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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故乡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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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情思

初春

在辽宁东部,长白山余脉,龙岗山下的马家沟,那儿是我的第二故乡。我的少年时代就是在那儿度过的。多少年来,少年时代的情景经常在脑海中浮现,每当此时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在零九年秋季的一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又回到了几十年来魂牵梦绕的故乡。

当我来到以前居住过的地方时,原来安身立命遮风挡雨的那两间小土坯房早已没了踪影。映入眼帘的是一块收割后的玉米地。地边长着一些不知名的早已枯萎的杂草,在萧瑟秋风的催促下对我点头哈腰,好像对我这位旧日的主人表示欢迎。

站在旧居原址上举目四望,目之所及,触新景而生旧情,往事历历,情丝悠悠。

记得我是在一九六四年随父母从山东来到这儿安家落户的。历史上的六四年秋季低温多雨,严霜来得比往年都早,玉米还没上成就被霜打死了。所以在六五年我家的粮食严重不足,没办法,父母只好把十三岁的我停学在家挖野菜。

我挎着一个破筐,手握一把没有把的破菜刀,蹲在路边一边挖野菜一边望着别的学生无忧无虑地去上学,心里别提多难受了。来东北的目的本是为了能吃上一口饱饭,而现在我却为了果腹而停学在家挖野菜。那时唯一的愿望就是粮食能够吃就行。可就是这一基本的愿望一直挨到八三年农村改革后才得以实现。

由于父母的辛勤努力,到了六五年的七月份,土豆、豆角收下来了,我们终于又可以吃饱了,停学半年的我才得以重返校园。

山东人自古就有那种坚强不屈,昂扬奋进的性格。不能上学,我就在家里挤时间看书学习。在我家的房后有一颗大梨树,每到春天,满树的白花远看仿佛像一座高大的雪山。轻风一吹,阵阵花香扑面而来。成群的蝴蝶、蜜蜂在树枝间上下飞舞,共绘一幅人间仙境的生动画卷。一阵微风拂过,花瓣纷纷,似玉龙翻滚,似雪飞扬,似柳絮随风,似浓雾弥漫,如诗如画,如梦如幻。树下铺着一层碎银乱玉,晃得人眼迷离。树下有一块不大的平地,陈年的积叶厚复其上,我用扫帚扫出了炕大的一块地方,钉上四根木桩子,又找来一块破木板铺在木柱上当桌面。桌子的北面立上一块粗木头墩子当凳子。这样简单的书桌就做成了。我在这儿除了完成学习任务以外,还读了《三国演义》、《烈火金刚》等六七部长篇小说。

特别是在春夏之季,一边在树下读书,一边聆听树上各种鸟的叫声,其情其景令人心旷神怡。

春天,布谷鸟以它那浑厚低沉的嗓音唱着:“咕咕咚咚,咕咕咚咚”的歌曲。人们一听到这悠扬婉转的歌声,就知道种地的季节到了。

还有一种鸟,浑身金黄色的羽毛,体型比喜鹊略小,当我读书有点疲倦的时候,它就在我的头上亮开它那清脆婉转的歌喉,唱起那令人陶醉的歌谣。

“有钱打酒喝ha,没钱打柴火hua,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优美动听的歌声,激起我无限的激情与遐想,读书时的疲倦早已不知去向。

听老辈人讲,古时候有一光棍,一有钱就买酒喝,没钱了就去打柴卖钱,再去买酒喝,最后终于一醉不醒。后来就变成了这样一只整天叫着有钱打酒喝ha的小鸟,向人们传递着喝酒的快乐。我真想捉一只来饲养,让它天天和我作伴,天天为我唱歌。可是它非常机灵,每次只唱一小段歌词就匆匆飞走了。只给我留下了一些无限的怅惘与遐想。我找了好久也没找着它的住处,饲养它的念头只好作罢。此后的几十年里,一想起它那清脆婉转,悠扬嘹亮的天籁之音,就会想起当年在树下艰难读书的情景,一种幸福感、满足感迅速涌遍全身,从而更加促使我努力学习,奋力工作。

在故居原址后面的山坡上,现在是一片粗壮的松林。四十年前那儿长满了杂草。由于背风向阳,冬天雪化得很快,经常有成群的野鸡在那儿穿来溜去的觅食。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把坡上的杂草割了摆成一条草垄,在草垄的下面,每隔不远留出一个野鸡能来回走的小洞,在小洞里拴上用马尾子搓成的套子,单等野鸡来钻。一连等了数日也没有动静。我很纳闷。平时野鸡那么多,现在咋都不见了呢?这个谜一直困扰了我好多年,近几年才知道野鸡鬼得很,它是横草不过的,所以摆成草垄后它就不来了。

一天下午,我正好放学回到家中,一之小鹞鹰在空中掠过。在附近觅食的一只野鸡急忙躲藏,情急之中慌不择路,钻进了草垄下面的套子中。我急忙跑过去,把它紧紧抱在怀中。那是一只胖得滚圆的母野鸡,它用那惊魂未定的眼神打量着我,好像是在感谢我救它于危难之中。然而它那惊恐哀怜的神情又好象在乞求我放了它。说实在的,这是我第一次用这种原始的方法俘获的战利品。我已经几个月没尝到荤腥味了,怎么能放了你呢?晚上,父亲像对待家养的鸡那样,把他的两只爪子踩在脚下,菜刀在它的脖子上来回拉的时候,它还用那种绝望而哀怜的目光乞求地望着我,我只好不忍地把脸转向另一边。

这几年市场上野鸡一排排、一对对整齐地悬挂在那儿千方百计地招人眼球,可从没引起我多看它们一眼。对其总有一种鄙夷感!那玩意有什么可吃的。这也许是狂妄,也许是自命清高,不愿随俗,也许是吃饱了什么都不香的缘故吧。

在西山顶上,当年那儿全是杂树棵子。冬天,大雪过后,野兔踩出了一条条蜿蜒曲折的蛇形小路。小路两边的杏条皮都被野兔啃得光光的。我千方百计地找来一些细铁丝,在野兔经常走动的小路上,选在两棵只有十几公分宽的树棵子中间拴上铁丝套。再在套子两边用小树枝堵一下,当野兔走到此处时,必须从拴套的空中钻过去。

第二天天还没大亮,我就气喘吁吁地爬到山顶查看情况。结果是费尽心思弄来的铁丝套被拧断了,只留下一些灰色的兔毛。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后来我反复思考,总结经验,改变了策略,学习猎人套狍子的方法,由原来的死套改为活套。第二天,刚蒙蒙亮,我冒着零下三十多度的严寒,踏着过膝的积雪,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地爬到了山顶。还别说,这一招还真灵,那只拧断六七根铁丝套足有七八斤重的大兔子还在那儿一挣一挣地动弹不得,脖子上的皮都掉了,套子紧紧勒进鲜红的肉里。

这一冬我用这种方法套了三只野兔,全家人总算是过了一个肥年,但也报废了一双六七元的棉胶鞋。

现在那通红的野兔肉再摆在我面前时,我却紧皱着眉头,撇着嘴说那东西能吃吗?同是那样的兔肉,由于时代的不同却经受了宠辱两重天的悬殊待遇。有什么法子呢?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历史能化腐朽为神奇,也能把神奇化为腐朽。

几年以后,为了生活,为了读书,我又随父母离开了这充满艰辛与快乐的地方。后来又升学工作,光阴荏苒,岁月如梭,当年那些有趣的往事也早已是过眼烟云。

现在每当看到人们把整个的馒头面包毫不吝啬地扔掉,整盘的鸡鸭鱼肉毫不可惜地倒掉时,心中立时充满了一种忧愤之情。少儿时饥饿的情景又闪现在面前。这种感觉也许是杞人忧天,但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总叹息自己的观念转变得太慢,过去用来充饥度命的野菜,现在摇身一变成了人们餐桌上的娇宠。过去吃野菜是为了活命,现在吃野菜是一种身份与地位的象征。这种天地悬殊的反差是何等的不可思议。有时和孩子们谈起儿时的经历时,他们仿佛是在听《天方夜谭》的故事一样,是那么新鲜与奇异。

如今重又站在故居的旧址上,面对着眼前风景如画的青山秀水心潮起伏,多么希望再重新回到故乡,盖上一栋小楼,种上几种青菜,养上一群鸡鸭,过那闲云野鹤的日子,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吃纯天然无公害的绿色食品,喝大山分泌出的清爽甘甜的乳汁,吸大自然清新的气息,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捧千载悠悠的历史,伴壶淡淡清香的碧螺,披黄昏满天的彩霞,重温儿时的旧梦。

二零一一年四月写于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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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