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要知法还需勤普法 |
正文 | 要知法还需勤普法 据报载:赣县茅店镇某大学种植专业在读大一学生张某,暑假期间随处游玩途经农户李某家的果园时,见此果园曾被山洪冲刷过,现场杂乱不堪,又无人看管,便随手挖取了几棵猕猴桃果树带回家中搞实验栽培。岂料此举涉嫌偷窃,案值4018元,属“数额较大”,被刑事拘留。(《赣州晚报》2015年8月13日A07版) 在读大学生糊里糊涂将自己送进“号子”,这不仅是当事人自己的悲哀!做为各级党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是否也值得反省呢?张某在没有告知主人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挖果树搞实验懵懵懂懂把警察招上了门,一方面是该学子不懂法带来了不幸,另一方面是我们法律普及工作的缺失。国家有关侵占他人财物罪很早就在《刑法》里有明文规定,为什么有的人在明明知道是他人的财物而“顺手牵羊”据为己有呢?原因是他们心里没有“他人财物不得随意侵占,否则将触犯刑律”的概念,故我行我素,做出了与法律不相容的举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当代中国走向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新时代,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蓝图。法治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从而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法治建设的宣传者、推动者,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表率作用。要加大普法力度,研究管用的办法,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普法教育应该融入社会日常工作、生活中去,让公民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将普法教育常态化,让法律条文不再只是纸上的东西,引导公民做名副其实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要知法还需勤普法。每个公民都要时时刻刻绷紧遵纪守法、学法用法这根弦,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能够界定在法律允许的框框内。因为在我们这个法制国度和眼下的信息时代里,只要平时多留心,有意识地从报刊上、电视上、网络上、书本上了解、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就一定能够做到心明眼亮、胸有成竹不吃“哑巴亏”。各级党政和司法部门则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向人民群众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尤其是对那些新近颁发、施行的跟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要在第一时间宣传普及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样,才能消除法律知识的“空白点”,从根本上杜绝“懵懵懂懂犯法”事件的发生。 笑铀 2015,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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