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给小时候的自己画像 |
正文 | 小时的我个头不高,皮肤微黄,大眼睛大嘴巴,走路还略带点里八字。应该属于相貌平庸的一类。虽然出生在医学世家,但是我喜欢的却是唱戏,年仅五六岁的我经常趁家里没人的时候,弄两块纱巾当做水袖,哼着京剧节拍,在地上转着圈扭来舞去,甚是爽意。 因为家里的生活拮据,孩子又多,穿的衣服不可能年年都换新的,所以母亲在给我们做衣服的的时候,总是叮嘱裁缝把尺寸放宽一些,以便长大一点还能穿,等衣服作完以后你看,衣服肥的象剧院后台打锣的不说,那裤子都能钻进一个小人去。在我们来讲,裤子永远是不分四季的,夏天就是单裤,冬天则是罩棉裤,裤裆永远肥的拖拖刮刮,膝盖鼓着两个牛眼似地大包,看着就象没罩好衣服的木偶,特别滑稽。 即使在动乱的年代,我也十分爱美。经常穿着母亲做的绿色仿造军服,腰上扎着一条牛皮带,带着弟弟妹妹到处乱打乱闹,而且喜欢当首领。左邻右居比我大的和比我小的孩子,不论男孩还是女孩,不听话的基本上都挨过我的揍,在大人们的眼里,我永远都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脏兮兮的淘气包,在那个时候如果能在我身上找出美丽,那他的视觉该有多大的误差。当然,这也源于我的父母不是今天被专政,就是明天被管制,很长时间不能回家一次,整天整月的陷在运动里,哪有时间来管教我。 我在家里自封老大,可以随意打骂和惩罚自己的弟弟妹妹,但是我却不允许别人欺负他们,谁要敢惹着他们一点,只要喊一声我,我便杀将过去,一顿混战,当然最后胜利的总是在我一边。 直到年方二八的时候,我也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美了,就不再与弟弟妹妹为伍,喜欢上了照镜子,开始注重自己的仪表和衣着。自己没有漂亮的服装,所以总是偷偷的试穿母亲的衣服,等她快要下班时侯才恋恋不舍的放回柜子里去。脚上穿的一双绿色的胶鞋总是被我刷洗得白白的,乱蓬蓬的头发也被我修理后扎了起了马尾辨。因为我的衣着外表上的变化,引起了母亲的不满,常常的唠叨说我快要成“修正主义”的苗子了。可是这时我的叛逆的性格已经形成,不再惧怕父母的喝斥,在她把我说烦了的时候,我还顶撞她,其结果当然会招来一顿胖揍,可是就这样她也没“修正”好我,我照旧是那个她不愿意看到的那个“苗子”。 记得有一年,我用平时买粮“贪污”的钱买了块布料,偷着给自己做了件上衣,那花色我至今还记得,是黄色带黑块的料子,可欣喜若狂的我只穿了一次,就被母亲察觉了,在她老人家横眉立眼的喝令下,我极不情愿的脱下给了妹妹黄毛。看着黄毛美滋滋的得意模样,我气得真想揍她一顿。以后她只要惹着我,我就和她算总帐,叫她立马脱给我。可是我又怕母亲骂,还得再还给她。就这样,这件衣服不知被我要回来多少次,又不知还给她多少回。最后经过无数次的抗争,其结果都是我败而黄毛赢,我才死心塌地的知道,这件衣服已经永远不会再归属于我了。于是我发誓;等我长大自己挣了钱,谁也管不着我,我可以随心所欲地买最好衣服穿,我就想让经过打扮的我漂亮起来,认可做那个“修正主义的苗子“。 童年的我就是这个样子,至今想起来还是让人啼笑皆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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