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级政府部门和全额拨款实业单位“三公经费”合计8.2亿元,比预算下降16.1%。自2011年,北京市财政局开始公布“三公经费”,过去四年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依次分别为11.3亿元、8.64亿元、10.1亿元和9.4亿元,本次不仅是总额最低的一次,还是降幅最大的一次。(人民网)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公开“三公经费”,自然不是为了让民众看热闹,而是要让民众看清“门道”,进而监督政府部门的花钱行为。要求公开三公消费,源于公民意识的觉醒,社会发展有这个时代要求,公众关切有这个知情需要,舆论监督有这个着力点。
政府公开“三公经费”是向建设阳光财政迈出的重要一步,一方面是实现公众监督权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向社会作出的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也满足了公众更多的知情权。
公共财政开支的公开透明,是一个大趋势。所以,当前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对待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质询,多做一些解读,让民众充分读懂公布的数据,持续保持三公经费透明度,将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实处。(文/卢毛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