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你不是我的何以琛 |
正文 | 青葱岁月的阳光里,我们都似乎是发着光的,喜欢的人被我们的光环照耀着,总会出现在最明显的位置。 大概是因为《何以笙箫默》,我的中学时代,一直期待可以在挨过这苦逼的高中,快快在大学遇见我的何以琛。埋头努力学习的日子里,偷偷看小说,遐想从未遇见的爱情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让一个男孩子性格的我,渐渐收敛自己的坏脾气,安静地追求一种气质。高考在烦热的七月就这么折磨人的结束了,而我由于志愿报考失利,流落到了W市(因为我不愿意高复,也因为我想早点遇到我的何以琛)。 生活总是这样,给你很多的诱惑和提示,让你自己选择。正确的选择是聪明人做出的,而我却在我大脑还没完全开发的情况下,做了选择,选择人生中第一个男朋友。喜欢他的原因?没记错的话就是我们一起报了跆拳道社,需要六点起床,他每天会叫我起床;还有他是东北人,一口东北腔,让我这个笑点低的人,总是乐不可支。所以我喜欢他了 ,而且很喜欢。喜欢的日子好像过起来既漫长又快速,漫长的是我们牵手绕湖总需要很长的时间,然后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接吻;快速的是原来在一起的时间,转瞬就结束了。因为他喜欢了新闻系的另一个女孩子,而当时我还在赌气不理他。据他说是人家追的他,记得他当时问我,你觉得她会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吗?尼玛 我当然不觉得会是~ 可事实是,这俩货现在还在一起。他在军队,她在读研。才发现,其实真的他们比较合适。但是专一的我,在很长的一段失恋岁月里,他在我眼里还是发着光的男子。 年少不可不知啊,在大脑还在持续懵懂的时候,我又做了第二个选择,选择了向一个喜欢的男孩子表白。那时候我们天天在一起打桌球,喜欢他的原因,你猜得到的,他桌球打的非常厉害,打球的他眼睛里是闪着光的,而那时候,他成了我眼里发光的男子,发着光的他出现在我视野里是令我幸福的一件事。年少不懂事的我,选择勇敢地告白。其实现在想来,如果不告白,我应该会在这段安静地喜欢里得到更多,成长更多。谁让我脑筋不清楚呢?! 告白后才发现,他跟我们寝室最有心机的女孩子在一起了,而这女的一直知道我暗恋他。这下歇菜,一下子跟他们俩都没话可说了,至此陌路。 年少纯真善良的我,遇到真实善良的他的时候还是在高中的时候,而我们只是高考大军里苦逼的战友。他聪明幽默,又有点高冷。高三的时候,他好像也曾带着光圈出现在我的视野中过,只是高考的负担太重,哪敢瞎想?! 时间总是最有发言权的安排者,大三的时候,在N市的他跟我表白了(通过电话),并请求我答应陪他一起度过考研的日子。脑筋还是不清楚,但善良纯真的我,很高兴地答应了。在一起陪伴的日子是很幸福,很有意义的时光,电话占据了我们大部分的课余时间,我们有很多的共同回忆(毕竟高中三年在一个空间里)。我们在越来越在乎彼此的过程中,每个月见一次面,他来W市然后我去N市。我们的感情似乎是越来越稳定,他越来越在乎我,而我也越来越在乎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质疑我们之间的这份感情,但是大脑带来的感觉总是奇妙的,让人意识清醒,却又不敢面对。因为抛开高中一个战壕的战友情,抛开打了两年电话,两年里见了20次的面,好像我们之间没多出来什么。谈爱,难以开口。因为当你清楚地意识到,爱是一件太幸福和沉重的事情,没领悟怎敢谈及,更不敢随意说爱是唾手可得的。轻易能说出的,那都是脑子还没清楚的孩子气话。 赵默笙对待喜欢的人坚持和厚脸皮,是生活少见的。但聪明的她有一双最闪亮的眼睛,一下子就圈住了何以琛。此一生,他成了她眼里唯一发光的男子。爱情跟太多东西有关,又和太多东西无关了,遇见爱情,需要你练就一双明亮纯粹的眼睛。我匆匆算算我最应该撒娇无赖的日子,就被我坚强的外表挡在了千里之外。想想现在的生活,似乎越来越懂得撒娇,越来越懂得柔和,脑筋也越来越清楚。女人,可以聪明但是不要精明;可以装傻但不要真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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