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村民修便道收“买路钱”折射了谁的不作为 |
正文 | 村民修便道收“买路钱”折射了谁的不作为 2015年3月9日,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瓮城河上原本有一座50年前修建的百米人行铁桥,是沿河两岸上千村民、学生过河最便捷的通道,每天行人众多。(3月11日 《北京青年报》) 2014年7月,一场洪水冲毁了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瓮城河上一座50年前修建的百米人行铁桥。桥毁了8个多月,不仅没有相关部门进行修复,反而沿河两岸上千村民过河居然还要交“买路钱”。事件不可思议但却真的发生了。钱不多,一次一元,但这一元钱却将当地政府、交通部门推至风口浪尖,更让其很受“伤”。 事件发展到今天,暂时不说村民收钱行为对与错,至少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盘江镇政府有没有尽责?作为桥梁所属地政府,桥被洪水冲毁后,安排两个船工划船运送村民过河,解决了一段时间一些问题,但毕竟不久,况且现在已经停摆。村民可以修补辅道,方便村民出行,该村、镇政府难道就没有想到利用简单方法解决目前存在的困难么?估计没人想,想了也没人干。为什么?毕竟辅道不是长久之计,也还存在安全隐患,怕担责就置之不理,眼不见为净。殊不知,这就是典型的不作为。 贵定县交通部门有没有失职?桥梁虽然在盘江镇,但作为桥梁的主管部门,贵定县交通部门岂能不管不问,还当起了“官老爷”。事件发生这么久,交通部门做了些什么?目前看来还真没有。贵定县交通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运用专业知识,对损坏的桥梁来一次鉴定,拿出到底是修复还是重新修建的建议,为政府正确的决策提高有力依据。 作风是不是有问题?“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只用来喊喊或挂在墙上就了事,关键要落实在行动上。原本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可总是喜欢拖沓,其实这就是长期养成的庸懒散浮拖作风所致。而事件已经发生,坏桥依然存在,雨水季节很快就要到来,无论从方便老百姓出行还是安全角度考虑,应想尽办法尽快修复损坏的桥梁。办法总比困难多。作为该村也好,镇政府也罢,应不等不靠,一方面应向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如实反映该桥重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争取上级能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另外也可以发动当地群众,不管是捐款还是出工,修不原来的铁桥,修座便桥难道就不行么? 村民私自收费该不该制止?这原本就不该是问题,没有得到允许,私自收费,肯定不对,可却真的存在,收了这么久,当地村、镇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难道没有发现?显然不可能。为何不制止?答案就只有慢慢揭晓。笔者劝告村民何老五,当知“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之理。铺便道,方便村民出行,原本是好事,可如果你用便道来谋取私利,就变成了闹心事。原本是送人玫瑰的好事,你却成了“拦路虎”,再不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到时就悔之晚矣。 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于解决修不修桥,该由谁修桥等问题就变得事半功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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