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这样的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吗 |
正文 | 这样的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吗 法院开庭应该是严肃的事情,旁听席上的人应该遵守法庭纪律,甚至不能“发言”“提问”。但是,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开庭时,旁听席上的一男子对律师破口大骂甚至殴打,而打人者竟然还是区人大代表。(3月27日《华商报》) 所谓人大代表,是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人。而西安市长安区的这位人大代表,却是目无法律。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都应当会知道,打人是不对的。而他竞然还敢在法庭上打人,而且打的还是律师。当法庭要对他进行司法拘留时,他还厚着脸皮说自己是人大代表。 你说这位人大代表是真的不懂法吗?我看不是,他是把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记的一清二楚,而对于自己不利的,就假装说不知道。要不然,他在即将被司法拘留的时候,他怎么还要说自己是人大代表?那是因为他知道,对于人大代表的拘留,必须要上报对应的人大常委会同意。这样的代表根本就不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而是处处想着自己,自私自利。 仔细观察,我们身边还存在很多类似的人。他们的处世之道不是要遵章守纪,而是要学会怎么私下拉关系,走后门。他们视法律为粪土,而一天请客吃饭,搞人情关系。这一批人败坏了社会风气,一颗老鼠屡搞坏一锅汤。 让人欣慰的是,27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长安区人民法院随即对兰天执行了拘留,并罚款元。长安区法院开出司法拘留兰天10天的罚单,并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同意。 不过这还不是终点,现在是暂停其人大代表职务。这样的人还适合留在人大代表这个队伍里吗?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给这位受伤的律师一个交代,更是给人民的一个交代。(雨艳) 作者:许寿艳 地址:四川省江油市中坝镇诗城路中段182号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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