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手写信 |
正文 | 现在想收到一封手写信,很难了.这本来很简单的东西成了奢侈品。 在这个网络远处不在的时代,如果谁说他喜欢手写信,友好些说的是浪漫,这是不常有的,多数要逢白眼,末了,还要说奢侈。 我曾经很喜欢手写信。早些年,电话还不是很普及,特别是长途,打起来很昂贵,信当然是免不了的。而在同一个城市的朋友,虽说常碰面,可有些见面不说的话还是会写在信里。也不刻意,信发出,并不等待回信。只有情书不同,信寄出的第一天就开始计算了,三天还是一周,常常要因为信坐卧不安茶饭不思。 只是我的朋友不怎么爱写信,他们嫌麻烦。我洋洋洒洒沉甸甸的信大多数只换回薄薄的几行字。因为不能通过书信沟通,我需要交流的思想和心显得落寞和失望。 信,是要有对手的。 比如读了一本好书,交流心得,这时电话往往显得不合时宜,因为随口说出的话缺乏层次,很难透彻。而夜深人静时写的信便不同,可以有许多精彩的句子。当然,这样的东西也能通过打字机敲出来,只是感觉完全不同了。 网络使人没有了距离,甚至陌生人之间都可以说很私密的话。看着计算机上那些博客,觉得这世界好荒诞,那么多人都肆无忌惮地把自己挂在那里,就像和好友倾诉一样。这些本该用书信解决的。 这个时代不需要书信了,要用手一笔一画地写,再去邮局,太麻烦了。何况,还要在路途上奔波乘火车、坐飞机什么的,总要有些时日。而EMAIL方便多了,打上一些字,轻轻一点,就到了朋友的信箱。其实,我也喜欢这些东西。 可是,我还是相必要劳动手写信。 记得,一个好友去了香港,很长时间,都是她打电话,我给她写信。她很感动,而且迢迢万里给我寄来带有玫瑰图案的彩色信纸。我爱上了这纸,因为色泽,字写到上面真的是美妙而热烈,让人很愉悦。她收到信简直可用兴高采烈形容,我乐此不疲地写过一年信。没有问她的感觉,她大概也有些失望吧。我的抽屉里现在还有她的集约,只是成了文物,偶尔拿出来欣赏一下,没有再用过。 这两年,只收到过一封信,没有署名,说了一些心情的话。他也许是我曾经的一个要好的朋友,我不肯定,但我积压物资他也是喜欢手写信的。字迹很草,但是我还是看了很多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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