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务员平时考核重在落实 |
正文 | 公务员平时考核重在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但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平时考核都流于形式。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近年来,国家公务员局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形成制度的基本思路,大力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向前发展。那么,怎么样才能让平时考核落到实处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入: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别让考核流于形式。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是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前提。而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要注重考核制度内容的细化、明晰和量化。 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可以通过平时抽查、月考核、季考核等方式,有必要时进行个性化考核,考核方式要不断创新,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对于考核人员要做到一心为公,不能有私心杂念,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让工作不落实的公务员意识到自己的缺点。 三加大对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及评先表彰有机结合。考核结果使用力度,不仅直接影响考核制度的生命力,而且也是落实考核管理的根本。 四是加大对平时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是年度考核主管部门加强平时考核工作宏观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平时考核工作的必要措施。为此,作为年度考核主管部门,一是建立完善审核备案制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雨艳) 姓名:许寿艳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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