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那些受过伤的年轻人 |
正文 | 青春是一个活泼任性的小孩,当你陪着他时,你就会被他教会叛逆、扭曲,常常无法找到真实的自己,又或许,这才是真正的自己。你无法戴上一张良善的虚伪的面具,于是你在人海起伏,受到各种不待见,来自于社会,来自于老师,来自于父母,来自于朋友,最后,你自己就会不待见你自己。 当你感到不快时,你就会去伤害别人,而这个“别人”,往往是吸引你的异性,伤害的工具,叫做“爱情”。伤害后逃避的借口是:我们正青春。 青春就像是一杯酒,让你饮时其乐融融,醉后稀里糊涂,醒来后悔感慨。而我身边的许多朋友,包括我自己,正处于“醒来后悔感慨”的状态。 1 小黑的爱情故事就像是一个童话,童话里总是纯洁、美好的。故事里,一个吻就可以让男女主角在一起。可他呢,一个吻之后就被甩了。 那年,他鼓起勇气约女生去神秘的女儿国泸沽湖游玩,这本是极其浪漫的事。我还在替他设计如何“买通”那里的客栈老板,上演电影里那样的情节:一男一女去住客栈,店家就会说:“对不起,只有一间房了。”然后男女不得不住一块。我也正是希望他们也能上演这么一出好戏,可不巧,在路上他就碰上了一群朋友。于是十来个人就组成了一个团了。 更可笑的是,他们夜间在泸沽湖边喝酒玩游戏,他喝上了头,指着女生就大吼:兄弟们,这是你们嫂子,你们照顾一会儿,我去划船。 故事的最后就是他和几个男生去划船回来,那女生已经被另一个男生给吸引了。最后那女生给了他一个吻,在他差点流鼻血晕倒的时候深情的告诉他:我已经看上了?????? 他也深情的说:我早就看上了。 女生继续说:我已经看上了?????? 她手指一伸,指向一个男生,说:他! 然后我的朋友小黑就直接晕了。他不是被气晕了,而是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是醉得迷糊了。 他醒来之后发现只有他一个人睡在客栈里,好不容易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可那女生已经不知去向。他也就伤心欲绝的回到学校,跟我诉苦。 每次他向我提到此事,我总是忍不住大笑。然后他就抓起酒瓶喝一大口酒,说:你丫懂个毛线,这好歹也算轰轰烈烈。 2 小诺是在学校里有了名的帅哥,在进入大学,刚进寝室时他就信誓旦旦的说:老子大二的时候一定要找三个女朋友,一起去开房,还要取个名目,叫做“三女战吕布”。 他刚发了誓言,眼睛就直了,我们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个女生乖乖坐在旁桌。他连忙将声音压低,就像是犯了错的孩子:大哥,去帮我要个号码。 大概是过了三天,他俩就亲密得好像度蜜月的小夫妻。再过一个星期,他便一周回寝室两次,一次是来换衣服,一次是来找我喝酒。 我初时替他高兴,毕竟在大学里能很快的开始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值得人羡慕。可他脸上挂着的笑渐渐地就苦了,后来喝酒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丫蛋,这酒他妈的怎么是苦的。 或许不是酒苦,苦的是心。 过了几个月,他才向我倾诉他的苦水:那女生哪里是人啊,短短的时间内花光了我所有的钱,逼着我给她买这样买那样。唉,虽然我把她睡了,可我亏得大了。现在逼得我每周找家里要几千块钱,要是不给她钱,她就告诉我家里人。她就是一堆牛皮糖,吃不了,还甩不掉。 到如今,他愈加消瘦,她手臂上缠着的女朋友的手却多了几个戒指,多了几个手镯。他那“三女战吕布”的梦想也就破灭了。不仅如此,他想要转专业,没弄成,想要修双学位,却连挂了四科,本专业的科目都修不好。 这或许也就是“轰轰烈烈”的恋爱的悲哀。 3 相比之下,阿胜就更加的悲催了。 他一进大学就看上了班上一妹子,穷追猛打之后,未果。于是向我求教追女生的“三十六计”。 我告诉了第一招:糖衣炮弹。 于是他拿出“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精神,大把的钱拿出去请女生和她的闺蜜吃饭,我们就眼睁睁看着几个月内,那几个女生逐渐的就胖起来。效果十分明显。可他成了那几个女生的钱包,却不是男朋友。 于是我告诉他第二招:死缠烂打。 俗话说“好女怕缠男”,“不怕女生不优秀,就怕你的脸皮不够厚”。他将这种精神发扬得足够好,每天主动送女生回寝室,主动接人上课。一看见下雨,马上抓着伞飞奔出去。可偏偏他如此纠缠,女生就是不为所动。我就劝他:都说好女怕缠男,可她不怕你,就说明她不是好女。于是他一拳就打在我鼻梁上。 后来但凡谁说那女生不好,他的拳头飞得比火箭还快。 终于有一天,他认为时机成熟了。于是抱了一堆玫瑰花和蜡烛找到了我,让我帮他“喊楼”。我心里虽然觉得这方法不好,却也只好帮他。立刻便召集了所有的好事者,聚集在那女生楼下,就像是黑帮要火拼一样。我们把蜡烛摆成心形,把花摆成名字。还不忘挑出几朵最鲜艳的,让他握在手里。 夜色渐深,我们齐声呐喊,倒是把楼管吓一大跳,找来保安。最后好说歹说,加上几支烟,保安于是和我们统一了战线,最终又在楼管和几个女生的帮助下,将该女生从宿舍拉了下来。 然后我们的阿胜就紧张得流汗,在我眼里,那哪里是流汗,分明是倒水。他几分钟内就湿透了,紧张得声音都颤抖,半跪在地上一句话不敢说。 这个事情的最后是那女生很委婉的拒绝了他。没有给他耳光说:我不爱你。也没有端一盆冷水泼下来,而是把他手里的玫瑰花接了过去,一拐角,扔进了垃圾桶。 然后我教了他第三招:霸王硬上弓。 或许是这招太过阴损歹毒,他没敢采用。 一直到了今天,阿胜见了那女生还如坐针毡,就像是他命中注定的煞星。 4 小李是个典型的文艺青年,戴着厚厚的眼镜,手里时常是抱着两本厚厚的书,一本是《莎士比亚戏剧选》,一本是契诃夫的《忧伤及其他》。这么高端大气的书,他当然没能很快的读完,于是基本上每次见到他,他抱的都是这两本书,仔细算来,抱了两年了。 他每天早起晨读,别人在绿树红花的篱前读英语单词,他捧着一本徐志摩的诗歌,大声的朗诵:感谢天,我的心再一次的跳动?????? 于是他就被引为“晨读协会”的一朵冉冉升起的“明日奇葩之星”。 他每日读诗,风雨无阻。所以在烟雨季节,就会看见一个男生撑着油纸伞,独自徘徊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木桥,时不时几句“轻轻地,我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点云彩”混杂着风的呼啸和雷的咆哮传进路人的耳朵。 大概是因为他的温文儒雅的气质与看似文静的外表,许多女孩子就找上了他。第一个女生给他写了首情诗,他仔细的看了两遍,然后将纸揉成一团,扔进了池子里,就在女生红了脸要发飙时,他说:“噢,对不起,我太粗鲁了。”女生以为是要道歉,结果他接着说:“我不该把纸团扔进水里,毕竟这么烂的诗,鱼儿也会讨厌的。” 女生终于忍无可忍,给他一个响亮的耳光后离去。 第二个女生给他写了封情书,长达五千字,这在我们看来,实在是不可思议。他似乎对情书尤其满意,拿来我的面前炫耀了好几回,我终于忍不住问他:“那个女生长得怎么样?”于是他们就约了时间地点见面。 约会刚开始,他就打电话给我:“大哥,快来救我,你不知道,她根本不算是人类,满脸麻子,大龅牙,体态臃肿,声音粗鲁??????”然后我在电话这头听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的咆哮:你说谁呢?然后就是一个耳光声。 后来我取笑他:“人好歹文笔优美,兄弟,看女人呢,不能在乎外表,内在很重要。”他托了托厚厚的眼镜,说:“志摩兄追求的女生哪个是庸脂俗粉?” 昨日我又遇见了他,他手上还是那两本厚厚的书,我问:你最近有没有找到理想的女孩儿? 他一声苦笑,说:现在谁还喜欢我这样的文艺青年,都是喜欢有钱的官二代富二代,她们喜欢读钞票上的数字,却不喜欢读我写的情诗。 (未完待续) 201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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