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别拿“临时工”不当“干部” |
正文 | 在深圳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库坑社区诚光工业园内,一栋1.3万平方米的大型违建工程,背后曝出贪腐。昨日,原办事处执法队协管员李政涉嫌受贿罪案在宝安区法院开审。李政被指控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牟利,在该栋违建建设过程中收受好处费160万元。(来源:南方都市报) 看惯了“顶罪羊”版的临时工,也没把临时工当“干部”看,临时工自认为没有编制、地位不高也没把自己当“干部”看。事实却是“小小临时工也有大能耐”,“能耐”用得好尚能尽职履责、造福社会,用得不好与贪官污吏没有任何区别。 因此,用人机构要将临时工的管理纳入干部管理制度里去,无论是正式公务员还是临时工,既然赋予了临时工履行职责的权力,就应该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不能区别对待、甚至放任不管;公众要形成不偏不倚的监督意识,临时工与公务员只是身份的差异,但在具体岗位履职中,往往权责一致,临时工甚至活跃在至关重要的业务一线,“现管”的权力不容小觑,所以,不能因为是临时工而对其放松警惕、降低标准;临时工群体要端正工作态度,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应该用在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上来,不能因为是临时工的身份,认为徇私舞弊、贪张枉法的机会成本低而铤而走险,结局都是一样锒铛入狱。 不得不承认,临时工的出现有效地充实了公共服务队伍,为公共事业的发展贡献了极大的智慧和力量,同时,临时工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也不应忽视,这既是对公众负责之举、也是对临时工群体负责之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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