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送猪 |
正文 | 我回乡插队参加农业生产时,有一次被分派去送猪。 事情是这样的。小镇有个生猪收购站,将收购上来的猪送往县城总站,在达不到一定数量时暂时豢养着。我们队为了积肥,承担起喂猪等活计。这不,连送都包了下来。 那时小镇没有汽车,生产队更穷,连拖拉机都没有,我们送猪是徒步赶着这帮牲畜走路。生产队的农活,我是不得已而为之,能出来当一次猪倌倒也不错。我一向不打怵走路,权当旅游而已。 时令早春,天气转暖。背上装着牙具的书包,手里拎根棍子,驱赶五、六十头猪,四、五个人就出发了。 猪们很傻,他们不知道要去的地方是个什么所在。在我们的喝令下,哼哼唧唧磨磨蹭蹭拥上公路。真好,出了小镇,我们就不是原来的我们了。不用学小红宝书,不用突出政治。几个人打打闹闹,无拘无束,想说什么都可以,可以用吆喝牛马的指令指挥猪,可以大声责骂猪,可以踢几脚耍赖不肯走的猪。时而快走,撵得群猪一溜小跑,时而由着猪的性子慢悠悠信步而行。我一时忘记了刚回乡务农的苦恼,真叫个放肆。 我曾担忧,这帮猪八戒的子孙,往日里吃了睡,睡了吃,何曾走过这么远的路?从小镇到县城70余里,如果它们全员罢走,我们将奈何?我还曾担忧,猪们如若用它们自己语言串通一气,到了荒郊野外发出暗号四散而逃,我们又将奈何?及至走了一段路,我才知道,猪是很好领导的。农村那些放猪的小孩子不也偶尔偷闲以草帽遮面躺在草地上眯一觉么。世间的动物,怕就怕驯化。人也如此。即便是公路上偶尔有汽车通过,只要用棍子把猪驱到路边一会儿,之后照样往前走。 这天太阳落山前,我们抵达一个叫柳树的小村。小村毗邻公路。领队的老社员带领我们进大车店,人住大炕,猪住牛马圈。因为继续走下去,到县城天就黑了,住宿的费用高。第二天早饭后,很快走完了最后一段七、八里路,将猪送到了县城生猪购销站。猪,即无走失,也未发生其他意外。 其实,在回乡务农的那段日子里,我不仅喜欢送猪,还喜欢跟车(当然是牛马车),喜欢出民工,喜欢修水壕……总而言之,喜欢所有的脱离开群体劳动的劳动。这就叫此一时彼一时也。 那是一个不是你想成为什么人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就可以成为什么人的年代。除了农村的广阔天地,所有的路,都断了。如果不是一个偶然机遇早一年成为一名工人,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一辈子以何谋生。至于后来恢复高考,年龄的路口已经黄灯闪烁。幸运者太少了。人的大好年华毕竟太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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