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议儿童贩卖问题 |
正文 | 据《新京报》报道,针对近期网络中关于“人贩子应不应该判死刑”的讨论,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6月19日称,目前,从刑期看,拐卖儿童犯罪的最低刑期高于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期。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刑法修正案(九)》出台,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这将有力打击买方市场。 最近网上热议,其中不乏网友鼓励将人贩子处以死刑的呼吁,对于应该怎样给人贩子定罪,相信法律会给出最为合适的判决。前段时间上映的电影《亲爱的》便直面了贩卖儿童这个社会问题,在影片中,失去孩子的父母一年又一年的寻找,受苦不仅仅是身体,而是精神上的煎熬,当父母决定不可以用另外一个孩子来代替那个失去孩子的时候,内心里就留了一个不会愈合的洞。失去孩子的父母只有相互扶持,或许他们之间相同的经历才可以给彼此温暖,几近疯狂的寻找,加上对人贩子的仇恨,这些父母面临的心理问题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 被拐卖的儿童是否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人贩子是否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不得而知,或许对亲生父母,那些失散后被找回的孩子已经没有感情,正如影片当中表现的那样,找回的孩子已经没有了小时候的印记,认得也是别人家的爹娘,孩子永远都不可能再重新开始生活。 看到新闻上很多次的推送关于找到失散多年的孩子的消息,我们会去责怪人贩子内心的歹毒,要求他们用生命的代价来偿还,但其实这有什么作用呢,只是对另外一个家庭造成另外一种伤害。我们与其更多的去关注如何处罚人贩子,不如去更多的想办法第一时间去解救那些被拐卖的哈子,让他们早日和父母团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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