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过往 |
正文 | 从来没想过我的生命中会再一次跟你扯上关系。 到如今,已经是第四年了吧。我变了很多,以前长长的马尾辫在我剪了又剪之后变成了现在及腰的披肩发;我长高了一点,看起来比以前还要瘦一点;喜欢吃的东西也变了不少;比起四年前,我身边能够称得上是朋友的更少了。但我还是如四年前那个你所熟悉的我一样,对于用惯了的笔、本子、杯子都恋恋不舍,近乎固执的想要留住一切我喜欢的东西,但到最后也还是丢掉了,一如四年前,留不住的你。 人大概都是偏执的,对于得不到的总是念念不忘又恋恋不舍,怪不得有人要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这样固执的一个我,大概你也是前所未遇的,我一直都很佩服自己的破坏力和口是心非的本事,正是由于我惊人的破坏力才打破了我们之间的一切美好,再加上我的口是心非更是将你越推越远,最后当我想要挽留的时候,你就头也不回的大踏步离开了我的生活,不,只是再想与我有交集罢了,在同一所学校里,楼上楼下遇到的几率实在太大。一直到高考结束,拿到了通知书,我带着行李走向了新的一段人生,想要远远地逃离开有你的那片土地。 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怎么说呢?大概就是在最简单的年华里遇到了彼此吧。然后按照各种小孩子过家家式的方式确定下了关系,再然后就是各种纠纠葛葛分分合合,最终还是没能走得太远。 是在找明信片的时候偶尔发现了你写给跟我在同一个学校的你的好朋友的明信片,那么多的明信片那么多的字,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的笔迹。然而内容我确实没有勇气再看了。 我其实很想像大多数的文艺青年一样感叹一句“世事无常”,再说说过往的岁月多么多么美好、有多么多么惦念故人之类,可惜终究,就算是我感慨万千,你也再不能在我的生活里掀起任何波澜了。你只是过往。 想起那个女子和书生的故事来,如果拿我们作比的话,你大概就是那个第一个路过的人,于是我们就在青春里相遇再在青春里离别。时隔四年,我已然记不清那个时候朝你笑着的我的模样。 都说时光是所谓良药,所谓杀猪刀,所谓猪饲料,但这些也都仅仅止于这些罢了。根据网上的说法,人身体里的所有细胞每隔七年就会彻底更新一次,也就是说七年的时间能让所有的一切都换了模样,所谓的爱呀、恨呀,都已经变了形状。所以啊,我觉得所谓的时光它只是时光而已,让该过去的过去,把该忘记的忘记,让每一个未来都是崭新闪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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