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应让“领导信息”先行 |
正文 | 根据今天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3)》(以下简称《报告》)的调查显示,国务院部委机关基本的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不理想,特别是部门领导信息公开不全面。在对55个国务院部委的官方网站进行观测后,发现有26家未提供部门领导的分管情况,占比为47%。(2月24日,法制网) 事实上,对于政府部门领导信息公开不全的话题并非首次被提及。人们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2011年9月9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女研究生李燕,因为学术研究的需要,向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申请公开“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被拒绝后,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虽然此案最后以部委公开信息、李燕撤诉而告终,但看似民意诉求大获全胜的背后,却并未得偿所愿地“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部委在领导信息公开的问题上,依然我行我素。可以说此次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3)》,便是对这一现状的最有力注脚。 不可否认,政府部门各有各的利益考量,在信息公开方面也各有各的焦虑节点。但是,领导分工情况是最基本的政府信息,对此进行公开只会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和办事之需,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赢得民众的更多信任,没有负面效应。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地加大对干部任免信息的公开力度,但在实际中事关行政干部的各种职权、任免信息,一直都是不愿或者是忌讳公开的敏感信息。如此好事为何常常“难产”? 笔者认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政府部门的高傲自大,并没有将百姓真正放在眼里。在他们看来,权力如何分配本是他们心中自己内部的事情,并不需要老百姓知道,更不能让老百姓进行监督。在这种权力的自我封闭、自我授权下,公开透明俨然成为了一纸空文,难保权力滥用的乱象不会发生。另一方面,恐怕是为了逃避责任追究。倘若领导的职责权限一一公之于众,从此大家就知道了某些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姑且不说会平白无故给自己增添多少现形的工作量,倘若来日东窗事发,按照责任分工一一追责,连寻找替罪羊都成为了不可能。 做为一个开放、透明、服务于民的政府,让老百姓知道每一名政府领导在做什么、是怎么做的,本应是政府职责之所在。建议除法律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包括领导职权在内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公开,使之成为动态的公民“实用指南”。别再让领导信息不公开成为官民对簿公堂的理由,因为那样,只会让政府部门“赔了夫人又折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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