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
正文 | 书是之前看过的,电子版的书,不长的故事,一口气读完的,被那个女人感动得一塌糊涂。电影是后来看的,徐静蕾导的片子,基本是第一人称叙事。把故事挪到中国,一股水墨画的味道,缓慢又悠远的调子伴随整个影片。男主姜文没有书中的迷人,却也有兼负严肃和戏谑两重性格。最动人的情节不是女孩的等待和相遇的眼神,而是片尾老仆人那一句“早啊,小姐”,一句话把回忆拉回从前。尽管电影拍得不错,可是最重要的还是故事本身写得有味道。好久没有小说中的爱情打动了,上一次这样,还是高一的时候,对小说中的懵懂感情毫无抵抗力,及至后来这样的故事看多了,才知这不过是作者写作的技巧,相似的情节、一样的错过,用以迷惑青涩的小姑娘,叫她们以为爱情是件多么动人的事。可是在看到那个女人的故事时,又一次动容了。 始终觉得在爱情中,暗恋是最美丽的一种情绪,无所求无所欲,只是静静看着,不会有悲剧不会计较,只一心一意扑在那人身上,愿叫他看到叫他认识。可是一旦真正交往起来,烦恼便来了,要磨合,会计较自己的分量是不是足够重,会想要得到足够的关心爱护,会担心失去。 尽管故事有不合理的地方,比方说为什么男人会认不出女人。可是故事的叙述和情感已经让这点瑕疵淡得看不到了。更何况,小说最大的特点便是虚构,若真契合了那生活,怕也没多大意思。 信的开头是“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强烈的感情就在这短短的一句话中翻滚,就像很多材料熬成的一碗浓汤,精炼又余味悠长。是什么样一个人会用这种语气写信呢。故事在女人的叙述中缓缓展开,我的孩子昨天死了,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却对我一无所知。看起来多么可笑呵,可是这不是玩笑。她说,她不要求爱情,也不要求怜悯和慰藉,她只要求他相信她的话。是的,在她活着的时候她从来没有来找过他,只因她不愿成为他的负担,在这将死的时候,就更没有什么可以索取了。 我要向你吐露我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认识你才开始的。很多人说过这样动情的句子,却有几人真正担得起这样沉重的字句。可是她有的是底气说这些话,因为她倾其一生都只为爱他。在她十三岁的光景,在一个老房子里,她遇到这样一个人,和她以前接触过的人完全不同的人。他有严肃又亲切的老仆人,他有那么多精装的书本,有绘画雕塑和神像。这一切在一个13岁的小孩眼里是多么新奇多么具有吸引力啊。确切的说,她首先是被他的特殊所打动了,然后才是被这个人给打动。初次见面,他是那样年轻和漂亮,完全不像她想象中的慈祥老人模样,而他又是丰富和渊博的。这样一个人是怎么能不扣动一个缺乏父爱的女孩的心呢。 我把我一个十三岁女孩的犟劲、全部纠缠不放的执拗劲都用来窥视你窥视你的起居了。小小孩子不知道,这种强烈的好奇心已经超出正常范围了。尤其是年轻作家的那个含情脉脉的笑容,让她彻底地陷入了对他的迷恋中。后来她知道了,原来他对每个经过的女子都有那样的笑容,他本来就是那样一个富有柔情的人啊。她却以为那是她独有的为此并怦然心动。 她是如此珍惜能看到他的每一秒,可是一个可怕的事实却在逼近她。她的妈妈改嫁,她得搬去另外一个城市生活。此时她已十六岁,却像一个蛮横的小姑娘一样胡搅蛮缠不肯离开。这对于她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啊,从此不能见他,不能听见他的脚步声,不能听他的仆人喊一句“早啊,小姐”。可是她却不能暴露自己的秘密,她那十三岁开始滋长的秘密。她在夜里等他回来,冬日的寒夜,只着单薄的冬衣,躺在地上。她冷得发抖,却愿意被冻着,因为这样才能保持清醒,才能不错过他回来的脚步声。多么漫长的一夜啊,她终于等到了,却不是她想要的结果。他带着一个女人回来了,即便是丝毫无所求的心也不会无动于衷。于是没有道别她就这样离开了。 新的生活并没有给她带来新的兴趣,她仍旧生活在回忆中,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回忆那一百件细小的事情,她说,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己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以此为乐。她生怕任何事情分散注意力,于是不交朋友,不出门,不接受任何人的殷勤。这是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姑娘,她却把自己封闭起来,用来献给一个并不记得他的花心男子。看似孤僻忧郁,可是她却有强大的能量支撑着自己回去找她。她终于回去了,去维也纳找他。一草一树还是那么熟悉,她要他注意到她,爱上她。无数次在他家门外徘徊,看他跟不同的女人进进出出,她充满怨恨和嫉妒,这不再是那个纯真的小女孩了,她已经有了成人意识,也渴望和他这样亲密的接触。终于他注意到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却不知她是那个曾和她撞个满怀的小姑娘。欲望容不得她矜持,她主动投怀送抱了,可他就像对待之前所有来他家住过的女人一样,转眼就把她忘了。他不认识她,她却要为他生养孩子。安妮说,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深刻的爱,便是想为他生孩子。即使生活再怎么困窘她也要把孩子生下,那是她唯一可以抓住的东西了。她不愿意孩子在底层社会长大,不愿意他说些俚言俗语,他要他像个王子一样漂亮骄傲。而所做的牺牲,便是自己的肉体。像她这么漂亮的人怎么会没人疼没人爱,她被他们娇宠着,可是却不爱他们,她的心里只有他一人,除此以外谁也没办法打动她。又一次他们跻身同一个阶层,接触相似的人,参加各种舞会。像之前的一样,她又一次把自己交给他,可是,这个不忠的男人,他还是没有想起她,他又像重新认识她一样享受她的温情。她一直不结婚为的就是能保有自由,能在他召唤的时候立马回到他身边。她说,哪怕我死了,只要你一声召唤我会从坟墓里站起来跟你走。何况是活着的时候呢,你需要我便会义无反顾跟你去。多么傻的女人呵,可惜他把她当妓女,一夜欢愉之后塞给她钱,她的心是在颤抖啊,在她眼里她就是这样一个可以随便出卖自己的风尘女子没有尊严没有羞耻心。故事发展到这里,最戳泪点的一幕发生了,就在女人要走的时候,作家的仆人约翰认出了她,他的眼睛一亮,她是那个小时候帮邻家会计的女儿啊,她是那个雪夜里年轻的姑娘,她也是眼前这个泪眼婆娑的少妇。她的一生就浓缩在这几秒,所有的人都对她好爱护她,唯独她爱的他始终不能认出她。 花瓶里的白玫瑰枯萎了,再也不会有人在他生日这天送来新鲜的花朵了。而在他的记忆里,是不是留下了这个女人的几抹模糊影像。 茨威格是一个擅长抒情的作家,他把一个女子细致幽微的感情娓娓道来,时而激烈时而平静男主角花心又健忘,可是我们却没有理由责难他,因为故事的主人公都没有丝毫怨言,局外人又能说什么呢。爱一个人是不会痛苦的,这所有的一切,在外人看来像是不幸的一切,她都甘愿领受并自得其乐。 这不是一个傻女人,她只是太懂得爱了,她知他需要什么因而只给他什么,不为他带来任何负担和困扰,不叫他受束缚。唯有故事里的人能这样倾其一生只为一人吧。现实里多的是欲望是利益,或多或少带着点期许带着点交换的成分,情感反倒不那么真切动人了。读故事好处就在这里,它让你感动,却又不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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