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再见,匹诺曹 |
正文 | 据一本很严谨的文献上说,匹诺曹今年133岁了。 这让我很诧异,因为我认识匹诺曹的时候,他仿佛只比我大了一两岁,长长的红鼻子倒是让我记忆犹新。 只可惜我不是学考古学或者历史学的,所以,我无法断定匹诺曹究竟是133岁,还是和我同龄。不过有一点我倒是非常肯定的——匹诺曹绝非中土人士。 我是自幼熟读百家姓的,从“赵钱孙李”到“年爱阳佟”,我都没有找到“匹”这个单姓或者“匹诺”这个复姓,由此自然可以推断出匹诺曹同志多半是从内乱不断、饿殍千里的蛮夷之地远渡重洋,或者跋山涉水,途中当然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经历了吃、拿、卡、要。。。。最终来到物产富庶、政通人和、歌舞升平的天朝。 匹诺曹和我是一见如故的朋友,至少在心灵上是很近的——他跟我分享过很多他的故事:他为了看木偶戏,卖掉了自己的课本;由于不听会说话的蟋蟀的话,他遭遇了刺客;陪同学去海边看鲨鱼;被鲨鱼吃掉。。。好多好多他的故事,而且我也一遍遍的重复着他的故事,一是为证明但凡朋友的事,我都是很上心的,二是攀比,但凡你经历的那些事,要换做我来当主角,坏事我能变成好事,好事我能做得比你更好——一句话,我比你强多了!可匹诺曹却总是说我把他的故事混淆了,比如他不是因为去海边看鲨鱼才被鲨鱼吃掉的,是变成驴之后被人推下水,才被鲨鱼吃掉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要和匹诺曹争论一番,哪怕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说的话,我是从来都不信的,要不然你的鼻子为什么会变长呢?” 我就喜欢这样揭人伤疤,一点情面都不留。 “那。。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匹诺曹嘴里吞吞吐吐的蹦出这几个字,脑袋渐渐耷拉了下去,长长的鼻子越发通红了。 大概是我言辞过于犀利吧,这样几次三番,几次三番之后,匹诺曹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我曾经托过很多朋友打听他的去向,但都杳无音信。 慢慢的,他的故事,在我脑海里茫然起来,有关我和他的过去,都慢慢的变成了一些片段,继而破碎成一些小碎片,飞啊飞啊,最后终于连碎片都不见了。 我认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很繁忙的:白天要吃饭,晚上要睡觉,哪里还有其他时间啊,简直就连思考的时间都挤不出来。因为太忙,我每天都是快到中午11点了才去单位亮个相,而且一旦经过人多的楼梯口,我一定会大声的说:哎呀,好多事情要做,怎么忙得过来啊!——哪怕我猩红的睡眼早已深深的出卖了我,但我不怕,我会逢人便讲:昨晚我又加班熬夜到三点过!我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自己是信了——如果我自己都不信,如何让别人相信呢?但凡我经过的楼道,必然回响着噼噼啪啪的声响,这是我故意用皮鞋拍击地面制造出来的,哪怕只需要走三步,我也用小跑,为的是让人人都知道我在,我在忙,很忙! 峰哥总是说,你太像华威先生了!只差一点:华威忙着开会,你却没啥会可开! 对于峰哥的谬论,我是呲之以鼻的:峰哥,其实你不懂我!我也爱开会,你完全不知道那种“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我终于拥有了千百个热情的笑容”的感觉!境界,你如何能体会呢? 我是有修养的人,虽然我英文不咋滴,但我可以另起炉灶,我玩小语种,这就叫避其锋芒,出奇制胜!这个灵感来自于老葛朗台,不管你有多精明,我总是和你夹杂不清,搞得你昏头昏脑,焉能不入吾瓮!而且我总结出一个规律:所谓高深,就是人人都不懂,自己懂不懂也无所谓,下一步就是把你也搞得昏头昏脑,似懂非懂,那么我就高深了!高深了,看起来就有修养了——这一点很符合以前的一个经典论断:所谓时尚,就是外在价值超过内在价值! 这些收获,想必是无法从匹诺曹的故事中获取的,匹诺曹只能教会我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可是这些东西,好比少林武功,没几十年修炼,成不了气候,还是辟邪剑谱来得更快些!哪怕需要挥剑斩慧根,我也在所不惜! 几年前,我少有积蓄,准备玩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去寻找儿时玩伴匹诺曹,但终究是没去成。 现在看来,真没必要去!因为,我现在已经不认为匹诺曹是我的朋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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