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请叫我LadyApple |
正文 | 学校内的施工地上用音响放着周传雄的《黄昏》,清早从那里经过的我开心地笑了又笑。 我是个颇能自娱自乐的女孩,说白了就是净出洋相。大清早的不去图书馆学习,非得背着个破书包一个人跑到石湖来。话说我这破包装得鼓鼓当当的,一把小伞两个苹果三本书,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另外手里还拎着一大杯白开水。从北区校园出发,骑着我的小宝马,心情愉悦地来到了石湖。 自然景色总能给我以强烈的生命气息,尽管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我的性情我自己最是了解,在古代,定是与李大学士这类浪漫主义人士为伍,在现代,非三毛莫属。 曾在某个天真烂漫的年纪与妹妹相约,倘若今生无缘遇到心甘情愿相随天涯的那个人,那么宁愿孤老于海角。如今妹妹已出嫁,多了现实的牵绊和爱情的牵挂。年少时的约定不免有些幼稚,却也是那个时候所能想到的最遥远的距离。 本想着在石湖待到黄昏再离开的,但天空却飘下了软软的雨线。为了我的小宝马不挨淋,于是这趟抽风式出行就在飘着细雨的十一点钟结束了。 我向来不是个害怕喧闹的人,因为在无边的喧闹中,我自能找到一份只属于自己的安静。上高中的那些年,我时常兀自坐在大华联二楼的地板上看书,或者在喧嚣的一楼餐厅要杯冰粥、写些东西。然后在夜幕拉下来时吸着果冻悠闲地踱回家。路两边的法国梧桐上挂满了小小的灯,静静地散发着无足轻重的光。后来在南京看到了法国梧桐,是在去中山陵的路上,那样不羁的生命姿态,家乡的法国梧桐与之相去甚远。 我曾遇见过与我有着相似性格的女孩,骨子里都是个伶牙俐齿、活泼爽快的人。那个时候每天早晨我进班,她都会给我一个拥抱。如今,我们各自在人海里为对方深深祝福。 大一的最后一堂课上,营销学老师提出的问题中有这样一个:在什么时候,你感觉自己最好看? 于是我就想到了这样一个画面:傍晚时分,我赤着嫩白脚丫、提着蓝色裙摆、哼着一成不变并且跑调的歌一跳一跳地走在风景区的小路上,我的他提着我的鞋子跟在后面——这样的画面溢满随性、随心,是不可能也没机会被相机定格。那个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童话里的公主,天真、美好,在王子的宠爱里不识人间忧愁。 我喜欢这样在静谧的时光里活得自在,尽管想想我的数学就头疼,我也可以安心坐在小亭子里在我那用7毛钱买来的草稿本上涂涂画画。我每次跟男友生气时都会在草稿本上画小人,小的、涕泗横流的是他,大的、张牙舞爪的是我,并配上很解气的解说,这样玩了一会我就不生气了,很幼稚吧? 一直想把某场旅行还给自己,不想被困在一方小天地里做个小困兽。很多心思不可分享,很多情感只可意会。所以我不开心和开心的时候都喜欢吃苹果,仿佛我无法言说的东西它们都懂。在过去的五年里,我最忠实的朋友是我的日记本,他们听我诉说所有的小情绪和小倔强。如今好久都没写了,笔尖流淌的陌生让我觉得我已失去它好久了,就像活在我生命中的另一个自己,我迷恋她,可是我对她一点都不了解。 Lady Apple,很欢乐的名字吧? 我曾经以为自己是甘于终老于书房和厨房的人,后来才发现远方给我的魅惑更为强烈。 我痴迷于很多东西,比如《士兵突击》,比如林语堂的小说、季羡林的散文,比如丹.布朗的符号学和宗教学,比如那个神一样的历史人物辜鸿铭,比如一处幽静的园林、陡峭的山岩,比如真正的军人……一直幻想着能够再次遇到那么一两个相见恨晚、志趣相投的人,一起游山玩水、高谈阔论。而我相信,这不再是奢望。 Lady Ap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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