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梦醒时,我失落的年华 |
正文 | 遗传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在我看来,我那么痴迷于小说,是因为有一个同样痴迷于小说的老爹。小时候因为被打的很惨从而怀疑自己不是爹妈亲生的想法,至此再也没有过。 我人生中看过的第一本小说是在小学三年级。我老爹以前有很多书,小说,星座,风水,瓜果,牲畜,现在想来,他也算是个博学的人啊。那堆书里,唯一吸引我的就是那本金庸的小说了,封面是一个满身肌肉,有一对英气浓密的眉毛的执剑男子。三年级而已,认识的字不多,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看完那本小说,现在也全然没有印象了。只知道我后来对小说总是莫名的着迷。 那么些年,我看过了多少部小说我自己也不清楚,很多连剧情也都忘却了,就像街边的路人,没有让我一直记住的理由,就这么相忘于江湖,最好不过的结局。 如果真能忘记一些成为习惯的东西,那当真是好事。比如,我看小说的习惯。或许这已经不能算是习惯了,是成瘾了吧。 这样的形容也不算夸张。初中时,在学校为了看小说,借别人的电筒也要在被窝里看,不把整本书看完,总会心心念念睡不着觉。为了躲避老妈的监视,大热天,我躲在被子里用手机看了一晚的小说。在高考前我还在拿着手机看小说,我们班长都看不下去了来抢我手机,我依然死死的握着手机。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小说陪伴我的时间越来越多。我的那些兄弟都在规劝我,让我少看小说,不然总有一天眼睛都会看瞎的。他们告诉我,小说里的都是假的!其实我知道,我知道那是假的,所有的一切,我为之心痛的高兴的悲伤的美好的凄凉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可是,让我一个人沉醉在哪个世界不挺好么? 至少,我一个人的时候有小说,就够了。不用去沾惹被分割的亲情,不去叨扰有属于自己生活的朋友,不需要随时粘着自己喜欢的人。小说里有让我为之动容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也有所有情感带来的创伤触及自己内心的共鸣。看,我多懂事。 有时细细算来,被我花在看小说的时间要沾了已过去人生的四分之一吧。真是一笔可观的时间啊,都被自己用在看别人风花雪月的故事,看英雄没落成殇,看妖孽追求他们自己的人生大道,看那些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虚幻。 今天是个好日子,突然就醒悟了。因为我看到自己失去的东西真的再也不会回来,美梦的时间真的是太久太久了,该醒了。逝去的终究不会回来,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不想比自己讨厌的人弱,这样的理由也足够自己去努力生活和拼搏一番。 这场梦,仿若醉生梦死的另一个自己。梦醒时,我失落的年华,说一句抱歉。失落的年华,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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