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从清明扫墓、祠堂想到中华英烈纪念堂(清明断想之二) |
正文 | 一年一度的清明扫墓活动已经尘埃落定。通过扫墓这种形式来慎终追远缅怀逝去的亲人,大概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风气。上古时期,人死了挖个坑掩埋起来就算入土为安,不留坟堆,也不在其旁栽树做标记或者立碑。(《礼记·檀弓上》:“古也,墓而不坟。”)所以孔夫子在母亲去世后,为了寻找十五六年前埋葬的父亲遗骨与母亲遗体合葬就大费周章,可见这十多年间他是没有为父亲扫过墓的,他父亲的埋骨处也肯定没有坟堆。连这个为礼仪奔走呼号一辈子的圣人尚且如此,更遑论庶民。不过到了战国时期墓地筑坟就成“司空见惯寻常事”了。这从《孟子·离娄下》记载的一个故事中就可以看出。故事说,齐国都城有个家伙,每天早晨出门,到晚上总是醉醺醺的回家,并向妻妾吹嘘是某某达官贵人请他赴宴。妻子起疑,就跟踪盯梢,发现他原来整天在城外坟地转悠,向祭奠逝者的人们乞讨人家吃剩的祭品,一家不足,就转乞另一家。我们且不说这家伙的无聊无耻无赖,单从他天天都能够混个酒足饭饱满嘴油这件事看来,那时每天到坟墓前祭奠逝去亲人的人家不在少数,而且祭祀供品是相当的丰盛,只是这种墓祭的日期似乎还没有统一固定到某几天罢了。 清明扫墓成为不可或缺的礼俗活动,当在秦汉时代。《汉书·严延年传》说,严延年是东海下邳(今江苏邳州)人,即使离家千里,在清明时节也要赶回家乡祭祖扫墓。由此可以推知,“崇敬先祖,不忘所出”的意识在那时已经相当强烈,清明扫墓的礼俗已渐形成。清明扫墓都有那些主要活动呢?明代刘侗、于奕正二人撰写的《帝京景物略》告诉我们:“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担提尊(盛酒器具)榼(榼kē ˉ古代盛酒的器具),轿马后挂楮锭(chǔ dìng 纸糊的银锭)粲粲然(càn cànrán 明晃晃的样子 )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也就是说,扫墓首先要“为墓除草添土”。今天豫西地区某些偏僻的乡下仍然保留这一习俗:—清明墓祭时,先清除坟墓周围的杂芜(坟头上的草则保留不动),再往坟头添土加固坟茔,然后由长者手执笤帚作清扫状绕坟而行,子孙跟随其后口诵“左扫金右扫银,扫来儿孙一大群;前扫灾后扫祸,七妖八怪远远躲”。这大概是想通过清扫逝者坟地杂芜来祈求逝者佑护家人平安吧。其次,就是献上供品、焚烧楮锭、酹酒祭拜,表示对逝者的哀思和崇敬。又次,把“纸钱置坟头”,并不焚烧,以此来表示后代子孙人丁兴旺;因为坟头如果没有纸钱,人们就会认为是断子绝孙的“孤坟”。最后一项是分享福礼(祭奠之后的供品),挑选景色宜人的地方尽醉而归。当然,这只是明代京城一带的习俗,不足以概全,更非发明造纸术的蔡伦没有出世前的秦汉时期的扫墓内容,因为那时还没有纸张这种奢侈品让人们来造纸钱楮锭。 扫墓祭祖固然是人们尊祖孝亲的一种习俗,但也有局限和缺憾。且不说上古“墓而不坟”,我们无法找到这些远祖的埋骨之所,就是筑坟成为风气之后,对于我等草民来说,能够把自己自秦汉以来的列祖列宗的坟茔都找到并一一祭扫的,恐怕没有一人能够办到吧。但是在清明时节,如果对这些不知魂归何处的祖宗无所表示,似乎也有点数数典忘祖。好在我们的古人为我们找到了变通的办法,那就是修建宗族祠堂。祠堂中供奉着本家族历代祖宗的牌位,每一牌位上写着逝者的名讳及生卒年月日,按代系摆放。祠堂,还珍藏着宗族家谱,上面记载着家族始祖的由来,艰苦创业的历史,和历代祖先为人处世、道德良知及功勋业绩;记载着家族的人口繁衍、宗族文化等详细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祠堂是弘扬家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神的殿堂,是激励他的儿孙后代们去创造更美好未来的殿堂。所以清明扫墓前,家族的儿孙们要先到这里集合,给列祖列宗上香祭拜。扫墓归来,再到这里分发祭拜用过的供品,即福礼,分享祖宗的恩荫。 祠堂,也称家庙。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天下最大的家庙当属皇帝老儿的了。位于北京市天安门的广场东北侧的太庙,就是明清两代皇帝祭奠祖先的家庙,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占地二百余亩。太庙在夏朝时称为“世室”,殷商时称为“重屋”,周称为“明堂”,秦汉时起称为“太庙”。最早太庙只是供奉皇帝先祖的地方,但是后来,皇后和功臣的神位在皇帝的批准下也可以被供奉在太庙,被每年依时祭祀。功臣神位被供奉进太庙,除了表示最高统治者对功在社稷者的感恩之外,在“朕即天下”的封建社会里,也可以说他们是享受到国家级“公祭”的待遇了。 由此,我想到了清明节前国家民政部颁布的 《烈士公祭办法》。《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成公十三年)公祭那些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英勇牺牲烈士,缅怀烈士们的丰功伟绩,弘扬烈士们的精神,确实是一件国家大事。它对于我们凝聚民心搞好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重要纪念日期间,为烈士举行公祭活动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是,为了使公祭活动真正像《办法》所说的那样“庄严、肃穆、隆重、节俭”,恐怕我们还有两件工作必须做好。 其一,净化烈士纪念场所。 《烈士公祭办法》第五条规定“ 烈士公祭活动应当在烈士纪念场所举行”,可是现实中的烈士纪念场所(如烈士陵园)却不时被铜臭气息侵扰,失去了应有的“庄严、肃穆”。据生活日报3月17日报道,建在历城革命烈士陵园内的历城劳动人民安息园,日前竟然打出了“与烈士同眠,无上荣光”的宣传标语,兜售上万个标价从元至元不等的墓穴。安息园公墓区内有喷泉、音乐,一排排墓碑上散落着花环,红色或黑色的墓碑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发光,几名工人在打扫园区卫生,一些市民则悠闲地在园中散步。而烈士埋骨区,烈士的墓碑都贴着地皮,距离烈士墓碑不远处还有一个大垃圾坑,坑边堆放着一堆堆的砖块等建筑垃圾,垃圾坑里则满眼都是用过的花环、酒瓶、塑料袋等废弃物!这种现象也许并不普遍,但是并非个例。据媒体报道,在烈士陵园有开设麻将馆的、建养鸡场的、甚至搞什么茶楼、练歌房、旱冰场的。如此等等亵渎烈士的现象如果不加整治,公祭的意义必然大打折扣。 其二,设立或完善中华英烈纪念堂。 鲁迅先生说过:“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那些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英勇牺牲烈士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们“历艰难险巇,以坚毅不挠之精神,与民贼相搏,踬踣者屡”,他们“碧血横飞,浩气四塞,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孙中山《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事略序》),我们应该世世代代铭记他们。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的遗骸湮没于荒烟蔓草间,无法找寻;今天安息于烈士陵园的,只是他们中的极少数。在清明节我们无法为他们扫墓拜祭,这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为了弥补这种遗憾,我们可不可以效法民间宗祠的做法,在烈士纪念场所为我们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英烈们设立一个永久性的“家庙”“祠堂”——中华英烈纪念堂呢?我想不仅是可以而且是必要和必须的。在纪念堂里,我们将烈士们的姓名、籍贯、事迹也像“家谱”那样详细记载以供后人瞻仰。在公祭时,这里就是“主祭场”,这总比每次公祭时临时搭个台子会后就拆要隆重、俭朴吧。特别是在中央提倡树葬、海葬、死后埋葬不留坟头的今天,设立中华英烈纪念堂更显得意义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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