,资助开通各港各套河通干河的水利工程。并在增加的滩照费中,拿出30万银元补偿苏北四县作保坍护滩费用。

可同时查阅《沙上春秋》曹仲道先生的《段山北夹南夹筑坝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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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