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该用多大的劲去洗脸 |
正文 | 我该用多大的劲去洗脸。 我是个瞌睡很多的人,对我,就要洗很多次脸。 那是些很阴沉的日子,好像雨滴一直悬浮在空中一样,太阳带走了我的激情后再也未露过面。我只能在浓厚的沉闷中撕扯着时间。我经常会被重铁绊住了双脚,然后像电影中中弹的士兵一样慷慨地跌在床上。千千万万的时间后,窗外的阴还是如浓郁的绿凝结在一起,我昏昏沉沉地摸到水池边,无力地睁眼看着镜子里苍白的自己,如同上学期间看到自己低得可怜的数学成绩,流水如空气般漫过我的脸颊,无声地消失了。 这样的日子我已是刻骨铭心。那时我高考失利,家里的气氛一时变得沉闷起来,我低着头走出走进不知道明天在哪里,于是每天天不亮我就麻木地站在大街上,从街头慢慢走向街尾,然后再反过来,直到最后走不动了才独自坐在路边,看着人来车去。 上大学的时候,我依旧摆脱不了内心失落的感觉。我不哭不闹,只是没完没了地睡觉。 对于生活而言,我是懦夫,在阴晴有变,寒温重复的日子里,我成为成功者掉在半路不争气的鞋。我害怕走出自己的宿舍,就像因为一次体检后,突然发现自己躯体上的各个器官都有缺陷一样的悲哀。这颇为悲哀的感觉经常萦绕在我的周围,总是找机会向我的心理下手。 我总是在阳光明亮的下午盲目地睁开眼睛,看着阳光如水般缓缓流进宿舍,然后悄悄地漫上我的床铺,我便懒懒地下床,然后洗脸刷牙。这样的时间,我大多一个人度过。但有时,我和老大一起度过。 宿舍里的老大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我们称他“老大”,是因为他的事迹行为只能在古代野史中找到同类,而且颇让我们敬佩。 在上公选课的第一天,他就为自己找了一个女朋友。待第二天我们见到他的女朋友后,都为老大的审美倾向折服。从此,他俩幸福地出入校园、餐厅。他女朋友倒很会打扮,橘色的连衣裙,粉红的鞋子,小巧玲珑的装饰都恰到好处,而他却经常身穿一套蓝色的篮球衫,一双黑色的布鞋,手里还经常拿一把扇子。老大总是坚持把她送到女生宿舍楼下,然后头斜成75度望着她的宿舍,等她安全到达后,发一条短信,老大才会离去。 老大喜欢连环画,尤其是很儿科的笑话,经常一个人很卖力地笑上半天。他有很好的古文功底,偶尔也写写日记。除过这些,他还有一个嗜好,就是睡觉。 我刚才说过,迷恋睡觉的那些日子,我有时和老大一起度过。通常是在我下床洗刷时,才发现老大依旧昏昏睡着,就像一辆轿车正匀速地行进在平坦的公路上,不觉心中一喜,忙叫醒说些不南不北的闲话。 我们在世界上,除却自己可怜的优势外,所求的无非是自己的同类,惟有看见同类,我们才觉得自己是安全的,不必为自己的存在而焦虑,而羞愧。 等到阳光涌进整个房子时,老大就起床了。他的洗刷动作飞快,洗脸像搓衣服一样地用力,且经常用淡定的口吻对我说:“一个男人如果注重打扮,意味着他要重新生活。”我们经常用男人的标准定位自己,只是希望自己尽快地成熟,他对镜子猛烈地梳头,然后点着头,口里念道:“帅得很,帅得很。” 我经常像倒电影一样重温老大洗脸的镜头。他是真正的男人,他总是大胆追求自己的快乐,并放肆地用自己的笑声宣告自己的存在。 写到这里,明媚的阳光正穿过玻璃跳跃在我的书桌上。我眯起眼睛,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我明白:要改变这个世界,先得改变自己。似乎曾经有过这一个梦:我变成了老大,对着镜子用力地搓自己的脸。梦中其他的细节我均已忘记,醒后沉默了好久,仿佛要从一种沉重的东西中冲出,久之,终于发出了一声呐喊。自此我将带着一个问题生活:我该用多大的劲去洗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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