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陈曦:扶贫领域“有奖举报”腐败是个好办法 |
正文 | 榆林市纪委近日制定了《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凡实名对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帮扶工作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进行举报者,可获1000元奖励。(6月20日 中国新闻网) 在榆林市《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中规定,被举报人受到问责、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换句话讲,只要举报属实,被举报人的违纪违法情节比较严重,举报人就能得到奖励,而且资金也不菲。 有奖举报本是鼓励举报积极性的常用方式,简单明了,效果也相对较好,立竿见影。然在扶贫领域也展开“有奖举报”,不免让人眼前一亮,有切中下怀之感,让人感觉这项举措接上了“地气”,能形成有效的倒逼效应。 首先,群众对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更为敏感。扶贫工作的最大受益者是广大贫困群众,无论是给贫困村修路,还是发展产业、引进项目,村民都是直接的利益关联者。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以及明目张胆的“吃拿卡要”,都难以躲过群众的眼睛,干部一旦从中贪腐,就会侵害群众利益,使扶贫的成效打折,群众往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掌握着一定的证据。 同时,高额资金能打破“事不关己”旁观者心态。对广大困难群众来说,如果举报没有奖金,没有好处,谁也不愿得罪人,自讨没趣。相反,在1000元奖励的诱惑下,对贫困群众来说,是一大笔收入,加上还能将扶贫领域的腐败铲除,对自身也有益处,无疑会增加他们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在发动群众举报的同时,纪检部门更应该加强日常监管,将监督执纪视线向基层倾斜,与群众举报形成合力,共同铲除贫困领域的腐败问题。毕竟,在工程建设方面,群众监督容易,但在资金的走向方面,自上而下的监督则方便得多。在涉及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方面,皆是腐败的高发区,唯有齐心协力,出实招、下狠招,才能进一步扭转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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