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和我的故乡 |
正文 | 也许是年龄一天天大了,早以前的那些回忆中即便是不喜欢的,现在也都不动声色地渐变成值得怀念值得回忆,不喜欢不代表他们不是好的——老家逼仄狭窄的胡同,如今看起来显得颇有些古旧,略微颓败中带着时光沉积下来的的安稳。雨后泥泞的山路很难行走,现在我倒愿意在雨后踏着泥泞去山上看看,就算鞋子上沾满厚厚重重的红泥也不顾惜。随处可见的老树,枝枝丫丫交错,从没有人去修剪这些自自然然生长的树,夏天,巨大的树荫下经常有人躺在躺椅上闭着眼睛打瞌睡,或者一席在地,席子上几个人或坐或躺,席子挡住人们行走的道路。以前看到这样的情景,我往往给于这些人们不屑和鄙夷的眼神,如今再看到心里萌生一种羡慕,羡慕他们安静随意的生活。 秋天过后天气清爽,树叶零落掉落街道,有的黄,有的绿。淡淡的凉风滑过街道树叶有的飞起来,有的只翻几下身子贴在地面上不动。 将来谁会清扫干净这么多黄色和绿色呢? 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每天在西边落下,灼热的,炙热的,温暖的,温柔的照着这里,巨大的恒星亘古不变周而复始光芒恒持。老家是太阳照耀下大可忽略不计的地方,却是我如今总在回忆挂念的地方。那里有我的父亲,母亲,有我的的老屋,我的旧日怀念。如今我离开老家有些年了,每次回去都好像是去看老友,每次也发现她比以前添了一些幽柔,哪怕是街道边因为失修而倒塌的半截台阶,露出石头别人看来是破落,而我觉得那是时光不经意的行为,岁月总会把一些该遗弃的抛掉,就像这半截坏了的台阶。等过些天再经过里,台阶修整好了,新旧接缝两边的颜色不和谐但是统一在一起,如同我和父辈两代之间的隔缝,如同我和女儿之间的隔缝——很鲜明,却又都在一起纠合。 回家时我喜欢随处走走,走一遍小时候走过的地方,我默默看着,这种状态也许类同于一个退休的老舞台剧演员,回到无数次登台表演的剧场,现在的舞台上新人在重复老人演过无数次的戏剧,这一切恍若昨天,不过演的人已经变,貌似千篇一律的重复,其实时间已经改变,时光流远。 父亲和母亲经常说:有空就回家来看看。我也应承,一个月见到二老不过四五天的时间,有时候因为要急着上班吃完饭就匆匆离开,而父母亲对我们每次的到来都兴高采烈,我匆匆的来去,回头望他们,他们还站在胡同口向我们挥手。 有时候距离并不是借口,没时间更不是借口,借口只是用来掩饰自己对很多事情的不作为和不履行行动;或者说是一种托词一种不负责任。差不多三万多天的人生到底该怎么过完,并不需要那些心灵鸡汤里的告诫来指示,那些的都是写给人看,让人感动,然后再忘记的。我所知道的,是自己的父母亲给与自己,更多的是给与我的孩子不求回报的爱。我想——父母亲之所以这么的做,大概为了归还我当年还未成家时没给我的关心和爱护。 离家越远,越是思念家乡的一景一物,有些景物消失了,有些依然在,那些消逝了的东西有的深刻在我脑海里,有的逐渐模糊,模糊成浅浅的一片影。我拼命在这片影子里寻找,也许不是寻找,不过是追寻永远也回不来的时光、青春以及流逝的青涩岁月。 故乡离我越来越远。 我现在居住的地方应该是我的第二故乡,还上学时放暑假姥家人总接我去他们那过,经过我现在住的地方时,感觉这里很偏僻,很肮脏,除了这些没有别的印象。我上班以后每天骑单车往返,如此风雨无阻走了七年,单位东三公里是东公房,临道路几年前还都是低矮的平房,有的房顶一到春天就萌生一片绿色,甚至会有树长在屋顶,当时唯一的公交车站点就在那个地方,下公交车就能看到一间理发店,店主是女的,模样记不清楚了,不过看上去她的的生意还不错,狭小的房子里总坐满人,也许有些人不过是她的邻居,并不是来理发的。 现在这些房子拆得差不多了,方格子的楼站在没日没夜轰隆作响的大路旁,这些大楼在我的眼里不过是把原来的老房子像搭积木一样重新堆垒在一起,外表涂了一层崭新的颜色,里面住的依旧是原来的那些人。或者是那些人的后代,一天天接受着这个地方特有的嘈杂,浮躁、喧嚣和肮脏。 公交站点还是原来的位置,站牌上布满灰土,和我住的环境一样的灰头灰脸。 我现在的住宅距离东公房往西不到两公里,附近有医院,这些地理优势在05年以前来说是值得人羡慕。如今这所医院破落得只剩下内科,外科。硕果仅存的牙科成了唯一值得附近居民求医的地方,前几天我想趁女儿放假期间把她的牙齿修整一下,由于没有预约,直到了女儿开学都没能排上号,只有去私家诊所就医。 这大概算是这所所谓的甲等医院最值得炫耀的资本了。 我现在的房子以前是岳母的,岳母2012年过世以后,妻弟主动放弃继承权,把房子无偿给了我们,我和妻子很感动,交了买房子的钱后进行房产转移手续,从此这个房子变成了我们的,有些事我觉得争并没啥用,自自然然的让它发展,我终究相信手足之情永远大于利益关系,一奶同胞之间为了丁点儿利益打得视同路人,在我看来是极其丑陋可耻的,小舅子和妻弟媳的大度的谦让,让我感动。 九九年三月十八日女儿出生以后,岳母心疼我妻子,腾出一间房子来让妻子和孩子长住在这。 小的时候,很想离开山脚下拥挤狭小的那片瓦房,羡慕离瓦房不远处成群的楼,我不少同学都住在这样方方正正的楼上,站在同学家的阳台上一眼看到南边很远很远,那时的阳台都没有封闭,一眼能看得到隔壁窗户。我一直盼望有一天能住在这样的方格子里,最好是最顶层,每天都可以站在阳台上,即便下雨,如果不是太大,我会一直站在那里望着天发呆,静静看天地之间那条交界的线。 这个愿望直到我跟妻子结婚以后才实现,不同的是,我住在了距离顶层一步之遥的五层。 这栋楼房紧挨马路,马路上日夜奔腾着载重车,挨着这条交通要道,我的单位的运输铁路横亘在那里,西高东低。夜里,火车的汽笛拉响呜————呜做声。以前,这条铁路上还都是蒸汽车头,它们为了爬上西边的坡,会在我家楼下的铁轨上“铿铿”地积蓄力量,吃——吃地排气。等它们发力向前,吭哧,吭哧,吭哧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声音里偶尔夹杂汽车驶过路面嗡嗡的震颤。 大楼对面过去是一大片庄稼地,庄稼地上面架着好几条高压线通向变电所,没到下完雨或者大雾,高压线嗡嗡响,不过听起来并不很刺耳,像是有一大群人在空中抖空竹。春天,农民播种的时候,一打开北窗能闻到一股农家肥特有的味道。庄稼地大多种些玉米,花生,豆子,红薯和小麦不是这里的常年作物,你站在窗前看到的是一种层次分明的情景——低低的大片绿色花生、豆子秧被高大的玉米秸包围,像三个绿色的台阶。 夏天岳母到了晚上带媳妇迈过铁轨往北一直走到采煤塌陷留下的池塘,成片的池塘开着增氧机,塘水哗哗响,空气中弥漫着鱼腥味,和庄稼地特有的清香交杂在一起,那时候这片庄稼地能算成一处好去处了。 岳母大以前养了一只不是很纯的小白狗,每次遛弯儿的时候岳母带着它一起去,说心里话我不大喜欢它,因为它总是钻到北屋床下大便,我需要经常趴在地板上用扫帚打扫,有一次我实在气得不行,用木棍打了它,岳母看着但是没说话。每天岳母早上出门买菜顺便带回一些熟鸡肝,把馒头用手掰碎,鸡肝切得很细,拌好以后给小白狗吃,小白狗跟岳母最近,它看到我往往悄悄的转到一边,静静地卧在小棉垫子上眯起眼睛打盹。岳母每次出门遛弯都带着它,尽量时间长一些,免得再把大便拉在我的床下。 小狗喜欢在北边的庄稼地理窜来窜去扑蚂蚱,有时候站在池塘的坝上望着天边的晚霞汪汪叫。 后来小白狗被汽车碾了,眼睛凸出来,样子很吓人,它也变得安静许多,时间不久,它死了。 池塘的水面上晚霞映成一片,西沉的太阳把将尽的灿烂留在水面上,明天太阳又从东方升起,,把一大把一大把阳光撒在地上和池塘里,然后无所事事的站在天上,看这个地方悄悄的变化。 没过多长时间,北边的鱼塘一个个都被填实了,工程车成群的往那里拉渣土,推土机,压路机突突地把这些渣土推平,碾实,时间不长一座焦化厂建在这片曾经的我们的后花园池塘上,工厂里开始不停的冒出黄色的烟,大火炬一样的烟囱燃烧火苗,像一个巨大的火把。到了晚上,楼北边的天空通红,如果有北风,刺鼻的焦臭味会从窗子飘进来。 我第二家乡的后花园没有了,他比岳母走得还早。 十年前,岳母家南面有一个巨大的池塘,沿岸婀娜一条长廊,线条很美,一到夏天,池塘一少半会被荷花遮起来,荷花盛开荷叶摇曳。这巨大的池塘储存的水量有多少无法计算,听拥有这个池塘的人说,曾经想清干池塘里的鱼,用大功率抽水机抽了大半个月,池塘里的水也没见下降多少,他们一商量,停了抽水机。 池塘边有一个院子,院子里住着这个池塘的主人,一只铁皮舟躺在岸边像一条银色的很大的鱼。如果跟池塘主熟,可以架小舟去池塘采莲蓬,如果运气好,还能捉到游在水面的鱼,不过这种事情只能在天气很闷热的时候才可能发生。我曾经坐在小舟里在池塘里荡来荡去,划船的人是我同事,我管他叫二哥,他后来出现在我的一篇文字中,我把他描写成一副妻管严的样子,到现在我还记得二嫂子用一根手指对着二哥勾,二哥触电似的从大柳树下的躺椅里蹦起来,低头垂手到二嫂子身边。二哥长得挺英俊,现在皱纹多了些,年轻时的俊朗悄悄推到皱纹后面,二嫂子从前跳交谊舞,现在改成跳火遍全国的广场舞,每天晚上华灯初上,二嫂子站在跳舞的队伍前优美地扭着,鹤立鸡群。 二哥划着小舟看见一条大鱼在水面慢慢游,让我用手去抓,我当时还不会游泳,坐在船里还是有些害怕,更不用说抓鱼了。我试着好几次才算抓到,二哥把船划到离院很远的岸边用网兜把鱼搁在岸边芦苇丛中,带着我回到大院,然后让我绕到藏鱼的地方,我拿着这条鱼回家了。 池塘里有乌龟,有时候爬上南岸晒太阳,如果被人发现,它们咕噜噜滚下坡落在水里,一会儿就看不见了。 池塘北岸的二层楼依水而建,但不是沈从文笔下的吊脚楼。 池塘消失在大约十年前,它的消失我也算参与者之一。 当年是我开着装载机把一车车煤矸石推进池塘,把一条黑色的矸石坝一直延伸到池塘南岸,当最后一铲矸石倾倒在池塘南岸的时候,我亲手把巨大的池塘分割成两半,施工人用十几台抽水机排水,直到把池水排干,池塘底满是乌黑的塘泥。低洼的地方还有浅浅的水,没打捞干净的鱼困在里面。池底的塘泥被挖掘机清掉,再用煤矸石填平。 我用装载机不断把煤矸石推进池塘,就像一个侵入者,把池塘一点点蚕食。时间不久,池塘变成一块硕大的广场,这个广场底下以前是那个巨大的池塘,池塘里曾经开着荷花,荷叶铺了少半个池塘。池塘里有好多鱼,有好大的鱼,池塘边还曾经有一条弯曲的长廊。《命若琴弦》里小瞎子不知道电匣子里说的“曲折的油狼”,“绿色的长乙”是什么,我知道池塘边就有这样一条曲折的游廊,有没有绿色的长椅我忘记了,不过游廊两侧有能让人休息的木板条。 我试着回忆池塘,可它终究不在了,如同我回忆不在的童年,回忆故乡已经不在的合欢树。童年与我远去,是时光流逝的必然,消失的合欢树不是我砍伐,而池塘的消失,说到底应该算成埋葬池塘时是我填的第一铲土。 虽然,当初我所做的不过是该做的工作。 池塘变成的广场一开始连草都不生长,第二年慢慢有一些野草从土里长出来,再后来更多的植物生长,直到搬迁的村庄在这里盖房子之前,这里变成野地,荒草一人高,这其实是我喜欢的自然的,随性的景色,那些年有时候早上跑到那里,顺人们踩出的小路把广场转一遍。广场最南边我发现还有一块水面,秋天的早上水面静成一面玻璃,如果凑巧的话,能看到小野鸭浮在水面画的一圈圈涟漪。 有时候我想,池塘应该还在吧,那块遗落的水面是那个微缩的曾经巨大的池塘。 阴了一个星期的天终于放晴了,天蓝得透亮,我又可以去野地跑步了。野地其实我家南边另一块还未建起房子的大广场,方方正正,以前这个地方星罗着几块采煤塌陷后形成的水塘,没被填埋以前,春天到来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水鸟落在刚开化的池塘里慢慢地游,如果有人走得近了,水鸟扑扑楞楞飞起来,在空中盘旋几圈,等人走远了再收起翅膀轻轻落在池塘里。 早上贴着野地跑步时,看见一只白色的大鸟勾着翅膀落在野地边的池塘里,那只鸟浮在水面上不动,池塘轻轻地泛了几圈水波,又静下来。 经年的野地半荒芜,野草有半人高,草丛中有几块种着玉米和红薯的地块,几根红薯秧爬过土埂布在小路上,我不小心踩烂了几条,这点伤,伤不到红薯的命。 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来,草尖上粘着水珠,水珠很细碎。 野地走的人少了,路大半被青色的小草掩盖,只剩下窄窄的一条线,堪堪能容得下一个人行走,前几天的雨把野地一角泄开了一个口子,口子和野地下面的荒塘通着,几天的雨水让水面涨了一些。荒塘波澜不惊,芦苇随意地长在塘里,这几天晚上的温度还不够低,如果再过半个月,气温降得厉害,早上的荒塘上会升腾起一团团的水汽,随晨风飘渺,芦苇花上的白绒和水汽杂成一片白色很好看。 老天就是这样,如果给你关上一扇门他还会另外给你打开一扇窗,我心中消失的后花园、大池塘,和池塘上那个广场都集中在野地里,我写出的这些景色也许在别人眼中也许完全是另外一种样子,我不在乎这些。在一片浮躁,肮脏的空间寻找一自己眼中的美丽,让这点美丽在心里放大,这是我的愿望。 被工厂包围的我的第二故乡,被工厂包围的野地。 我生活的这块土地每天被一片燥闹包裹,空气中飘满浮躁,我在这片燥闹里仔细寻找着能让我感觉心静的地方,故乡算一个,现在的野地是第二个吧,或者不全算。映像里的风景,大概跟你很久的接触它有关,不管以前和现在,日久生情。 突然,我堵在这里,脑袋里好像空了,我写的这些杂乱的文字到底是想做什么陈述呢?回忆还是眷恋,亦或是感动于我生活中不被人察觉的景物里藏着的小美好?随手翻开桌子上的书发现这样一段话,突然发现跟我想表达的思想一样,立刻照抄过来用它来结尾。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摘于史铁生的《我和地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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