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扶贫资金动不得 |
正文 | 人民网3月29日刊文《贵州:围绕"大扶贫"战略启动新一轮民生项目专项监察》,说了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民生监督工作会,回顾总结2015年民生监督工作,分析民生领域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围绕“大扶贫”战略部署今年的民生监督工作,并启动新一轮民生项目专项监察。 扶贫资金,是对脱贫攻坚工作最直接的帮助,对于广大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所以对于扶贫资金,是万万动不得的。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建设廉洁政府,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是"救命钱",始终坚持这一主导思想,提高对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笔者认为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 首先,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其次,规范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扶贫规划编制和筛选扶贫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和权限,由各级扶贫办立项和审批。审批前,必须进行论证和评估,确保"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根据规划定"。扶贫项目计划一经审批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计划、项目、资金和内容。第三、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第四、切实落实责任。各级扶贫办的主要领导亲自抓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事后”有人问。资金或项目实施完之后,监管部门都要及时跟进。对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等行为,严格予以问责处理。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既是人民赋予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基本要求。提高透明度,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廉洁政府,才能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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