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律师”爱财,取之有道,取之无德! |
正文 | 那天到乡下,处理了一桩这样的纠纷,双方争执的焦点是两丘合计0、8亩的水田,基本情况如下: 甲、乙是同一个组的村民,200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甲取得了这两丘水田的承包权,与组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并获得了承包经营权证。甲在小镇做生意,从2000年开始,甲就把这两丘水田无偿交由乙耕种,由乙负责上缴水费、农业税并享受了粮食直补,近十年一直相安无事。 前年年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后续完善工作时,组里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将这两丘田填在了乙的清册里并发放了承包经营证,去年下半年,甲发现这个情况后,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到镇经营管理站把双方的清册改了,并向甲重新发放了证书。甲要求更正,本来是对的,但因为乙没有在场,造成了程序上的违法,但如果没有后面的原因,乙根本就不去想这个事情。 去年年底,因修建高速公路,两丘水田被占用,按照有关政策,得到补偿费多元。按照我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分配办法,征谁补谁的原则,补偿费肯定是甲的,这点毫无疑问。 本来这是一个权属非常明显的问题,结果被某个律师搞得复杂了。乙本来无心去争这份补偿费,只是在无意中讲到了这件事,被在场的某个律师听到了。也许是出于职业敏感,律师好象嗅到了点腥味,就抓住不放了,煽风点火、信誓旦旦、高深莫测,说什么包赢不输。老实巴交的农民乙懂个啥,经不起他的挑拨,眼前也只看到利益了。 于是一场民告官的官司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撤销甲乙双方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要求县人民政府为甲乙双方重新发证。 结果可想而知,这两丘田的承包经营权肯定断给了甲。 本来我是想做好甲的工作,甲是个“活农民”,家庭条件好,分五至六千元钱给乙无关痛痒,因为我看到乙的处境好凄凉的。 乙近些年一直在生病,现在已经瘫痪了,打官司一直是女儿出面,为打这官司,他们刚在律师身上就花费了6000多元,这些钱都是借的。 但乙的律师怂恿乙,不愿意接受调解,还要继续打官司,我就没有办法了,我只能同情他! 我就想不明白:律师怎么就这么热衷于别人家的官司呢?而且往往是一审打完了就盼着人家打二审呢?本来明明知道没戏的官司还要怂恿人家打下去呢? 也许这个世界越乱越好,官司打得越多越好,打他个天昏地暗,打他鱼死网破,打他个人傻家散,打他个人死骨烂……状纸满天飞,财源滚滚来! 看来,上头提出的创建和谐社会,律师打心眼里是反对的,你们都和谐了,他们不就成了世界个最无用的人了? 我就更不明白:我们这些个“傻呼呼”的平民,怎么就如此象着了魔一样去想信律师呢?怎么就宁肯相信律师也不愿相信政府呢? 我想,也许律师只骗了他们的钱,政府却伤过他们的心! 最后我要说明一点:我说的这个律师原来是个土律师,不知什么时候东整西整,整出了个蓝本本来。 也许,上面的律师会好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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