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街角续 |
正文 | 街角 我相信,每一次的遇见都不是偶然。 雨很大,小城很小,青石板路上滑溜溜的,各种各样的人来来往往。有的人不爱打伞,除非是瓢泼大雨。这种人有一种天生的多愁善感,忧郁又敏感。 阿木第一次来到小城,雨纷纷扬扬。这是一个伞的世界,阿木没有打伞,雨透过天空,就仿佛少女的轻吻,浸透着芳香,落到阿木的身上,踩着石板,安静的前行,这古老的基调,阿木那略带忧郁的表情,给小城带来新的色彩。这小城有过多少故事啊。阿木边走边想。 雨渐渐小了,路人也少了,乌云没有散去,远远地盘踞在天边,阿木不过信步而行,他在思考,这是一场生命的旅行。 就这样走着,任思绪飘扬,任时间流逝,当夜色突然降临,或是脚步突然停止,路灯泛着黄光,好似诉说着古老的故事,阿木仰起头,天空一片漆黑,没有星星。 已走到街尾,街角处是一所旅馆,阿木走了进去,不紧不慢,店内装修并不豪华,简单的布局,一楼食堂二楼住宿,木式结构,处处透着温馨。店主是这小城中普通的一员,相貌身材都随处可见,他在柜台后面,面带微笑的坐着,阿木走得近了些,看得到他手中捧着一本书,一本泛黄的书。 “请问,还有房间吗。” “小伙是出来旅游的吗?”老板合上书,问道。 “是啊,我今天才来的。” “那你可没赶上好天气,这雨至少要下一礼拜呢,我们这呀,就是雨多。你想住多久?” “住一礼拜吧。” “对了,叔叔,这里应该有吃的吧,我饿了。” “恩,桌上有菜单,你看看想吃什么吧。” “沫沫,快去叫你妈妈,有客人想吃饭”阿木抬起头就看到一个少女,脸上带着不快,“这都多晚了啊,你也不知道心疼我妈。”“这孩子,妈就是做这个的,人家要吃饭肯定是饿了,能不给人家做吗?”屋子里走出来的中年妇女笑着说着,“你要是心疼我呀,就多帮帮我。”“小伙,想吃点什么?” “阿姨帮我做碗粥吧,不要加糖”。女孩和妈妈进了厨房,老板带着阿木去了房间,房间布局也很简单,但是很整洁,阿木放下背包,打开窗户,窗外一片漆黑。 这一夜,阿木是听着雨声度过的。这雨悄无声息的就来了,阿木丝毫没有困意,思绪就和着雨声时强时弱,这南国的雨,像是美人的啜泣,淅淅沥沥的下着,落在外边的植物上,就噼噼啪啪的响了一整夜。 阿木睁开双眼的时候,屋外还是一片雨声,打开窗户,屋外有几棵芭蕉,巨大的叶子遮蔽了屋角,雨水顺着叶子流去,远处的水汇聚到一起转个弯,流进了下水道,阿木痴痴的望着。直到敲门声想起。 “那个,你好,请问你要吃早饭吗?”声音很好听,阿木打开门,四目相对,那是一双清灵的双眸,连眉毛都显得清澈无比,精致的鼻子娇小的嘴巴恰如其分的搭配在一起,整张脸都透露着青春的气息,那一刹那,他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阳光里,从头到脚都感到温暖。 “叫我阿木吧。”阿木走出屋子向楼下走去。 “我叫林静。”林静望着阿木的背影说道。这是一个孤独的背影,就好像是天生的孤独,刚才他看我的时候,目光是那样的忧郁,他的眼睛好深沉,那一刹那,我感觉自己好像走在月光里,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楼下早有一桌饭菜准备好了,老板和老板娘坐着,好像在聊着什么。 “小伙,昨天只喝了点粥,饿了吧,最近也没什么客人,你不介意的话就和我们一起吃吧。”老板看到阿木,也没寒暄,率直的邀请阿木。 “谢谢叔叔,叔叔叫我阿木吧,我现在还真的饿了,那我就不客气了。”阿木也不推辞,做到摆好碗筷的位置,这时候林静也下了楼,饭间店主问了阿木一些事,林静也不插话,只是安静的吃饭,阿木也很自然,偶尔瞥一眼林静,她吃饭的样子很美,很恬静,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阿木啊,你今天要干嘛呢,这雨应该一会就能停,白天还是有一段时间可以去玩玩的。”林叔叔点了一支烟对阿木说道。“我就随处转转吧,也没什么目的,就是散散心。”“爸妈,我吃好了,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没等她爸妈说话呢,林静就已经走出门了。“带把伞吧,这雨还没停呢。”阿姨冲着她的背影喊了一句。 “这孩子,真没办法,老是这么疯疯癫癫的。” “我们小孩都这样,阿姨,我也要出去了。” “带把伞吧,雨虽不大,但终究在下,淋湿了就不好了。” “谢谢阿姨,我想更亲近这个城市一点,还是不用了” “这两孩子”阿姨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林叔叔。 阿木走出屋子,雨仍旧下着,不过比早上小多了,天空亮了许多,阿木感觉心情舒畅了些,高考失利让这个少年郁郁寡欢,曾经的阳光少年不在活力四射,因此在家人的安排下,他来到了这座城市。 这一路上,阿木无时无刻不想着那件事,但是,今天他下定决心不再去想,既然来了,就好好领略一下南方的美丽。何况,还是在他最喜欢的雨季。 前面是一条青石板路,两旁的屋子都是木式结构,阿木就沿着石板路向前,远远望去,前边是一座寺庙。阿木也不管是什么,就继续走着,渐渐的房屋不见了,道路两旁都是厚厚的墙,阿木触摸着墙,忽然好像回到了从前,恍惚看到了外婆的身影。雨渐渐地停了,小路也到了尽头。 清脆的声音回响在路的尽头,那是楼角的风铃,在风中吟唱欢快的歌,风铃自顾自得摇摆,他为自己歌唱,听那声调,像不像佛的细语?亦或是在讲述,一个个无人知晓的故事。 忽然一阵笑声打破了这幽静,拐角处两个少女窈窕而来,那个婷婷少女就是林静,阿木一眼就认了出来,同时,林静也认出了阿木。 “阿木呀,真巧,你要进去吗?” “哦,我不进去,这样的地方,不适合一个人进去。” “沫沫,他是谁呀?”林静身边的少女问道。 “他是来旅游的,在我家住,就叫他阿木吧,阿木,这是我的高中同学,罗兰。” 罗兰,你好。“阿木礼貌的问好。” “你好,罗兰。” “要一起吗,我两给你做导游呀” 阿木本来是不想接受的,可一股孤独感袭来,他来不及抵挡。“不麻烦吗?我一个人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走。” “那你就是同意了呗,沫沫,走起。” “兰兰你也真是的,人家还没说同意呢,你就这么着急?”林静笑嘻嘻的看着罗兰,“难道你想带他去女娲庙啊”,林静一脸坏笑的说道。 “哎,你个臭丫头,你还提醒我了呢,走吧,阿木,我们去女娲庙看看吧。”说完就拉着阿木和林静折了回去,这女娲庙啊,就是她两刚去的地方,传说女娲庙能赐姻缘,只要男生和女生一起在女娲像前拜拜,他们就能白头偕老,而且,这女娲庙建在小城的制高点,其实也高不了多少,但也能将小城尽收眼底。 阿木毫不知情,他们来到女娲像前,林静和罗兰上前拜了拜,神情肃穆庄重,阿木被这股庄严感染了,也上前和她两一起拜了拜。 整个上午他们就把小城转了一圈,小城毕竟是小,但小也有小的乐趣,三个人,一座城,尽情欢乐。 西边的天空,乌云黑压压的扯了过来,时近傍晚,天色阴暗,被乌云这样一遮,小城顿时陷入了一片昏暗,仿佛老人般的苍老面容,喘着粗气。也许小城太老了,老到再也经不起风雨,再也经不起生离死别。 等到他们三人发现的时候,路上已经没有行人了,大家都知道有一场大雨要来临了,谁也不想被倾盆大雨淋成落汤鸡,都回到家享受温暖的晚饭去了,他们三人也要回家了,不过,罗兰要去沫沫家,她是受了沫沫母亲的邀请。 三人刚回去,西边的风就狂暴起来,呼呼地在大街小巷里穿梭。沫沫的父亲迎接了他们三个,狂风仿佛一头野兽,在阿木的身后张牙舞爪,不过瞬间就被关在门外,碰到玻璃门上,粉身碎骨了。 “你们三个怎么到一块了?”沫沫的妈妈问。 “我和沫沫遇到了他,他一个人,我们就带他转了会,反正我们也没什么事,自己溜达也是溜达,带他也不费事。”不等林静说话,罗兰早一股脑倒了出去。 “今晚的晚饭,我是打算请你和阿木的,既然你们都认识了,我就少费事了,坐吧” “谢谢阿姨”两人说道。 经过一天的相处,三人相处的比较融洽了,彼此熟悉了些,所以坐在一起感觉很自然,有说有笑的,桌子上一片其乐融融的感觉。 狂风刮得更紧了,天边的乌云仿佛墨染过似得,像一只大章鱼在天空泼墨玩,也许他正在创造一幅工笔画,不一会儿汗滴大的雨珠就滴落下来,吧嗒吧嗒的打在屋顶上,打在芭蕉叶上,那些倾斜的,欢快的,想要冲进屋里的雨珠都被玻璃卫士的威严逼退,打了一个弯悻悻的冲向石板,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入侵者,玻璃卫士蔑视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雨滴,他不屑去观察它们,他的一门心思都在屋内。 晚饭很丰盛,我就不列举有什么东西了,那太俗,饭桌上一片融洽,好像在举行一场家宴,阿姨频频为阿木和罗兰夹菜,叔叔满足的看着几个孩子,一切都很美好。 我们都期望美好的事物,但是这些美好的东西往往溜走的太快,有时候我们不去珍惜,有时候我们很珍惜,不过这类事好像从来不随我们的意志改变。后来阿木明白了这个道理。 天色暗了下来,漆黑一片,狂风愈加紧了,风夹着雨无情的敲打着大地,突然一道闪电,几乎照亮了整个小城,那一刹那的光明过后,夜更加黑了,人么还没来得及相互交换眼色,一片巨响就由头顶传了下来,不及人们思考,大雨倾盆而下,就那么几秒钟,街道变成了小河,人们虽然没有时间去看,但水流声和雨声告诉他们,外边确确实实有条河。 沫沫的父亲站了起来,一根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双眼痴痴地望着外边,其实他什么也看不到,外边一片漆黑,忽然,电棒闪了一下,便永久的熄灭了,再没有挣扎。屋子比外面更黑了,一只烟头呆呆的发着光,仿佛冰山上的一簇火苗,时刻都会被吞并。 “孩子们,别慌,先坐着,莎莎,手电在哪,找出来,还有蜡烛。”林叔叔打着打火机陪阿姨去找手电了,原来阿姨叫莎莎,阿木想,但思绪很开就收了回来,一双眼睛盯着移动的光源,又是一片耀眼的光芒刺进屋里,这光持续了足足有两秒钟,这两秒钟,阿木看到了两个美人,太美了,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阿木总是在思考,这两个人到底谁最美。两秒钟一闪而过,阿木眼前的美女瞬间消失,还没回过神,手电和蜡烛的光芒一起散落到屋里,阿木再看时,对面的两个人好像很陌生。五个影子轻飘飘的在屋子里游荡,随着蜡烛火苗的跳动变换着姿势。屋子里静的出奇。 林叔叔最先打破沉默。 “孩子们都吃好了吗。” 不等阿木回答,罗兰就抢先答应着,“嗯,吃好了,阿姨您坐着吧,我和沫沫能收拾。” “这孩子,真乖,沫沫呀,你是该多学学兰兰呀。” 林静手里端着饭碗,撒娇的嘟着小嘴。“你老是夸她,好像她才是你亲生的似得。” “阿姨对你还不好呀,你个小妮子。”罗兰端着盘子瞅着沫沫说。“走吧,咱两一块进去。” 两人走向厨房,阿木赶紧拿起一只蜡烛追了过去,就这样,三个人收拾着桌子,忙的不亦乐乎,每个人都很开心。后来阿姨也加入了,收拾桌子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林叔叔盯着窗外,听着有增无减的雨声,暗暗担心。 “我以为江南从来都是绵绵细雨呢,没想到南国的天气也这样暴躁。”阿木帮着沫沫擦桌子,边擦边说。“肯定是你惹着他老人家了,你看,你才刚来,他就发脾气了。”“那我还真是受老天青睐了。” “你那哪是受青睐啊,明明是受排挤嘛。” “好吧,看来这里的老天爷还排挤外乡人啊。” “老天爷才懒得理你呢,他老人家忙着呢。” “好吧,你厉害我说不过你。”说罢,一声雷轰隆隆的响起,太突然了,沫沫毫无心理准备,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呆了,直扑到阿木怀里,阿木也呆了,他呆当然不是因为雷声,不过这雷打的真是猛,足足持续了五秒多,沫沫就在他怀里呆了五秒,显然,这雷声确实应该是焦点。但现在,林叔叔的烟夹在手指间,烟头静静的燃烧,一阵刺痛才把他从惊愕中拉回现实,自己的女儿扑进陌生人的怀里,此时他的心情一定很复杂,但他什么也没说,装作什么也没看到,他心里对着小孩还是挺有好感的,不过就那么一瞬间,这些好感全部烟消云散。林阿姨从厨房走出来,显然也看到了这一幕,这雷声也着实给他吓了一跳,但现在哪里顾得上雷声?不过,阿姨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就又退回了厨房。最震惊的要数坐在桌子边的罗兰了,她本是瞅着外边的,当然也仔细聆听着他两的对话,可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确确实实刺痛了她身体的某个部位,是,是心痛,她第一次感到那种痛,那种美妙的痛,如我一样,我一直觉得心痛是美妙的。而这雷声,此时又算得了什么?到底为什么?罗兰在心底了问自己,为什么为这个才认识一天的陌生人心痛?她无法回答自己。 也许是一见钟情吧,很多人相信感觉,相信缘分,相信有那么一个人,是为她而来,为她送来至死不渝的爱,但现实往往背道而驰,于是有人说,真愚蠢,什么缘分,什么一见钟情,都是虚假。正如我说过,我相信每一次的遇见都不是偶然,我相信一见钟情,在我的一生中,我遇到过一次。 罗兰在这片雷声里,不知所措,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假装镇定,双眼瞅着外边,耳朵却灵敏的窥伺这屋子里的一切动静。雷声过后,两个人满脸通红,好像一下子到了个陌生的屋子,屋子里又满是陌生人。他们怯生生的低下头,不去看彼此,长久的沉默,他们多想有人打破这沉默,他们又害怕有人打破这沉默,但没有人说话,只有风声鹤水流声。两个年轻的生命啊,两个含苞待放的花朵,爱情的萌芽已经蠢蠢欲动了,上天将会安排什么样的爱情给他们呢? 我们无暇关注这些了,至少此时此刻是。 雨更大了,风夹着雨,像炮弹似的砸向玻璃,玻璃岿然不动,但街上却是一片狼藉,往日傲然挺立的垃圾桶正随波逐流,路边的树东倒西歪,有的已经负伤,残肢断臂横七竖八躺在水流上,这是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雨,它被写进了小城的历史。 这里已经是一个雨的世界了。四面八方的水流冲向街角,下水道的排水孔不能满足雨水的宣泄,它们就在排水孔的上方打个旋冲向远方,寻找新的出气筒,雨水很快占据了街道,不,是占据了整个小城,但它们还不满意。一串串的水珠不停的从天空砸下。 水位在不停的上涨,水流终于找到了新的宣泄口,于是,这些疯狂地流水冲向千家万户,起初他们只是在门口试探,只有一小部分聪明的家伙钻了就来,但后来,随着队伍的壮大,他们开始肆无忌惮地冲刺,终于,他们攻占了大厅继而涌向厨房,霸占了卧室,他们像长官检阅部队似得,向每一寸土地招手,细心地踏遍每一个角落,是的,此刻他们才是主人,人类在这样的力量下又算得了什么?他们是强有力的优势没有感情的,所以,他们是可怕的。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这个家的主人,显然,大家都在等待着他发号施令,他当然不能退缩,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女儿。 当他们被逼到楼梯上时,林叔叔就开始了动作。 “莎莎,我们还有几件雨衣?” “应该挺多吧,我去找找。” “嗯,快去,兰兰,陪你阿姨去找找吧。” 还不及叔叔安排,罗兰已经和阿姨去了,“沫沫,咱家还有两把手电,在柜台的柜子里,去找来。”沫沫走下楼梯,双脚踩在水里,水已过脚踝。叔叔把先找到的那把手电交给阿木,桌上的蜡烛仍旧尽职尽责的释放着光明。 “跟我来。”阿木和林叔叔走进了卧室,林叔叔打开一个抽屉,拿出抽屉里的东西,直觉告诉阿木,那些应该是存折之类的,这时,沫沫拿着两把手电跑了过来。 “沫沫,去把你的书包拿过来。”林叔叔说。一会,沫沫便提着书包进来了,这是一个很小的皮质书包,牛黄色,小巧可爱,林叔叔接过书包,把抽屉里的那些东西一古脑塞进书包,又把梳妆台上的首饰也收了进去,此时,已经有七套雨衣、两双雨鞋、几把雨伞等待在楼梯上。 “大家穿上雨衣,雨伞没用,沫沫和罗兰穿雨鞋。”叔叔用坚定地口吻说,“这雨和可能淹了屋子,我们要转移,不能拖了。”“阿木,那把手电,走在最后面,照顾着点她们,你毕竟是男孩,虽然相处一天多点,但我知道你是个好小伙子”。“放心吧叔叔,我保证照顾好她们。”说着接过沫沫手中的手电,一道光芒破空而来,这手电真亮。 林叔叔把书包递给阿木。 “你背着吧,别摔倒了,我再前边探路,容易摔。” 木木接过书包,“我会小心的。” 叔叔还不等他说就向门口走去,大家都跟了上去,木木背起书包走到最后。就在叔叔打开门的那一刹那,狂风席卷而来,好像他们就是在门外等待,伺机而动,同时,屋内响起各种声音,有玻璃破碎的声音,有凳子倒地砸破水面的声音,阿木回头看时,桌子上的几根蜡烛早不见了踪影。这风真大,林叔叔虽然早又准备,但这风确实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们的目的地是小城制高点,也就是哪个女娲庙,阿木猜到了,其他几个人更清楚,也许你们要问为什么罗兰不关心她的家人,那我告诉你吧,他的父亲是市长。 狂风好像是刻意阻挡他们,于是更加卖力的挥舞着双臂,那些不牢固的碎叶夹在风里,随风刺向一行人,雨很大,大到连眼睛都睁不开,杂物和雨水的阻碍,让这场迁徙举步维艰。 还好是石板路,走起来不至于深深浅浅,他们是第一批队伍,那些隔着窗户张望的人们很快得到了启示,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了这一行列,街上顿时混杂着人声,仿佛大地恢复了许多生气,恍惚之间,大家都觉得雨下了些,当一道刺目的闪电掠过他们的头顶,击向手机信号塔时,他们清楚地感觉到,这雨,只会愈大。 “大家坚持一会,马上就到了”。林叔叔趟在没膝的流水里大声喊着,后边是罗兰和沫沫扶着阿姨,阿木走在最后边,后边虽没有前边艰难,但也不轻松,阿木警惕的瞅着前边的三个女士,谨防他们摔倒,有好几次,不知道是罗兰还是沫沫,都是在他及时的援助下幸免于难,他不得不注意着背上的书包,这也许是叔叔一家的全部家当呢,必须保护好。他也有放松的时候,譬如此刻,他就在思考,这些水都流向哪去了呢?没人知道,也没人关心,这个念头也仅仅是一闪而过,他更专注的盯着前方。 渐渐的,阿木感到对周围熟悉了起来,他们走到了那个转角,三人相遇的转角,就在这里,他们开始脱离没膝的水流,接下来是一段山坡路,都是石阶,黑暗和大雨,让这段路程显得更加漫长,在休息的时间里,他们转过身,小城里一片漆黑,狂风怒嚎着,肆虐的拍打着建筑,通向山顶的路上,点点光明间断的连续着,像一条蠕虫,慢慢的移动。 “就差一点了,我们一口气走完吧。” 他们向着女娲庙走去,一行人在夜色里,显得悲壮而凄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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