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只是孩子! |
正文 | 只是孩子 他叫罗伯特,是她取的名字,在第一次飞高了后决定要面对自己的内心,克服对父亲的恐惧把剩下的时间全部用来投身艺术。她叫帕蒂-史密斯,在把第一个孩子生下来送给别人家寄养后辍学拉个小皮箱去了那个后来和他相遇的城市。他画画,她写诗,但最后让他们功成名就的分别是摄影和音乐。他们前卫而新鲜,和安迪-沃霍尔,吉米-莫里森等一干人物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他最终将SM确立为自己的创作主题,她则把诗歌用自己的声音唱遍天下从而被誉为朋克教母。他得艾滋死了,这个一点也不奇怪,要么死于艾滋,要么死于毒品,这是那个圈子的宿命。她最终实现承诺写下了这本书:只是孩子。 我们都是喜欢用孩子这个词称呼自己的,不愿长大,拒绝长大,喜欢自己就是彼得潘。曾经给她推荐李志的结婚,除了李志外还有老狼的声音,她说怪不得你喜欢他,你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的是棉棉的糖,我又一次完整的看完了这本书,是在姐姐的地下室里找到的唯一想拿起来看的书。记得上次看这本书时在新闻上看到了棉棉戒毒成功出院的消息,再后来看到她在上海买了小型公寓并在客厅安了一个大浴缸,与此同时想到的还有春树的北京娃娃和记录一个演员的电影作品昨天。这都是一堆贴着叛逆,残酷青春,前卫等标签的艺术群体。当然名单远不止这些,沃霍尔工厂旗下的地下丝绒,纽约妞等那批后来声名大噪而在声名鹊起之前的状态,有我最迷恋的情怀。 她问我棉棉的糖和卫慧的上海宝贝各是啥,我说是代沟。 棉棉写妈妈曾说如果能减少你一点点的痛苦,妈妈愿意去死。昨天中妹妹说我知道那段时间对他很难,但是我能帮的只有给他钱,她进屋时他在吃面条,那是他用偷邻居的一颗白菜做的,偷时被抓了现行,他拿着白菜无言以对,只是深深的鞠了一个躬。生命中总是有一些时刻是我们迈不过去的坎,在那些黑的摸不着边的岁月中学会隐忍和沉默,然后习惯微笑和倾听,却从不提及过往。他说在路上走时间长了都不喜欢说话,然而自己却憋不住的嘿嘿的乐然后告诉你路上发生的种种。 路上,在路上的日子已经渐行渐远,我渐渐的懂得了余纯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选择,也慢慢的改变了对藏族事件的看法。 路上的故事还有很多,路上的故事还会更多,我知道未来某一天,我还会在路上。记得曾写过一句话:如果有来生,我喜欢做你的孩子,被你宠爱一生一世。我们,都是自己的孩子。背景音乐是一段重复的旋律,那是某个胖家伙为纪念很多孩子所做的作品中的音乐。天冷了,黑的也太早,让人受不了。 首发:校园季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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