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刺头”的恒守定律 |
正文 | 提记:昨天,亲外甥女回到家哭鼻子说:“书包和课本被别人故意都丢进了垃圾桶里去”。听到这事护犊子的我,是想一大清早就“杀”到她们学校去,找她们班主任和校长讨个说法的。结果,被家里阻止了,还说:以你烂脾气要是浑起来,你还不把人家学校都给“拆”了,才怪…… 海胆不见鲨鱼咬, 刺猬未有谁拿捏, 骨头硬啃,定隔牙。 人烈自古终不屈, 马烈自然众难骑, 衙门头疼:一刁民。/ 兽不犯我,我不犯兽。 狮子敢惹,平头哥, 不死不休,满口牙。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有种来惹,刺中刺, 官家笑问:谁良民? 备注:“平头哥”,蜜獾是动物界的扛把子。无论体型在大的野兽,只不是不长眼的敢招惹它,那就是一种不死不休的结局。人嘛!在这世间混,如果不浑点,带点刺头儿,岂不是谁都觉得好欺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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