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唱K |
正文 | 第一次唱K是在县城的街头,露天的。老板摆了台电视,牵了个话筒,没有客人的时候放些当时流行的歌曲,间或有调皮的小孩对着话筒怪叫几声,路过的人就知道,这是在做唱歌的生意了。 那时我刚从乡下的学校毕业进了县城,每次走在县城的街道上,心情会莫名地好。县城的生活,像一副春天的画卷,苏醒不久,徐徐展开,到处生机勃勃。感受着车来车往的热闹,免费享受街旁各式橱窗的鲜艳,闻着只有城里才有的气味,时不时和一些时尚的青年男女擦肩而过,脚步也跟着轻快起来。 学校晚读时间,各班老师都会安排自己的内容,有训话,有做思想工作,也有测验考试,最受欢迎的则是学唱新歌。印象深刻的,是《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你在他乡还好吗》,还有《Yesterday Once More》。 学校新分来的实习老师长得斯斯文文,谈得一手好吉他。每次他坐在讲台上,谈谈吉他,哼唱几句调调,和我们聊聊大学里的事,台下的我们总是特别安静,眼神里充满了向往。外面的世界这么精彩,天地这么大,我们一定要去体验下。 一个夏天的周末,我洗了头,洗了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和同学一起去书店买书,回来的路上,就碰见了这么一个唱K的摊儿。那时天刚擦黑,路灯初上,我们都受了某种感染鼓励,心跳着想要试一试。 我唱了一首《你在他乡还好吗》。 “再次握住你的手 说声再见 就在那个下雨的星期天 我送你离开故乡 因为雨我们听不见 彼此心里的哀怨 ……” 从开始时声音的发颤,到逐步进入亢奋,同学和我一起抛却了羞涩,大声忘情地吼了起来。歌声里,我想起了同村的她,这时在另外一所学校里,能不能感应到此时此刻我的想念。弱冠青春,第一次体验了涩涩的惆怅。 一曲完毕,给了两块五毛钱,我们都没有再唱,默默地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在歌声的余味里,想着各自的心事,不再吱声。 真正发展到疯狂的阶段,是大学毕业后工作第一年。进入社会了,从一名还靠家里供养的学生,成了自食其力的男人,角色的转变,让青春犹在的人感到一切都是新鲜的。 一帮年轻的同事,挥霍着大把的时间,在城市中心到角落里的K房里,到处都留下足迹。青春活力的女同事,到底不同于羞涩拘谨的女同学。港台歌星又是如此繁多,好歌唱不完。每切换一首歌,都能跟着哼唱,几乎不存在任何陌生感。 每次看到同事模仿得惟妙惟肖,沉醉其中,载歌载舞,总是不管时间几何。而午夜梦稀时,在城市清寂的街头,回家的路上,又留下多少年轻的欢声笑语啊。 时间再往后推十年,当初的同学同事,早已四散天涯。再次被一帮年轻人裹着进入K歌房里,心思却淡淡地。看着眼前另一帮年轻的面孔,想着过往,默默地喝酒。屏幕上歌曲再切换时,发现几乎没有一首能进入心里,自然,也没有学唱的兴致。一场聚会下来,有时竟然一首歌也不曾唱过。 “老了。”聚会结束,发现同场还有如出一辙的同事,就会彼此拍拍肩膀这样感慨,引为知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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