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还记得 |
正文 | 还记得我的童年,那一段干净的回忆,如清澈的蓝天,如透彻的溪流。有种美叫原生态,童年如此这般。 从一出生,老妈就说我是个大胖小子,当时的接生婆向妈妈说,她接生这么多年,还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婴儿。这件事妈妈经常提起,这种先天的优势一直伴随着我直到中学,从小到中学,我的个头一直处于同龄人中的领先地位。所以对我来说,不会存在别人对我以大欺小的情况。当然我也是个和平爱好者,无故不会去招惹别人。可能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小时候的我也算是孩子当中的孩子王,会有一批我的忠实追随者。 对于童年的记忆,至今仍然有那么几件事让我终生难忘,虽然算不上什么惊天的大事件,但是却记得尤其的牢固,现在看来都是蛮有趣的。某年某日,父子四人,其中包括我的哥哥姐姐,我就是人们常说的那个猪尾巴。那是一次徒步去乡里赶集,那时候农村还未铺路,交通基本靠走或者自行车,能有一辆摩托车那就是相当不错了,足以让大家羡慕。路上见得到的车最多的就是拖拉机了,所以每当看到今天的车水马龙,我深深的体会到,中国这十几年的变化是有多么的大。那时候我还没有上幼儿园,走在路上,遇到熟人,总会有人问我的母亲,孩子这么大了,怎么还不送去上学,其实我的年龄并不大,只是个头比较大而已,父母时常要面临这样的尴尬。当时我的个头都快赶上哥哥了,虽然哥哥大我整整三岁,经常有人把我们误认为是双胞胎兄弟,也是蛮有趣的。一位年轻的父亲,带着三个子女,在晨光中,步行在乡间的小路上,小孩们争吵着,最小的胖墩走不了太多的路,一路上由父亲,哥哥姐姐轮流背着。哥哥姐姐为这种不同的待遇甚是不满,满嘴的抱怨,期间也免不了父亲的责备。突然,淘气的胖小子,猛地一口咬了姐姐的肩膀,本来抱怨的姐姐痛的大叫起来,甩下沉重的胖小子,啜泣的向父亲哭诉鸣不平。父亲并没有过多的责罚小胖子,这引起了哥哥姐姐的强烈抗议,这似乎正好为他们不背小胖子找到了借口,一溜烟的向前跑去。无奈的父亲不得不自己背起我,继续迎着朝阳前进。现在回想起这样的画面,依然让我觉得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干净,那么的幸福和满足。 记得有一次,贪玩直到天黑,那时的小孩五六岁便自己独立玩了,父母都要忙着农活,回到家才会忙着寻找贪玩未归的野孩子,朦胧的傍晚,在黯淡的白炽灯光下,时常会看父母拉着孩子们的手,伴随着叮咛,“以后记得早会家。”那时候电视还没有普及,农村的夜晚除了闪烁着的白炽灯,显得格外的安静,夜晚的活动,我们最喜欢听妈妈讲的故事了,这样的故事一辈传一辈,妈妈小时候爷爷奶奶讲他们听,现在妈妈讲给我们听。故事的内容有点接近于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我们都听的十分的入迷,父母有时候也会讲他们小时候的事情,他们的回忆,又会联系到我们的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的生活,其中也有父母相识的片段。这些已经不再是他们个人的记忆,也成为了我们的记忆。除了讲故事,讲过往,另一项活动就是看电视,当时隔壁邻居有一台电视,每到夜晚就如电影院一般,聚集大量的人,非常热闹,虽然当时只有三个频道,但是我们依然看的津津有味,邻居是我们附近中唯一一个上班族,在国企单位上班,那时我总是天真以为他是国家的领导人,会不会出现在新闻联播里,我也曾问过他,他只是对我哈哈一笑。记得有一次,胖小子看着看着就困得趴在地板上睡着了。 小时候也闯了不少祸,那时候我们家养了很多的鸭子,一次父母去赶集,我和我儿时的发小一起玩起了小鸭子,抓起来往水里放,看他们自由自在的游泳,硬压着把它们按在水里,想看他们潜水的样子,可怜的小鸭子被我们搞得晕头转向的。当父母回家看到一片东倒西歪的小鸭子,气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他们并没有严厉的责罚我,还给我带回了好吃的,没心没肺的我哪里会顾及到他们的心情。还有一次更加严重,那次差一点把我家给烧了。同样还是和我儿时的发小一起点着火柴玩,小孩子对于水火,特别的好奇,当时室外的风很大,我们就试着找一个可以避风的地方。难以想象的是,我们竟然找了一个稻草堆来作为避风的港湾,这真的异想天开啊!孩子的天真真的让人瞠目结舌。后果就是差点把我家的房子都给烧了,幸亏邻居及时发现才避免了这场灾难。如今救火的那位邻居却年纪不大得了癌症去世了,直到现在我依然心存感激,只是不明白好人为什么就这么早的离去。 小胖子还是个小花痴,春天来了,农民忙着春耕,小胖子跟着父母来到田间地头,不是来帮忙的,而是来招蜂引蝶的,不搞破坏就是忙了最大的忙了。在田间有一个大树,绿叶成荫,大树遭受过雷击,其中一枝干有些破败,这棵树是纳凉避暑的天然伞盖。田间劳作的人们,每当午饭的时候,经常坐在树下休息吃饭。那时总会有那么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在那玩耍。小胖子再也没有心思搞破坏,全部的好奇心都放在了小女孩的身子。这时候一旁的哥哥姐姐看我心不在焉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害的小胖子小小年纪却害羞起来,爸妈也暂时放下手中的活,父亲点燃起香烟,我知道那通常是他放松的时刻,只是这时候在脸上多了一份笑容。母亲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对我说道:“你过去玩吧!反正你也帮不了什么忙,尽捣乱。”好似正好可以把我支开。这使得我更加的扭捏起来,这不禁再次引起一片欢乐。不过倒是缓解了他们干活的那份疲劳,微风多了一份欢乐的伴奏,连成一串串音符在春意黯然的天空中飘荡。至于我与小姑娘谈话的内容现在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但是我能确信当时我真诚的害羞,真实的欢笑,一直回荡在耳旁。 害羞似乎是我与生俱来的气质,上学之后,我很快乐,可是显得异常的害羞。脸蛋儿时常如熟透的红苹果,又好像含羞草一样的敏感。那种感受真真切切,永远无法忘怀。也许是因为这份天真可爱也时常被他人所喜爱。由于过分的害羞,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那就是缺乏自信,不善于与人交往,特别是老师。这也困扰着我很长的一段时间,很少会有人关注我。这种沉默一直到小学六年级,我遇到我人生的启蒙老师,他是我的语文老师,其人年轻、英俊又不失老成、严肃。他的口碑一直不错,哥哥姐姐他都教过,我便对他有一些了解。那时的我是一个大男孩,个高,身体修长匀称,皮肤白皙,也算阳光帅气,唯一不足的就是缺乏些自信。我还记得他上第一节课,尤其是他说的那四个字“动静分明”。解释起来就是该动的时候动,例如下课了,课间多活动,走出教室放松下,呼吸下新鲜空气,上课时讨论积极主动,多动脑思考。静就是要尊重课堂纪律,要自律,要学会控制自己。时至今日,作为老师的我,传承他的“动静分明”来要求我的学生,我认为那是十分的正确的,我奉其为真理。这是他最初给我的深刻印象,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在以后的学习中,他敏锐的发现了我的缺失,上课不够活跃,缺乏自信,害怕与老师交流,会思考但是不愿意表达。为此他经常的提问我,鼓励我,有意锻炼我,引导我,和我开玩笑,拉近我们的距离,慢慢的建立自信,后来上课的发言越来越多,表扬从不间断,我们变得像朋友一般。除此之外他还是我们的体育老师,他经常教我们打篮球,他本身也很喜欢篮球运动,那时候的农村能这么早的接触到篮球还不是一件普遍的事情,当我向别人介绍我小学就开始篮球运动的时候,别人都会表现出几分的吃惊。老师他最擅长三步跨篮,这是第一个熟知的关于篮球的专业名词。他教会我们运球和篮球比赛的一些基本规则,从此我们便开始在球场上驰骋。每当体育课,我们都会疯狂的冲出教室,跑向他的宿舍,占有他的篮球。当时学校体育室的橡胶篮球我们根本看不上眼,那种橡胶篮球味道很重,弹性也不好。大部分时间他会让我们组队进行对抗,那时的我由于个头的优势,我总能扮演主力的角色,小小年纪的我们精力充沛,竟然打起全场,使劲的奔跑,跳跃,表现的是那么的专注,敏捷。有的时候他也会带着我们打半场,那时我的手感很好,运动细胞也很活跃,无论实在弹跳,或是在反应方面,我认为都是我人生的顶峰时期。每当我进球,他都会投来肯定的目光,这时我感到被他人关注的感觉是那样刺激。打篮球给我再次建立了自信,所以那时候对篮球的热爱真的几近疯狂,记得有一次,夏日炎炎,我们穿着凉鞋,天热出汗脚很滑,高昂的热情使我不顾一切,光着脚投入到球场上,那时我们的球场都是水泥铺的,表面非常的粗糙,在室外有很多的沙子。结果事后,双脚都磨出了大水泡,疼得我一个星期走路一拐一拐的,不过自那以后似乎就锻造一双铁脚。后来上初中,时而我也会回学校和他打篮球,但是变得有几分生疏了。我知道他还会有新的学生,建立新的师生情。一年后,他离开了哪所小学,从此我们便失去了联系,但是现在我依然忘记不了他说的那四个字“动静分明”。他带给我的自信还有和他一起打球的快乐,我将永远的铭记那一段美好的回忆。 童年就是如此的天真,单纯,害羞,简单,真实,不需要太多的修饰,没有认真的责罚,不在乎大人眼中的那些复杂,因为无知简单而变得快乐。我庆幸我的童年是如此的美好,它将伴随我的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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