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城市规划失策谁之过 |
正文 | 城市规划失策谁之过 五年前,浙江嵊州市因多个项目的建设,将五里浦村、隔水村、三板桥村共1820人、695户村民,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由村民按照政府要求的统一标准,自建安置房,三个村庄合并为合新社区。但今年8月,合新社区的村民突然接到通知,称合新村已被列入城中村改造区域,要求村民必须在11月底前腾空刚建好的新居。(11月14日央广网) 对于安置社区建了又拆,相关部门的解释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当时我们根本没有想到,会这样大规模推开城市改造的。现在新的一届领导,说是要把核心区范围内的大部分城中村都要改造掉。五年前的眼光和现在的眼光完全不一样。”言下之意就是,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出现合新社区建了又拆的现象在所难免。 但事实恐怕并非如此。相关人士反映,“嵊新区域融合集约发展工作于2007年启动。但合新社区,前年也没有明确到底拆不拆。”显然合新社区建了又拆不是“眼光不一样了”,而是相关区域没有统一规划。正是缺乏统一规划,“2008年至今,相关区域涉及到六次拆迁”“个人的财产浪费了,国家的财产也浪费了。”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用顶层设计的话说,“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按照201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规划经过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一茬接一茬干下去,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那么,在合新村拆建迷局里,有关人员显然应对该区域的规划失误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城市规划不是过家家,不可随意改变,更不能毫无规划肆意妄为。而要让规划具有稳定性和预见性,相关部门就要对“安置小区再遭拆迁”重拳整治,只有打得疼、打得狠,才会以儆效尤,减少草率规划,避免个人财产和国家资源不被浪费。(乙已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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